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婚恋伦理思想和学说源远流长,它的演变过程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必然有其产生的根据、存在的理由和发展变化的内在生命力。
1、原始社会的婚恋伦理
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土地、资源等。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原始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氏族和部落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原始社会非常重视人口的再生产,对爱情的理想和憧憬处于压抑或朦胧的状态。
在这一时期,人类的男女两性关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血缘群婚时期。血缘群婚的产生是人类婚姻伦理的雏形,也是人类婚姻伦理的一大进步。为日后的婚恋伦理道德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奴隶社会的婚恋伦理
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出现,摧毁了母系氏族,女性的社会地位开始变化,男权统治地位逐渐确立起来。“随着财富的增加,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加重要的地位; 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意图。” 到了奴隶社会,丈夫希望自己的财产由亲生的子女来继承。为了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 妇女要“守贞操”,婚前不能与任何男性发生性关系,婚后也不允许与丈夫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性关系。妇女的主要职能就是生儿育女, 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男性只要有经济实力, 想要占有多少个女性都行。有权有势的奴隶主可以不顾及女奴的个人意愿, 强行抢夺年轻漂亮的女奴为妻。
在考察人类的爱情史时,恩格斯曾经指出,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人类不断缩小男女两性共同婚姻的范围,结果,只剩下一对暂时松散地结合的配偶,即一旦解体整个婚姻就终止的分子。”然后,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形成了专偶制。虽然此时的婚姻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权衡利害的婚姻。但是,不管怎样,从外表上看, 妇女受到了更多的尊敬,获得了更多自主的权力,人类的爱情心理也逐渐形成。“从而就第一次造成了一种可能性,在这种可能性的基础上,从专偶制之中一一因情况的不同,或在它的内部或与它并行,或与它相反一一发展起来了我们应归功于专偶制的最伟大的道德进步,整个过去的世界所不知道的现代的个人性爱。”
3、封建社会的婚恋伦理
封建社会,大部分的生产资料由地主贵族占有,农民阶级是被剥削、被压迫、被统治的阶级。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等级关系,对妇女的压迫越来越厉害。女性长期受“ 男尊女卑”、“ 三纲五常”、“ 三从四德”的思想禁锢。男性在家中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可以自由地休妻。男子可以再娶,但是女性不可以再嫁。在生存环境恶劣、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封建社会,人类最重要的任务仍是生育。女性仍然是传家接代的工具,“贞操”的观念被歪曲为女性对男性的绝对屈从,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要对丈夫要从一而终。
受封建制度的影响,人们是排斥男女性爱的。男女性爱被斥为“淫乱”, 是“万恶之首” 。认为男女性交的唯一理由只是繁衍后代。因此,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爱情精神极其微弱。婚姻的缔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的婚姻大事由父母包办,子女要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
4、社会主义社会的婚恋伦理
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特征也发生了变化,主要特征包括一夫一妻、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男女平等。从而,人们的爱情观建立起来,自己成了爱情的真正的主人。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女性经济上获得了独立,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使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程度也不断提高。多女性追求爱情,追求真感情,这本身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封建的择偶观念。然而,这个群体中有的女性在感情上决不将就,太追求完美,逐渐地加入了“剩女”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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