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
对
策
与
建
议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报告课题组
(张建明樊斌执笔)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必须高度重视社会问题蔓延的态势,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
来看,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就目前而
言,反腐败不仅要注重自律,更要强调他律,强化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多方位监督体系,
同时,每一个经济行为、经济环节都应有严格的法规予以约束;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
出路在于发展经济,改革创新安置就业的模式,创造有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险制度,使
失业保险制度和再就业工程相结合。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1996~1997)走上两个文明全面发展轨道
的中国社会的分报告,本刊发表时略有删改。
一、寻找过渡性办法
进入90年代下半叶,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攻坚阶
段。经济体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诸如国有企业改
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劳动就
业制度改革等,已刻不容缓地提到了改革的日程表
上。
改革必然伴随着巨大的困难和阵痛,大量职工
下岗、失业,大批企业关、停、并、转,人们的社会地位
和经济收入进入了一个波动起伏的时期。在这种情
况下,社会问题的骤然增多就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
我们必须高度清醒地意识到,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
和骤增,必然会给深化改革造成巨大的压力,有些问
题若不及时解决,还会给改革造成难以逾越的障碍,
甚至断送改革的前程。从这个意义上说,高度重视
和有效控制社会问题的蔓延态势,就是一件涉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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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4期
局的大事。
我们处在两种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由于新
的经济体制的制度、措施正在推出,这些制度从实施
到完善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处在改革中的人们要
对这些制度完全适应也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
套的根本性的制度与规范,同时也要重视寻找能够
减少或缓解社会问题的暂时的过渡性办法。
实施这种过渡性办法,是为改革提供一个较为
稳定的环境。首先,这种过渡性办法的实施要有利
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
制,而不应给改革造成新的困难和障碍;其次,这种
过渡性办法要与中国的国情相适应,从改革的经验
看,脱离了中国国情的办法有些虽然从理论论证上
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往往难以取得成
效;最后,这种过渡性办法能够缓解处在改革中的人
们的心理震荡,使人们在心理上逐步接受改革的新
体制。
社会问题的解决一方面有赖于社会生产力水平
的提高,新的社会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
要依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整个民族积极
向上的、健康的精神生活氛围。只有从精神和物质
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有力地遏制社会问题的蔓延
态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
90年代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并且把它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
了显著成效,社会风气有极大的好转。但是,也应当
看到,要提升国民的精神境界是一项极为艰苦的工
作,既要有干部的示范,又要有民众的参与;既要有
精神的投入,又要有物质的支持;既要有点滴的积
累,又要有长远的努力。否则,一旦全民的道德水准
下降,奢靡之风盛行,那么不仅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不
能实现,而且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国家的独立也难以
保证。
提升国民精神境界,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建立
符合中国实际的生活方式。改革开放以后,现代化
已成为全国人民奋斗的目标,但某些人却误把现代
化等同于西方化,把西方国家的生活方式当作模板
来设计自己的生活。我们应当看到,虽然西方生活
方式中的许多文明行为值得学习,但其中的高消费
和病态消费既损害了自然环境又不利于人自身的健
康,关于这一点,许多发达国家的有识之士都向我们
提出过忠告。实践证明,对西方生活方式的盲目的、
不切实际的追求是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之
一。所以,对西方现代生活一定要有分析、有批判的
介绍,要把对生活方式的探讨当作一项重大课题来
研究。
二、关于腐败问题
(一)反腐败斗争应保持相当的声势和威力,以
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近年来,党内外的腐败
分子十分猖獗,他们腐蚀干部群众、侵占国有资产、
违法乱纪、中饱私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
则问题,为此,应在全国范围内打一场反腐败的人民
战争。反腐败斗争应当有相当大的声势和威力,产
生全社会的协同效应,让那些腐败分子和正处于腐
败边缘的干部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通过提高
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改变社会上那种搞腐败被揭露
的概率极低、可获取的利益极高的不正常状态。
中国共产党是真正的马列主义政党,真正立党
为公的党。我党对腐败犯罪中的大案,特别是高级
领导干部腐化堕落案件进行严厉惩处,这是保持反
腐败斗争声势和威力的主要途径之一。中央对原政
治局委员、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一案的严肃处理,
无疑对广大干部群众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我们对腐败犯罪的惩处,一定要严厉和准确,处
罚过轻往往会挫伤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我们经常
发现,群众对有些腐败案件的处理极为不满,有的甚
至认为处罚过轻是有人故意包庇和纵容。例如,有
些贫困地区对教师的工资都难以支付,可是竟有领
导干部挪用教育经费几十万、上百万元去购置超标
准的豪华轿车和住宅,事情败露之后只予以党纪处
分了事。像这样的处理究竟能起到什么警示作用?
又怎能遏制此类事情的重演?对这个问题,各级党
组织应引起高度重视,对腐败现象决不能口头上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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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 行动上迈不开步子, 否则, 反腐败斗争难以取
得实质性进展。
( 二) 反腐败不仅要注重自律, 更要强调他律。
我们党一贯主张干部要注重学习, 提高道德水准, 自
觉开展反腐败斗争。同时, 党也更强调通过社会主
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加强对权力和权力行使者的制
度化管理, 堵塞制度上的某些漏洞。在某些易于滋
生腐败的领域, 权力在他律方面还没有实质性的措
施。对某些干部的腐败问题, 如果总是重教育、宽处
理, 就会使他们有恃无恐, 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
远。因此, 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来管理干
部, 注重思想教育, 但决不能用思想教育来代替制度
管理和法治。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特别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
监督约束机制是反腐败强调他律工作中的重点。依
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指示, 各级党委和干部主管部门
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管理、制约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些
具体措施, 如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廉政鉴定制度、群
众上访回复制度等。这些措施对配合中国共产党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 试行) 的贯彻实施起到了
很好的推动作用, 使党内监督有了制度上的保证。
此外, 许多部门和地方在具体实践过程中, 也创造了
不少反腐败他律方面的好经验, 如青岛市法院系统
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公安部已颁布 在位领导
负责、失职必究的强调权责对称的规章制度, 对公
安队伍中的违纪现象, 要追究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必
要时还要追究上一级领导者的责任。对这些成功的
经验应及时总结, 通过适当的途径加以推广。
( 三) 强化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多方位监督体系。
这几年, 对干部要加强监督已在党内外达成了共识,
并且正在逐步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的群众监督、民
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问题在
于这些监督的力度和效能如何? 从现有查处的腐败
案件分析, 监督干部的部门和规定都很齐全, 但是,
实行起来却往往软弱无力或形同虚设。因此, 目前
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监督制度的实施上, 使上下左
右的监督体系真正能起到作用。最近中央有关部门
出台的一些措施, 诸如中纪委设立的巡视员制度、同
级纪律监察部门加强对同级干部的监督、在党内外
干部选拔中多采纳群众的意见等, 都具有很强的操
作性和有效性。
从社会主义制度出发, 加强来自人民的监督, 应
是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据统计, 1994~ 1996 年各
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 428 万件, 其中立
案216 万件, 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 719 亿
元。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监督
职能。1997 年6 ~ 9 月, 海南省人大开展了建省 9
年来规模最大的评议省高级法院工作的活动, 截止
8 月底, 省高级法院对人大代表督办的 63 件案件
中, 已结案56 件, 办结率为 8898%, 一批冤错案得
到了及时纠正。
( 四) 加强基层政权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设。
1995~ 1996 年,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新一届的村民委
员会已由农民直接选举产生, 有24 个省、市制定了
作为地方性法规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有6 个省
颁布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应积极通过这一途
径,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逐步从根本上解
决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的战斗力来自其职能建
设。尉健行同志指出, 今后纪律检查机关要从五个
方面抓好职能建设, 以适应廉政工作和反腐败斗争
的需要: 中纪委和省纪委建立巡视员制度; 地方和部
门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 有权进行初步核定并
向上级报告; 纪委必须上报下级纪委的举报和控告;
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任用, 应征求同级纪委
意见; 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的任命必须征
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意。这些措施是十分得当有
力的。
三、关于经济犯罪问题
( 一) 高度重视经济犯罪问题。我们处在一个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 经济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
域有着巨大的影响。假如经济领域活动不规范, 越
轨或犯罪行为增多, 必将波及政治、文化诸多领域,
腐蚀社会风气。因此, 惩办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 不
仅为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财产所必须, 而
且对于提升国民的精神境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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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1982~ 1993 年, 经济类案件
在全国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占 2949%, 居各类案
件之首, 1995 年的上半年已上升为 4439%。经济
犯罪中大案要案的增多, 使国家财产损失巨大, 在人
均国民收入不过 5 000 元的水平下, 经济犯罪所涉
及的金额动辄就是十几万、几十万元, 甚至上百万、
上千万元, 这与广大职工的努力工作、艰苦奋斗形成
了极大的反差。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 与经济犯罪
作坚决的斗争, 是推进改革、赢得民心的一项重要工
作。
( 二) 认真进行基本制度和法规建设。市场经济
是法制经济, 每一个经济行为、经济环节都应有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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