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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任务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摆在贯彻落实市委“三条线”重点工作的突出位置,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着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加快建章立制,完善信用政策与制度

1.推进信用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加强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信用建设条款解读和宣传。细化和落实国家和省涉及信用相关制度文件,及时传达、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信用标准建设。推行信用建设全过程标准化,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信用通用标准、信用信息平台标准、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标准。健全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标准规范,提升企业信用意识和防风险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制定信用团体标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牵头,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技术支撑,打造城市“信用大脑”

3.全量归集公共信用信息。依托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力争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应归尽归率达到100%。按照“信用+”场景需求,丰富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来源、归集范围和数据深度,进一步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正负面信息全涵盖”“支撑多场景应用”的公共信用信息“一张网”。(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平台基础服务效能。强化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高效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支持各级各部门新建或改造符合部门特点的信用信息应用系统,全面归集整合信用信息,健全信用档案,实现与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有效降低数据迟报率、瞒报率、错报率,减少异议信息。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归集上报。(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治理能力,构建信用监管新格局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和信用查询。推行“六型”信用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事项目录清单,施行清单管理,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作出相应的信用承诺,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必要时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违反承诺的惩戒机制,对虚假承诺、违规承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建立信用报告核查制度,鼓励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主动查询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分类标准,加强我市评价结果共享应用。2023年6月底前,推动金融、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疗招采、知识产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利用等领域建立健全、落实执行行业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中介服务等领域开展信用分级管理,在全省率先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审,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信用档案。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探索“标签式”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青岛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联合奖惩。依法规范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发布途径、告知程序和移除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分类汇总相关监管信息,形成本领域信用监管数据,推进信用联合惩戒清单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等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奖惩措施。强化部门间联合惩戒的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严格惩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和惩戒。严格执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合理把握失信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信用主体信用修复。明确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理标准和流程,督促失信惩戒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创新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和信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失信风险,主动向市场主体发出预警提示。完善信用信息异议纠错机制,规范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标准和流程。对采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主体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主体偶发轻微失信行为容错免责机制。(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重点领域,筑牢诚信建设主阵地

10.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各区市、各部门持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构建机制完善、渠道畅通、清单管理、实绩实效的政务诚信工作新格局。探索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理,压减各类证明事项。规范引导中介组织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加强对各区市和重点领域的第三方监督。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确保失信政府机构“零增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档案,依法开展会员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职业道德准则,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制度管理和信用风险防范水平,指导开展社会责任示范企业评选工作。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积极运用信用产品,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诚信义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履约,防范信用风险,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加强对垄断性部门和行业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等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和司法执法执业人员信用建设,推动司法机关依法履职。推行法院、检察院“阳光办案”,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作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各区市建立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提升涉农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开展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信用评价等方式,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成效。发挥“乡村振兴金融宝”信息平台功能,做好信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基础性工作。(各区市,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行动,确保各项信用措施依法合规,避免出现冒用滥用信用措施的违规现象。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骗取社保、法院判决不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领域失信行为的监管与整治。(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拓展应用场景,赋能信用“惠民便企”

15.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实名注册工作,推动建立信用贷款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动地方及其它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统一服务前台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加大“银税互动”合作力度,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开展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信易贷工作。(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银保监局、市税务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广“市场主体信用码”。创新以信用信息促进消费安全的应用场景,在消费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商户专属信用码,实现商户信用信息“一户一码”,消费者手机查验“即扫即查”,推动形成“查信用、用信用”的良好市场氛围和守信重信消费环境。依托“市场监管服务一张图”平台,探索推行企业“信用地图”与“市场主体信用码”互为补充,扩大信用信息覆盖,为消费者提供“靠前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更大范围推动“信易+”工程。大力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党建+网格+信用”模式,积极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基层治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信用服务产业发展。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备案登记,加速培育、引进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打造青岛信用服务品牌。指导跨境征信平台做优做强,助力外贸中小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防控贸易风险。支持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鼓励引导各单位在评优评先、采购招标和日常监管中依法依规查询使用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示范带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19.推动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间首个跨境征信服务平台“信用上合”发展。充分发挥跨境征信的基础作用,丰富“信用上合”平台服务内涵,推动成立“信用上合”研究中心,输出推广“上合码”。建立上合国家间互联、互通、互认的信用标准及体系,服务上合国家间贸易安全、金融安全、金融创新,实现上合国家间贸易便利化,打造国际信用合作新典范。(上合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探索开展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深入摸底全市各领域、各部门需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分批分期有序推进替代事项。全量归集、补充完善和实时更新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公共信用信息,开发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系统,逐步引导市场主体使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鼓励各区市探索创新。发挥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莱西市、平度市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引领作用,支持其他区(市)结合自身实际争创省级示范城市,助力西海岸新区、平度市、莱西市争创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推进西海岸新区、平度市创建全省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市南区开展云霄路、闽江路荣军一条街建设信用示范街、万象城诚信示范综合体、福泰广场诚信商务楼宇活动。市北区打造台东商圈“信用街区”。李沧区开展“诚信商圈”创建工作,打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品牌,鼓励行业商会围绕行业特点,探索行业信用建设新模式。崂山区开展“一纸承诺”助推企业“安家创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拓展“信易+”守信激励场景应用工作,打造“信用西海岸”品牌。城阳区深挖园区信用场景应用,联合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探索开发园区“信易贷”。即墨区扩展整村授信工作,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产业龙头企业开发优质“信易贷”金融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胶州市建立自然人信用评价系统,探索构建“信用惠民”新模式。平度市创新创建平度市“信易+”管理平台,并配套制订信用商家管理办法,通过发放优惠券等形式提供守信激励措施,深化农村、城市社区、国家工作人员三大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莱西市开展星级美德信用商户培育工程,打造蓬莱路和姜山镇两个示范点,每个镇街至少打造一条示范街。(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美德青岛和信用青岛

22.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青岛市信用领域专家库,发挥政府、媒体、网络平台、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专家学者作用,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依托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信用青岛微信公众号等市公共信用平台,培育线上诚信教育品牌。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美德青岛·诚信少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诚信理念。高质量建设全国首个以公共信用为主题的信用教育体验中心,打造青岛市诚信教育体验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牵头,市教育局等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支持各领域、各部门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信用相关试点建设,巩固青岛市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出台我市统筹推进美德青岛和信用青岛建设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信用进机关单位、进村庄社区、进学校家庭、进企业行业、进网络空间“五进”工程,推进西海岸新区和莱西市“美德山东和信用山东建设省级试点县(市、区)”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单位、集体和个人先进培树活动,创建全市第二批诚信镇街,选树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着力培育“诚信之星”“红飘带”“最美驾驶员”等诚信典型。(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各有关单位,西海岸新区、莱西市等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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