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代后期,苏联学者达·梁赞诺夫整理马克思《巴黎笔记》原稿,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一部重要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手稿》显示,正在从人本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转变的马克思,使用德国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哲学术语:“类存在物”、“类意识”、“类生活”,等等。《手稿》的复调式研究思路——思辨的哲学批判同实证的经济学批判相结合,将费尔巴哈哲的学术语表达出超越费尔巴哈的新观点。尤其是从“类存在”到“社会存在”的思想主张,既有内涵的延伸,更是逻辑的转换,表明马克思找到全新的研究方向,为唯物史观的全面创立拉开理论帷幕。
一、“人是类存在物”:劳动使人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就读大学期间,马克思立志“向现实本身去寻求思想”现实问题,就是“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对此,马克思写作《手稿》提出异化劳动理论。通过分析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初步回答这一现实问题: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同劳动本身相异化、劳动者同其类本质相异化、人与他人关系相异化。其中,关于异化的第三个规定,马克思指出:“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
(一)“类特性”:从“意识”到“劳动”马克思继承费尔巴哈用“类”指称人的做法。费尔巴哈批判宗教和黑格尔的思辨哲学,重新确立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他指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不是神秘的精神力量(上帝或绝对精神)的产物。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他认为,这里的“意识是在严格意义上的”。就自我感或感性的识别力而言,就知觉外界事物甚或判断而言,很难说,动物不具备这样的意识。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做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的意识。动物固然将自己的个体当做对象。因此,它有自我感。但是,它不能将自己的类当做对象。它没有那种由知识而得名的意识。什么地方有意识,什么地方就有从事科学的才能。科学是对类的意识。在生活中,我们跟个体打交道;在科学中,我们跟类打交道。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做对象来对待的生物,才能够把别的事物或实体各按其本质特性作为对象 。费尔巴哈意识到,人所独有而成其类本质的“意识”,不是一般的感性感觉(一些高级动物也会有简单的感性心理甚至自我感觉),而是意识中最高级的理性形式。“理性是人类的人性,是他们——如果他们有思想——的类。”正因为人有这样的“类本质”,所以,人不仅可以把外在事物,而且可以把自身内在的本质当做研究对象,产生个别认识和普遍的科学知识。
费尔巴哈还阐释了人的“三位一体”的类本质: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是人的绝对本质马克思借用费尔巴哈的“类”概念表述人的特殊性,并且从全新的角度探讨人的“类特性”问题。他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判断“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是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现代哲学超越近代哲学)的一个关键所在:预示着他将跳出直观思维进入实践思维,进而阐明人的本质。
人的生命活动有什么特点呢?人和动物一样,生命存在的基础都是肉体组织,都以实在自然界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基础。但是,人和动物的肉体组织具有不同的存在方式,因此,与实在自然界的关系也不一样。动物本能地从自然界获取生存资料,即消极地适应自然界,求得存活。人有意识地利用工具,积极地改造自然,主动地创造生活资料,求得生存和发展。“人们进入什么环境,不依他们的意识和意志为转移;一旦进入环境,他们就会改造它。”以,动物的生命活动是简单的本能活动,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生产活动。
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即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劳动。马克思正是从劳动的角度理解人作为类存在物的含义。这与费尔巴哈仅从“意识”的角度界定人的类本性,存在着明显差别。马克思认为,人通过劳动把自己从动物界提升出来,成为在存在方式上优于动物的特殊的类。所以,马克思提出的“人是类存在物”,涉指人是一种通过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劳动与自然发生积极的相互作用的存在物。更为清楚地表述这一观点,就是“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可见,马克思也强调人与动物的差别在于意识性,尤其是自我反思的意识。但他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进一步指明人的意识特性附着于人的劳动实践活动。作为“类存在物”的人,劳动具有更为根本的“类本性”。人不再是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而同周围的无机界、有机界乃至他自身发生直接关系。通过劳动,周围世界经受人自己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改造,也彻底改变动物与周围世界的相互关系的性质。
(二)“类生活”:从“内在生活”到“生产”费尔巴哈指出,人的类本质在于“严格意义上的意识”。由此出发,他对比动物的“单一生活”和人的“双重生活”,认为人的类生活尤其表现为动物所没有的“内在生活”,即对人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人的思维,其实就是人同自己本人交谈。没有外在的另一个体,动物就不能行使类的职能。而人,即使没有另一个人,仍旧能够行使思维、讲话这种类的职能。因为,思维、讲话是真正的类的职能。
马克思指出,人的类特性在于自由自觉的劳动。由此出发,他认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
从劳动结果(劳动产品)来看,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确证;从劳动过程来看,劳动又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和实现。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类生活,首先表现为创造对象世界的生产实践。或者说,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实践是人的类生活的本体,在此基础上才有人的“内在生活”。比较动物的生产与人的生产,马克思突出刻画人的类生活的能动性、创造性:诚然,动物也生产,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可见,通过独有的生产实践活动,人把生命变成“自我规定”的自由存在,使生命摆脱自然的绝对控制和主宰,并且具有“美”的维度。
此时的马克思,尽管深受费尔巴哈的影响,大量使用其哲学术语,但他立足萌芽状态的“实践思维”,成功地将“类”概念内涵做出突破性延伸。在费尔巴哈那里,“类”概念是直观得到的、表达抽象共同性的思辨概念。后来,马克思清算自己的费尔巴哈哲学信仰,指出“类”概念的来源,“是抓住纯粹的、未加伪造的黑格尔的范畴,如‘实体’和‘自我意识’,但是后来却用一些比较世俗的名称,如‘类’、‘唯一者’、‘人’等等,使这些范畴世俗化。”经济学的批判逻辑,指引马克思在“劳动”、“生产”的层面上谈“类”,使实践变为具有真实生活内容的实证概念。虽然马克思还未赋予“实践”范畴以科学的内容,但重视劳动足以成为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构思起点。换言之,关注生产劳动,使马克思最终摆脱费尔巴哈的影响,开辟了通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道路。
二、“个人是社会存在物”:社会使人的自然存在成为人的自然存在
通过“类存在物”的概念,马克思实际地讨论人与自然在劳动基础上的辩证关系,还没有明确人如何与自然统一。“社会存在物”概念的提出和阐明,深刻回答了这一问题。
(一)人是自然存在物
马克思肯定人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是无法扬弃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物,是有机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依靠从自然界直接或间接地获取生活资料,人的现实生活总是能够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在肉体上,人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否以食物、燃料、衣着、住房等形式表现出来。实践活动使人的普遍性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数据,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则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马克思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肯定自然界的优先地位。这是他进行理论活动的前提。相反,如果把人与自然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排除出去,必然造成社会历史的虚无化,从而走向唯心主义历史观。如果只是停留在强调自然的优先性上,也会踏上旧唯物主义的覆辙。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的人,最后只能消融于自然整体之中。
(二)人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即社会存在物
马克思指出,人是自然存在物,但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人的自然存在物”。所谓“人的”即“社会的”。“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
就是说,虽然人属于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直接的同一,而是以社会为中介的统一。这就是马克思的深刻思想:“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马克思并不否认自在自然的存在和它的客观自在性。但“他决不是在无中介的客观主义的意义上,即决不是从本体论意义上来理解这种人之外的实质”。对于马克思来说,脱离人、脱离社会的自然毋宁是“无”。“无”不是说不存在,而是指没有意义。“还未被社会中介过的自然,只有在将来能予以加工时,才是有意义的。”
人在社会中所面对的自然界,才是对人来说有现实意义的人类学的自然。因为,人总是“通过劳动而占有自然界”。人通过生产实践活动与自然界发生积极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有两个特点:
首先,“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人通过物的工具以物的方式作用于自然界,得到的是自然以人的方式而存在,成为人的现实生活的基本因素。只有通过“否定”自然,人才能“肯定”自身,在实践中创造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实现自己“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在马克思看来,自然概念既是存在着的万物的总体,又是人的实践的要素。
其次,人的劳动不是个人的原子活动。相反,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助这种社会形式实现对自然的占有。人通过劳动占有自然,就是通过社会把自在自然转变为人化自然,成为人生活的现实因素。所以,马克思说:“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
概括起来,马克思强调,人是以一定的社会形式在实践中创造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这一思想在随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有着更为明确的表述,即人所生活的自然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
(三)个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个人是社会存在物”还表现为人的个人生活与类生活是密不可分、辩证统一的。“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马克思进一步阐明:“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我们的“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的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存在物”。包括“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本身,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当传统哲学挣扎于个别如何提升为类,以及类如何回到个别这两个问题的时候,“马克思却把类和个体不可分割的统一,看作是必须无条件承认的、可运用于实际和理论的、而其存在无须证明的那样一种存在的基本事实。”
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没有把类(社会)和个体看做是两个对峙的东西。如果说,传统哲学家们在分离的前提下寻找类(社会)和个别的统一,那么,马克思在统一的基础上理清类(社会)和个别的对立。他认为,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乃是“通过人并且是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亦即“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如此,才能真正解决“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
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启发马克思注意到“社会”概念。1844年8月11日,马克思在写给费尔巴哈的信中表明了这一点:“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下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费尔巴哈也注意到类和社会的同构性,多次强调社会概念,甚至提出许多发人深省的命题。比如,撰写于1843年的《未来哲学原理》指出:“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在人与人的统一之中。”1845年,在反对施蒂纳的论争中,费尔巴哈宣称自己“把人的实体仅仅置放在社会性之中——,他是社会的人,是共产主义者。”但是,他的“类”概念却局限在自然的视域里。按照费尔巴哈的观点,自然界是第一性的实体,人是其中更重要的实体,是理解自然的钥匙。“弄清楚自然的起源和进程”,“必须从人的本质出发”而透过直观这一方法棱镜所看到的人的本质,不过是一些自然关系。因此,从人出发最后又回到从自然出发,便造成人与自然相互解释、陷入循环的认识困境:“借助人,把一切超自然的东西归结为自然,又借助自然,把一切超人的东西归结为人。”
他所理解的人是抽象的感性对象,所理解的自然是脱离社会历史的抽象的自然界。费尔巴哈没有能够直观到社会的真正内涵,最终“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当作哲学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也就不奇怪了。忽略真实的社会生活、从来没有真正理解社会历史的这个“类”概念,只能是虚假的“社会”概念。
相反,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找到了真正连接人与自然的中介——劳动。劳动包含着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且两者是相互制约的。因此,自然同社会有机地联系起来,共同构成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与自然统一的社会,不仅是人们活动的现实空间,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真实舞台。人要改变很少认识自己的尴尬局面,就必须具体地、历史地认识社会。所以,马克思不是以自然和以自然为基础的人作为唯一研究对象,而是以社会和以社会为基础的人作为深入探究主题。
一言以蔽之,马克思将类概念、社会概念在人的劳动(生产实践)层面加以界定,才真正打通类与社会的同构点。类概念是马克思从费尔巴哈那里借用来的重要概念,主要出现在他的早期作品当中。尽管后来他不再使用这个概念,但他通过类概念寻求人发展的根本依据的追求没有改变。类属性的中心地位、它在自然中对沉默的克服,并不是青年马克思孤立的、天才的‘思想闪念’。尽管这些专门术语所表达的问题在以后的著作中很少出现,马克思却没有停止在·类属性的发展中,为人的发展过程寻求本体论的决定性标准。
的确,马克思从人的社会性角度延伸了解决人的现实问题的思路:从社会性到社会关系再到经济关系,最终探索到问题的内核。由此走出从具体到抽象的科学之路。需要指出,马克思此时所讲的劳动还不是具体的生产劳动,而是理想化的劳动。里面没有生产力的内容,也没有生产关系的痕迹。因为,理想化的劳动没有历史布景。
综上所述,《手稿》在生产实践——人类生存和人类发展的根本层面界定类概念,实现了由直观思维向实践思维的逻辑转换。在此基础上,成功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转化为社会概念,不仅从理想的意义规定“社会”,把它看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而且从现实的社会生活的角度理解社会,指出“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
参考文献:
[1] [德]卡尔·马克思.给父亲的信[G]//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5.
[2] [德]卡尔·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G]//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0
[3] [苏联]佚名.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G].荣震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6
[4] [捷克]卡莱克·科西克.具体的辩证法[M].傅小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183.
[5] [德]卡尔·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G]//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4
[6] [德] 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M].欧立同,吴仲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4
[7] [匈]格奥尔格·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导论[M].沈 耕,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7-38
[8] [德]卡尔·马克思.致路·费尔巴哈[G]//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50.
[9] [苏联]佚名.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G].荣震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85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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