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各级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今天起,本栏将集中刊登有关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内容的问答,读者朋友若有相关问题可随时与本报联系。
提问:我们是一家私营股份制企业,目前有职工60多人,近日正在积极筹划组建工会,单位让我来负责这件事。因为以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工会工作,对这方面的事情知之太少,所以现在想向你们咨询一件事:听说企业成立工会以后,需要办《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请问什么是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若我们单位成立了工会,也要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吗?
回答: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工会法》第14条第二款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通俗地说,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就是基层工会向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法人资格登记申请,经过审核,对于符合工会法人资格条件的,工会法人资格审查登记机关向该工会组织发放《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副本和《工会法定代表人证书》,并对证书进行变更、审查、注销等工作。
《北京市实施办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经办理法人资格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印发》中要求,会员在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一般都应进行法人资格登记。所以,如果您所在单位组建工会后,且工会会员在25人以上,应当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手续。目前我们北京市总工会在市级和各区县都设了办理窗口。根据您的问题,您工会属于私营企业工会,可以根据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然后到您单位所属区县工会办事窗口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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