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 >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6年01月21日08:49 红网-湖南日报张家界代表团审议、讨论报告。本报记者 刘哲 张目 摄益阳代表团审议、讨论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6年01月21日08:49 红网-湖南日报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张家界代表团审议、讨论报告。本报记者 刘哲 张目 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益阳代表团审议、讨论报告。本报记者 刘哲 张目 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盟湖南省委的政协委员丁时祺在分组讨论时发言。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的政协委员申玉华在分组讨论时发言。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致公党湖南省委的政协委员余炳锐在分组讨论时发言。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的政协委员在讨论中发言。 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省民盟周继承委员在分组讨论时发言。 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革湖南省委的政协委员肖芝泉在联组讨论时发言。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本报记者 李茁 沙兆华

从“天下大同”的理想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人对“和谐”的追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明晰。面对这一宏大命题,湖南要交出怎样一张答卷呢?连日来,省“两会”会场内外,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们就构建和谐社会各抒己见。大家坚信,全省正在开展建设“小康湖南”、“诚信湖南”、“生态湖南”、“平安湖南”,将实现湖南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快速、协调、有序、稳定的发展,最终将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起一个充满活力、机制完善和利益均衡的祥和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湖南在新世纪面对的崭新课题

构建和谐湖南是湖南在新世纪面对的崭新课题,也是应对当前挑战的必然选择。

我省是典型的内陆省份,属于丘陵地区,地理位置承东启西,又是人口大省。省人大代表李建军、邓玉香,省政协委员李文金、王远明、何清萍、杨启雄说,我省经济社会具有明显的内陆省份特征:工业弱省、农业大省、资源性产业大省、财政“穷”省;同时,我省又是科教大省、生态富省、文化强省、人文大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看,我省有诸多优势,也有不少弱项:相对于人口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看,发展速度相对较慢;自然灾害频繁、资源利用和循环利用率低,节约意识不强,发展的成本过高;社会诚信度不高,市场机制不健全,对外开放度低,民营经济薄弱,社会活力没有充分释放;社会矛盾由隐性转向显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增多,社会控制压力较大。“构建和谐湖南是我省加速发展的巨大战略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有利时机,推进湖南的发展。”邓启发、刘振国等代表,欧阳展之、龚英甫、黄群策、邵旭东等委员认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迅速变化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社会利益割据调整加快,价值体系多样化,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凸现,社会矛盾较多,社会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必须牢牢抓住21世纪头20年的发展机遇期,做大经济蛋糕,提高社会建设质量,让发展的利益惠及全体人民;要以此为契机,将发展与和谐统一起来,更快发展为更加和谐,更加和谐为更快发展,达到一种良性互动的理想状态。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构建和谐湖南,必须更加注重全方位的发展,更加注重各方面的统筹,更加注重多样化利益的兼顾,更加注重多角度的公平,更加注重整体性的稳定。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依托我省的资源禀赋,利用发展的比较优势,增强区域发展的互动,实现后发跃进式发展;加强社会的相对薄弱方面的建设,缓解社会失衡、道德失范、人与自然失调等矛盾,创造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

发展经济:为建设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周伯华省长在《关于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中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就此话题,代表、委员们深入进行了探讨。

“只有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发展,才能为和谐湖南的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马建湘、陈继业、贺尊彪等代表,曾湘洪、欧阳彪、周重揆、俞志成、雷学军等委员认为,现在国家正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我省应积极抓住这一机遇,增强综合实力。应积极参与泛珠三角、长三角和东盟区域合作,并全方位对外开放,争取一批知名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大项目落户湖南。他们还认为,根据14个市州地域特点,我省大致可以分为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西、泛湘南等四大经济圈。其中,长株潭经济区可以主动融入泛珠三角、长江流域及长三角经济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泛湘南经济区主要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与东盟“10+1”经济圈,主动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发展劳动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产业;大湘西经济区则应主要融入西部大开发范畴。

“建设和谐湖南,应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许多代表、委员谈到,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在我省发展循环经济,一是要坚持“清洁、节能、减污、降耗、高效、安全”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二是要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

加大对农村的投入,解决“三农”问题,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步骤。马光荣、宋友达等代表认为,各级财政应该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技、信息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等。另外,要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为此,要完善行政法制,建立公平规范的政治秩序,推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齐淑兰、蔡典维等代表说,在依法行政实践中,行政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是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性因素之一。行政机关所立之法规,有的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相互重叠,甚至出现了一些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的现象。显然,从行政权力的行使上看,行政法律制度在有效解决行政资源配置的权力市场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方面,仍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必须坚持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规章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基础。

“建设法治社会,还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谐社会崇尚以人为本,它与人治的“官本位”是完全不同的。目前,少数人意识中还存在“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错误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等行为。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也不强,在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找熟人、寻门路,有的甚至找黑恶势力“了难”,导致一些破坏社会的“毒瘤”产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诚信社会建设,实行法、德并举,在全社会树立法制观念、弘扬公平正义、共铸社会诚信。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遏制“潜规则”腐败,实现效率与公平并重。这也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一个话题。大家认为,廉政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之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必须把遏制“潜规则”腐败作为重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行政的效率与公平,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和谐。

保障民生:和谐社会建设的起点

“有的农民家里一个成员生一次病,几年的辛苦积蓄就花光了;有的城市家庭买套房子要背上一身债;有的家庭一个孩子读书都读不起;有的家庭几个人失业,生活十分艰难。‘十一五’期间,政府应该着力解决这些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应从最不和谐处着手。”

很多代表、委员们谈到,当前,我省建设和谐社会,最需要下力气解决的几大问题是:收入差距拉大,保障救助缺口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看病就医难、就业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保障民生开始。

“就业为民生之本。”杨广、李照华代表,张智军、易法建、谭兴和、李定一、雷希文等委员认为,解决就业问题,最好的促进方式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促进就业。为此,应该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应改变教育投资过于集中于高等教育的现状,把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下岗工人的就业再培训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变人口大省为人力资源大省。

社会保障事业,事关民生和和谐社会的建设。省政协委员朱龙驹、徐建新、乐寿长、李仁发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还要实施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制度,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政府救济为主导,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要特别注意克服公共医疗的市场化倾向,逐步解决贫困群体小病难治、大病不治的问题。

近年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2003年,我省率先在长沙县等5个县(市)开展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底又新增了9个试点县(市)。目前,该项新型医疗合作试点进展十分顺利。这种制度的核心,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是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返贫、致贫问题。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不能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打天下”,“解决一切问题”,其准确定位应该是为广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广覆盖、经常性、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促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的形成与建立。

稳定有序:和谐社会的基石

“现在社会治安还有待加强,群众的安全感还要提升。”代表、委员们谈到,社会治安的好坏是体现社会和谐程度的“晴雨表”,维护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石。目前,因为社会矛盾相对集中,一些地方治安状况还有待改进。“十一五”期间,我省要实现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要达到如下水准: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健全保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如何达到这种水准?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社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是群众安全感还亟待提高的主要原因。”省政协委员徐德元、郭小元、傅绍平、唐淑娥、王绍康、邱朝阳认为,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案件持续高发。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自然灾害、恐怖活动、公共卫生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增多。这些都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在一些农村,往往邻里之间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引发重大案件,结果令人叹息。”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维护社会稳定,首先要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省政协委员袁婺洲、朱镇建、刘国思、杨力、王凤飞等认为,应该建立覆盖社会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处置机制,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包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做好经常性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该建立涉法涉诉不稳定问题经常性工作机制。要把一些日常工作制度化,比如领导接访、疑难案件处理、协调配合、责任分解、挂牌督办、公开听证等,以逐步消化信访疑难问题,减少新的信访问题产生。

“要坚决防止乱决策、瞎指挥,严禁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马!”许多代表、委员谈到,各级政府应该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这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个有效途径。他们建议,今后,凡是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的政策不能出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慎之又慎;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应该坚决纠正,超过群众承受程度的决策,必须停止出台。

“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代表、委员们谈到,现在,一些地方刑事案件发案率高,关键是要认真开展群防群治。现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农村治安欠佳,关键是看门守栋等社区自我防范措施不到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严密防范的基础上,必须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应通过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和危害社会的行为。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充满魅力而又任重道远的任务,从代表、委员们的发言中可以看出,大家对此既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又充满了信心。

上一篇: 解放思想就是解放生产力
下一篇: 徽州乡愁博物馆开馆,古建筑与厚重人文和谐共生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