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小康生活的界定,类似于国际上通用的生活质量的涵义,包括物质生活状况——食品、衣着、住房、交通等物质条件;生活环境状况——包括空气、交通、水质、绿化等方面;社会环境状况——包括社会秩序、生活安全感、社会道德风尚等内容。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把小康社会界定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小康的社会属性方面,即“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其二是小康的实现水平方面,它“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1991年国家统计局等12个部门提出了小康水平的16项指标,其中包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恩格尔系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据国家统计局介绍,我国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蛋白质摄入量、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三项指标外,到2000年其余13项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统计局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进行测算,认为到2000年我国人民生活已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根据世界银行1998/1999年度《世界发展报告》中指标划分,我国在2000年人均GDP约800美元,2001年约900美元,今年可望达到1000美元。
正确认识我国已进入小康社会
1、首先,宏观层面的小康水平包括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趋好上。1978—2000年慎模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52%,1989—2001年年均增长9.3%,都是全球增长最快的。2000年中国GDP达8.94万亿人民币,按可比价格计算,是1978年的7.4倍。世界银行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GDP总量排在世界第六,贸易总量世界第七。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一些重要产品产量均跨入世界前列,如谷物、肉类、棉花、钢、煤、水泥、化肥和电视机居世界首位,而原油、发电量等举孝缓位次也明显前移。各种商品供应充足,大多数农业产品由长期短缺转向大体平衡,且年年有余,显示了中国经济增长已由供给约束转向需求约束。可见,从宏观层次看,我国国力日益强盛、经济体制日趋健全、对外开放不断提高、社会全面进步,呈现一派小康景象。
其次,微观层面的小康水平表现在居民生活水平、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的日趋提高和不断改进上。第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1990—2001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了62%,这得益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等措施的实施。而城镇13年间国家先后7次提高工资,居民收入明显增加,2001年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0年实际增加一倍多。1989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刚过5000亿元,而目前已超过8万亿元,每年递增上万亿元。第二,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一是消费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990年的8300亿元达到2001年的37592亿元。二是消费结构的日趋合理,如恩格尔系数(购买食物的人均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城镇从1990年的54.2%下降到2001年的37.9%,农村从58.8%降至47.7%。三是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目前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10平方米,农村达到25平方米,而20世纪90年代初仅分别为6.7平方米和17.8平方米;同时居住质量和配套性能不断提高,城市普及了煤气、液化气,家具、住房装饰、家庭设备等消费支出也成倍增长。四是消费品档次升级换代,从70年代的“老三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到80年代千元级的“新三件”(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再到90年代万元级的电脑、小汽车、商品房等,在农村一些耐用消费品已开始普及。第三,城乡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比重由30.7%降至3%左右。城市就业渠道拓宽,各种就业形式发展迅速,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2、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适时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目前,有中国特色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首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到2001年全国养正模老保险覆盖总人数接近1.4亿人,实行养老基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3121万人,基本做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其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改革全面启动。1999年我国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到2001年底,全国97%的地级市已启动基本医疗保险机制,投保职工由1998年的1500万人增加到50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由300多万人增加到1800万人。最后,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提出了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起全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到2002年一季度末,全国增加失业保险人数已达1亿多人。最新资料显示: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低保”支出达508亿元,是1998年的5倍;到2001年底,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为99%,进再就业中心的国企下岗职工99.8%能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2001年底的1171万人增加到1931万人;2002年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将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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