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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嘉善县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嘉善县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嘉善县委员会 嘉善政协 通知公告

按:人类从奴隶制社会,以催残人为快事,一直到当今对人权的尊重对生命尊严的尊重,是有着漫长过程的。中国在奴隶制社会末期就出现了儒家的“仁爱”思想,仁爱虽不同于人权,但它给中国的人权意识奠定了思想基础。明代的陈龙正就是我国最早的人权维护者。

陈龙正(1585-1645)浙江嘉善人,字惕龙,号几亭,明崇祯进士,授官中书舍人,好言事极谏,连上四疏劾东厂辑事冤滥。十五年(1642)上“生财、平冠、御边”三疏,著《掌上录言》,名动朝野,后遭妒,被诋为伪学,辞官回乡。

陈龙正曾师无锡高攀龙,为东林学派讲士之一,有强烈的“人本位”思想。在大灾之年,以朴素的人权意识组织地方救荒,并著有《救荒策会》传世,影响了后世整个中国的慈善活动。

一、明代末年的社会文化思潮

在整个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至高无上的皇权及其维护,是整个社会制度的中心。平民的权益无人注视。尤其在社会动荡,如战争、大灾、暴政等阶级矛盾激化时,百姓的命运会更悲惨,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不足为怪。

所谓人权,它应该解释成为:“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劳动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所有平等的权利”。 虽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没有这个词,但儒家的“仁”颇具人本主义思想色彩,是人权意识的萌芽。

整个明代不到三百年,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最成熟的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全国人口增加很快,社会财富有所积累。但到了明后时期,朝廷腐败,灾难不断,贫富两极迅速分化,一千多年的封建统治思想受到挑战。

明代末年,江南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出现了我国最早的资本主义萌芽。手工业作坊、工场的出现产生了生产工序分工现象,因而也相应产生了民主思想的萌芽。由于朝廷一方面对百姓施暴政,一方面昏庸腐败,“民生”思想和“民本位”思想剧然抬头,有识之士纷纷向皇权问责。东林党派曾提出:“天下之是非自当听天下”。“天子所是未必是。天子所非未必非”。对朝廷随意迫害忠良、奴役百姓十分不满,把平民百姓普通人的位置拔高:“顺乎天而重于人”。这些思想和言论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有这样的认识是很不容易的。

这个时期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东林党人了。其实东林无党,它的起源只是一伙聚集于无锡城东的东林书院的人士,因政治主张一致,对国家时政看法一致,在学术上形成鲜明旗帜的一股社会思潮罢了。虽他们之间也称“吾党”,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团体组织,“东林”也只是对此社会历史思潮的总称。他们反对王公权臣掠夺土地,反对矿监税横征暴敛,声张广开言路、改革弊政、澄清吏治。他们主张在安邦治国的问题上,皇帝和百姓都有一样的责任,一样的安享。东林人李三才在反对矿使税监的奏章中向皇帝说:“陛下宝爱珠玉,百姓也想温饱,陛下爱护子孙,百姓也爱恋妻儿。何以陛下要拼命地聚敛财宝却不让百姓满足升斗之需呢?为什么陛下要延福万年,却不让百姓享受朝夕之欢呢?”这是大胆地向封建皇权叫板,为民请命,是最朴素的民主思想和民权意识。

由于东林党派的人数众多,在朝野都很有声势,在后来的被阉党迫害中有过许多动人的大事,所以他们那种铮铮铁骨浩气和为国为民的思想,无论对当时社会和后来的数百年里,都有很大影响。

陈龙正在东林人中算是晚辈,但他口才好,在官场也有一定的名气,是讲学者中的年轻人。从表面看来,东林党人与阉党的斗争是政治势力的矛盾,其实不然,究其根源,乃两种思想的较量,是进步与反动的较量。不管最后结局如何,东林学派代表着推动社会进步的一方。

二、陈龙正的救荒和人权意识

崇祯十三年。春夏之交,江南发大水,太湖流域出现强降雨。地处水乡的嘉善地势较低,连续十三天的大雨将大片农田没成汪洋,庄稼颗粒无收,随即出现大饥荒。越明年,江南又大旱,黄梅季节偏不雨,田地龟裂,禾苗枯死。此刻的陈龙正虽然还在官位上,但已经看到了整个国家的不景气,看到百姓的苦难,他受东林党派的思想影响,对政治和国计民生还是十分关心的。尤其是在多灾多难的民间,他的家乡,他所接触的一些老百姓,深刻地体会他们艰苦的生活和遭受灾害的那种对生存的渴望。

社会对贫苦的救济向来就有,尤其是对急需帮助的人更倍受关注。俗话说“救急不救穷”。而天灾往往让穷人雪上加霜,既急又穷。所以在大灾之年要救助的人很多,而且灾情要影响数月甚至一年都难以缓解。在这样的情况下,单靠官方的动作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在地方民间产生一些社会性的救助团体,也往往由地方绅士、大户人家,或有威望的长者组成,他们了解地方灾情,了解地方受灾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分轻重缓急救助。他们一般自己家境殷实或稍富,也自愿捐出部分钱粮,另一方面凭借自己的影响向社会各界募集捐助。陈龙正就是当时最活跃的人物。

社会救助需要有责任的热心人。实质上,这些人非但具有仁爱之心,不光是自己做一个善人。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鼓动能力,一定的协调水平和实际具体举措的策划才能。因为在灾荒时刻,灾民们甚至有为了争抢一口粮食而发生斗殴杀人或践踏酿成事故的事件发生。

陈龙正不但在嘉善组织了同善会,制定了会章会规,一切严格按照章程和计划实行具体救助,而且以人权思想为基础的一整套策荒理论和思想指导。

他的著作《救荒策会》①详细叙述了救荒的措施办法,面面俱到而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然而正因为他有着完整的仁爱思想体系,有着坚强的思想作其行为指导,才得以成功,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民间慈善组织。陈龙正在乡里的活动加上他在位之时的影响,产生了一定的威望与号召力。再加上他又十分能利用这些优势,从常理到情理能说能道,周旋于富室劝助、劝入会,又召集热心人士,组织赈粮赈款的有序放发。其指导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同善会组织和团结组织的核心,又是被救助者必须领会遵守的准则。

追溯其根,不能不提他在官时的事情。崇祯十一年,天象出现异常,传这种异常对朝廷有危害,一定是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了,老天出示干预。于是陈龙正就上疏:“回天在好生,好生无过减死”。“狱情至隐,人命至重,故不贵专信,而取兼疑;不务必得,而甘或失”。皇帝阅后觉得有道理,对东厂中人滥杀无辜也有微词,即下谕“不得轻视人命”。在陈龙正看来,天有异象为朝廷恶人对人命的肆意侵害,对他人生命的忽视所引起的。越明年,天象又异,出现彗星,冬至时竟突发雷暴。于是陈龙正又利用这一点上疏,要求“恤刑”、“求言”,要求朝廷对犯罪的人减刑,对牢中服役人不予虐待,犯人也是人,应当人看待,所谓“只有杀罪,没有饿罪”。

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在平时只在于贫富与贵贱,但在社会动荡时,或在特殊的场合,人权和人格的不平等就凸显出来了。所谓生存的权利在战争或灾荒中很多人都受威胁,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陈龙正特别关注农民,自然灾害受累的首先是靠天吃饭的农民,他把农村的饥民作为救荒的第一对象。种粮食的人反而先饿死,天理不容,这也是一种朴素的人权意识。

陈龙正是如何认识社会人之间的关系呢?他说:“生财之人亦不过三端:农夫、织女、工匠而已。其它皆享财之人,耗财之人也。惟商贾处生耗之间,任输之事,益五方所产,互相资籍”。

对于救荒,是一件长期的工作,同善会每年要召开四次会议。在无灾之年,会员也交纳善款,有最低标准,也多多亦善。所谓“同善”,陈龙正解释:“舍者为善,受者亦善,方是同善”。“行者亦善,闻者亦善,方是同善”。每次集会上,陈龙正都要演说,重复强调同善精神,这种精神表明舍者与受者是平等的,是一种人的生存权的互助。这对后人的影响很大,孙中山先生的“天下大同”的民主思想也是在此基础发展延伸的。

陈龙正的人权意识还体现在对生命的尊重。首先,对于在灾荒期间出现的卖儿女、妻子的现象,他认为出于生计和无奈,这不算犯法。如果这样做能保全一家性命的话,也是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但人是不能买卖的,买卖人是对人权的极大侵犯。那么陈龙正是如何处理的呢?只能在灾后由官方或地方(包括同善会)出资,加上一定的息金赎回,让家人团聚。

其次,对病人。救荒期间往往流行性疫病增多,灾民们根本无钱看病。他就让同善会中的药店提前制作几种针对地方常见流行性疾病医治的成药丸,贮藏后备用。到了必用之日,免费发放需要之病人。在大灾时,也让药店每日熬制药茶置放在店门口,让需要者受用。

对待牢狱中的犯人,不应粮荒而饿死,他提倡让犯人的家属前来赎人,赎金可用谷米。这样牢中的犯人少了,既减少了犯人对粮食需求的压力,又使地方多一宗小小粮源,以渡过饥荒。

对待孤寡老人、弃婴,无劳动力者、孝子等,同善会设有专门的养济堂供养。在发放赈粮时,也总是这些人为另册优先。

对待死者,中国的传统风俗一直是死者为大,尊重死者,即使死者的辈份比活人小,也可受拜。在灾荒时期死人比往常多,有专门名字称“饿殍”。而家人往往穷得无钱为其下葬。同善会有助葬一项。人过一生,临死不得安宁是莫大的悲哀,尤其是暴尸野外,无葬身之地更是人生的最大悲剧。更有甚者,全家遭殃病死饿死,无人收尸者,如果社会无此公益助葬,那将会尸体盈河塞路,瘟疫病就会迅速蔓延,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就更大。还有,一些穷秀才、穷读书人,往往拉不下面子去领赈粮,宁可饿死或干脆轻生自尽。对于这种人,陈龙正尽量劝说接受赈济,留得青山在,容日后再作道理。即使这样,有些人依然固执不从。陈龙正就以“皇粮”、“官粮”的命义,劝其接受进食,维持生命。有些穷读书人自惭不能养活家人,又不愿接受赈粮者,竟也不许家人接受,全家人一起饿死,或一起自尽。每逢这样事,陈龙正常常禁不住悲戚,含泪为其下葬。 在同善会里,陈龙正是个以身作则的带头人。他当然知道,自己再富也不可能抵挡灾害之兇,何况回乡后官俸尽失。但他对救灾赈济有一定的谋略和经验,未雨绸缪,劝说县衙提前作准备。而且在大灾之后,动员地方政府向上禀告,要求减免税赋,保障受灾人群存活下去的权利。在这样的人权意识指导下,他当然对层层盘剥百姓,贪污发灾难财的恶人,既严加防范,又怒骂痛斥,绝不留情面。

三、陈龙正人权意识的社会历史意义

由于社会发展的制约,四百年多前的明末不可能产生非常明确的人权思想,仅仅是一些有敏锐目光的知识分子,对人本位的思考,对人的生存权利的思考。尤其在大灾来临之际,一部分社会人很脆弱地失去了生存的权利。从表象上看他们并不是因其它人的剥夺而丧命的,只是死于灾害罢了。实际上,这是社会制度本身的不公。陈龙正看到了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但由于他的地位和能量不能力挽狂澜,只能做两件事:第一,向最高统治者皇帝上书,希望实现“圣明”之治。第二,亲自参与维护人权的赈灾活动,并不遗余力身体力行,从理论到实践,再上升到理论。从表面上看来他是一位有策略、有水平、有影响的慈善家,但在他的言论著述中,在他的主张和行动中,无不显露最初的人权意识。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一个突破。当然有了意识就能扩大成为思想,但它还是雏形,还不成系统性的理论。然而它对明以后的清和民国的人权思想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当然,陈龙正的人权意识在当时也并不是孤立产生的。其实东林党派与阉党的斗争焦点,就是对人身的残酷迫害和反迫害,也就是人道主义的萌芽产生之因。陈龙正的老师高攀龙也是位有人权意识的著名东林领军人物。高攀龙在无锡也做了大量的赈灾救济工作。

在明末,人们对自然灾害的抗衡能力还有限,大灾出大乱已是普遍现象。陈龙正出于对社会稳定之需,出于对生命的尊重,积累了大量救荒经验,传世作品《救荒策会》里的种种方法和手段一直沿袭至清代甚至民国初年。许多史书和研究者对他们都有很高的评价,但对他的民权思想、人权意识的认识以及研究反而被忽略了。

在近代、当代,许多专家学者对中国古代的救荒史和社会慈善史,多有研究文章和成果,对陈龙正的一生在救荒和慈善两方面的贡献,也有较多的论著,但是对他的思想根源的剖析,还没有到达民权和人权这样的深度和高度。在明以后的清和民国时期,广大的中国农民生活依然艰难困苦,经受不起灾害。太平天国起义和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其实都是对民权和人权的捍卫,他们都明确地提出了旗帜鲜明的口号,从根本意义上唤醒了劳苦民众。这不能不说是受到了明代以陈龙正为代表的人权意识的影响。

注:①《救荒策会》七卷,陈龙正撰,将宋董煟辑《古今救荒活民书》三卷、元张光大所续部分,明朱熊补缀部分合在一起,删其繁复,而附以崇祯庚辰、辛巳嘉善救荒之事。

参考书目:

1.《几亭全书》 [明]陈龙正著

2.《明史》

3.《嘉善县志》 [清]嘉庆版

4.《明清江南地区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

冯贤亮著

5.《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陈学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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