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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第五章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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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第五章重点知识点

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公共生活的含义及其特点

在公共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必定与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公共生活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公共生活的场所和领域不断扩展,特别是网络使人们的公共生活进一步扩展到虚拟世界。

2、活动内容的公开性。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公众性生活,它能为社会全体成员所享有,不具有排他性,它涉及的内容是公开的,没有秘密可言。

3、交往对象的复杂性。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往往是在“熟人社会”中活动,交往圈子很小;当今社会的公共生活领域,则更像一个“陌生人社会”。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对象并不仅限于熟识的人,而是进入公共场所的任何人。

4、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当代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内容和方式。

(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

1、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显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

2、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忽视公共生活领域的和谐与公共秩序的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将会遭到干扰甚或破坏。有序的公共生活不仅有利于日常生活的和谐,也会促进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

3、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党的十七届代表大会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注民生,不仅要重视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更要重视他们的生活质量。这都有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生活的井然有序。

4、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有序的公共生活已成为城市文明风尚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

(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道德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在公共生活中,道德可以用来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预防犯罪的产生。道德是法律的补充。

道德发挥作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它能够调整许多法律效力所不及的问题,不仅深入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而且深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

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一)社会公德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举止文明、尊重他人;在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在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热爱自然、保护环境。

基本特征:

(1)继承性。千百年来,人类在共同生活、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遵守的公共生活基本准则。这些准则凝结着人类的道德智慧,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基础性。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是社会为维护公共生活而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3)广泛性。社会公德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适用范围。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无论具有何种身份、职业和地位,都必须在公共生活

中遵守社会公德。

(4)简明性。社会公德大多是生活经验的积累和风俗习惯的提炼,往往不需要作更多的说明就能被人们理解,

(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都应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1、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全社会的公德建设,各种形式的社会公德建设实践活动蓬勃开展。从20 世纪50 年代以“五爱”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60 年代起在全国掀起的学雷锋活动,80 年代初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90 年代及其以后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百城万店无假货”、“保护母亲河”等活动,都成为社会公德建设的良好载体,使人们通过亲身参与和体验增强了践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

当前,我国遵守社会公德的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比如,少数人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一些人对社会丑恶现象听之任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些人说一套做一套,常常为图一时方便或一己私利而违背社会公德。

2、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社会公德与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实践活动有着紧密的联系。实践证明,只有广泛倡导和遵守社会公德,才能逐步形成相互理解、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互相接纳的和谐人际关系;才能在人与自然相处中保护生存环境,保持生态文明;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1)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2)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真题解析:(2010年,第37题,分析题)交通环境是由人、车、路构成的公共生活之一。目前,我国机动车拥有量已超过1.78亿辆,拥有驾照的公民已超过1.3亿人。由此带来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反响。

下列是有关交通问题的一些调查数据:

个人反感的不文明开车行为

不文明开车的原因

斑马线不减速让行 2156票

乱停车挡道 1687票

司机素质普遍有待提高 2269票

夜间会车不关远光灯 2045票

胡乱鸣笛 1412票

跟风,随大流 1469票

“加塞儿”,并线不打灯 1928票

司机出口成“脏” 1076票

行人不文明导致司机不文明 757票

雨天不减速水溅路人 1902票

抢黄灯 944票

因车多路堵无法文明驾驶 464票

某市交管局一年中查处交通违章的数据统计

全年查处交通违章总数

207万起

比例:100%

其中:机动车违章

112.2万起

54.2%

非机动车违章

80.5万起

38.9%

行人违章

14.3万起

6.9%

有专家指出,道路交通上普遍存在的交通不文明现象看似个人的私事,但却折射出某些公民在公共生活领域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的缺失。要构建文明出行风尚,既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

(1)为什么文明出行“既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

(2)我们应如何从自身做起,构建文明的公共生活秩序?

(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

2001年11月,共青团中央、文化部等有关单位联合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提出“五要五不”的网络道德要求: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2009年1月,国务院新闻办等七部门开展的“整治网络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目的: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网上低俗之风蔓延,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原因:网上低俗信息不仅有悖于社会公德,而且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倡导网络文明,坚持文明上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在网络生活中加强社会公德自律:

第一,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应当善于网上学习,使网络这一先进工具成为提高自己学习能力的重要工具。同时要提高鉴别善恶美丑的能力,做到不涉足不良网站,不浏览不良内容。

第二,健康进行网络交往。

网络交往要做到诚实无欺,不侮辱、诽谤他人,更不能参与网络色情游戏、赌博等活动。同时,在网络交往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约会网友,避免受骗上当。

第三,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适度上网对学习和生活是有益的,但长时间沉迷于网络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损害。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发展出发,学会理性对待网络。

第四,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网络的虚拟性以及行为主体的匿名隐蔽特点,不利于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得道德规范所具有的外在约束的效用明显降低。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了维护网络德规范的基本保障。应当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自觉做到自律而“不逾矩”,促进网络生活的健康与和谐。

三、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一)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

法律规范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规范形式实现的。与之相应的指引形式分别为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和义务性指引。授权性指引是指运用授权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指引是指运用禁止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指引是指运用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2、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3、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人们的行为。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4、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法律强制的主体是国家、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国家强制力。法律强制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即实施法律,确保法律的应有权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从强制作用的角度看,法律对于义务者来说是一种强制约束,对于权利者来说则是一种强制保障。

5、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法律的教育作用的实现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律作出规定,通过人们对法律的了解和学习,发挥教育作用;二是法律通过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教育;三是法律通过对各种先进人物、模范行为的嘉奖与鼓励,为人们树立良好的法律上的行为楷模。

真题解析:(2011年,第12题,单项选择题)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形式来实现的,其中义务性规范是告诉人们

A. 不得或者不准做什么 B. 可以或者有权做什么

C. 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D. 能够或者不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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