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一九五三年,党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依照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来的。1952年9月,毛泽东同志提出“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指导方针和大致设想。1953年6月,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同年12月,中央宣传部起草了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毛泽东同志在审阅修改提纲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确定下来,这就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4年2月召开的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同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党提出的这条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载入宪法。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性。国民经济恢复之后,为领导人民继续前进,党及时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当然是国家工业化。作为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中国实现工业化,只能主要依靠内部积累,走社会主义道路。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才能加快推进国家工业化,真正赢得经济上的独立。因此,必须系统解决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和积累的矛盾,为工业化扫清道路。当时,在农村,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已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发展对粮食和农产品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贫富差距的出现又引起党和政府对两极分化的关注;在城市,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限制和反限制斗争时起时伏,给国家经济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使党不能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城市限制资本的措施。这样,就把在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同时,对国民经济实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
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它的主体任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两翼分别是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体和两翼是不可分离的整体。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没有普遍实行社会化大生产的工业化为主体是不行的,但若离开了改造个体经济和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两翼,就会妨碍大规模有计划的工业建设顺利进行。把这两个方面的任务密切配合起来,推动其协调发展,体现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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