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为此,要把培育公共精神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以社区公共精神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区公共精神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桥梁纽带。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共同体,是社会发育的重要场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公共精神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是联结社会治理现代化多元要素的桥梁纽带。一方面,社区公共精神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内在一致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在于,通过民主化、法治化和组织化的方式将碎片化、松散化、原子化的社会重新组织起来,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公共精神是社区居民在日常生产生活、公共参与和休闲娱乐过程中所形成的公共性、公益性和共同性的价值理念。很显然,两者在内涵和路径上具有较强的共性,培育良好的社区公共精神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公共精神的培养和强化有助于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社区公共精神是联结国家精神和社会精神诉求的桥梁中介。实现国家意志和社会诉求的有效互动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社区公共精神对上可以承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公无私、集体主义等国家精神,对下能够吸纳人民群众对助人为乐、家国一体、同舟共济、兼济天下等社会精神需求,从而打通国家公共精神意志和社会公共精神场域之间的区隔,实现两者有效互动和融合共生。此外,社区公共精神是联结多元治理主体的精神纽带。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共治、充满活力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精神层面的思想和文化才是支配各类组织与社会个体行动的内在源动力,仅仅依靠制度建设和技术创新还远远无法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而更重要的是公共精神的培育,只有让公共精神深入人心,才能凝聚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治理,不断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培育公共精神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概念,明确了加强社会治理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强调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国家安全体制。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进行谋篇布局,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包括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提高社会治理的“四化”水平、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等等,这些精辟论述成为新时代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行动指南。从价值目标来看,社会治理现代化蕴含了治理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治理制度规范化、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技术智能化、治理资源多样化、治理格局开放化等多元复合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体系,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家教家风的社会治理作用”等增加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无论是“共建共治共享”还是“社会治理共同体”,抑或是“家教家风”,都进一步凸显了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多元性和共同性,体现的是一种公共精神。显然,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解不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是贯穿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条主线,但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从治理理念的转变、治理制度的建构、治理结构的优化、治理技术的创新逐渐转向公共精神的培育,从而构建秩序与活力兼具的社会体系。换言之,培育公共精神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目标。
厚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区公共精神。众所周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原本以单位为载体和以地缘、血缘为纽带的社区共同体逐渐解体,在大流动和大分化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社区公共精神日渐衰微,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并衍生出大量次生问题,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系列挑战。为此,要以强化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多元性和共同性为重点,多措并举重塑社区公共精神,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营造社会治理的公共氛围和公共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联系群众、号召群众、组织群众方面的独特功能优势,将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体主义世界观和家国一体天下观,引导社区居民从思想认识上形成公共意识,强化公共精神。二是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积极为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搭建参与平台,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常态化的参与机制,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发展,并为其参与社区治理提供制度化渠道,以促进公共精神的社区传播;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吸纳民意、凝聚共识的政治社会功能,创新社区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协商机制,在常态化、多元化和公共性的协商参与中培育社区公共精神。三是充分发挥传统熟人社会、村规民约、睦邻友好等自治规则功能,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公共精神的历史养分;科学利用居民公约、微自治、公益创投等现代自治机制,在现代契约和公益理念中发扬公共精神。惟其如此,才能实现传统公共精神的文化底色和现代公共精神的中国特色有机融合,筑牢社区公共精神根基,从而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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