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世纪英国的社会结构变迁与政治变革16、17世纪英国社会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经济上,传统的农本经济开始衰落,农业、工业以及商业贸易领域新经济因素迅速成长,城市较快发展。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流动加剧和社会结构的变迁,最终导致了英国近代市民社会的形成。乡绅和以工场主、约曼、商人、专业人士等为代表的中等阶层逐渐兴起,成为近代市民社会的重要政治力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更为积极的作用,提出了更多的政治诉求,从而引起了王权专制与法治秩序的相互斗争,相应的政治制度不断变革,英国最终走向宪政。一、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变迁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进入16世纪,英国经济有了明显的增长。农业领域,传统农业面临人口增长的挑战,耕作面积不断扩大,耕作制度与农业技术得到改良,农作物物种不断更新,农业产量逐步提高,商品经济的渗透引发了农业领域的市场化经营,造就了一批自由雇佣农。工业领域,传统的工业部门生产技术不断改进,行业分工更加精细,出现了许多新的行业,如造船、制铁等。商业领域,在重商主义政策下国内外贸易走向繁荣,海外贸易公司发展迅速,商人阶层逐渐壮大,社会财富积累增多。
城市的发展也是此时英国经济结构变化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都铎晚期与斯图亚特早期,英国仍然是一个农业社会,大约有3/4的人口居住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但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城市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大多作为市镇中心或者作为主要的物品集散地,周边乡村需要在城市购买原材料,需要在城市贩卖商品。同时城市也逐渐发展为政治生活的中心,成为法庭、议会、治安法官或主教集会的场所,也是医师、律师、学校和商店集中的地方。16、17世纪英国经济的增长、新的经济因素出现充分显示了经济结构调整的社会转型状态。随着传统农本经济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的过渡,社会流动性大大增强,社会结构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传统旧贵族出现衰落,乡绅兴起,职业阶层不断壮大,依靠工资生活、没有土地的雇佣劳动者出现。劳伦斯通对于16、17世纪英国社会结构的概括最有代表性:“在1540-1640年英国政治史的发展进程中,英国社会的重要事件就是土地阶层和职业阶层人数和财富的显著变化”(劳伦斯•斯通:《英国革命的起源》)。根据哈里森的描述,都铎时期英国社会可以分为四个阶层:贵族、城镇市民、约曼和劳工。这里的贵族阶层范围较广,上层为公、侯、伯、子、男等世袭的有爵位的贵族,而下层则为骑士、缙绅等。
教会神职人员的上层也属于贵族阶层。(威廉哈里森:《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大贵族出现了分化,拥有大地产的贵族势力依然较强,但是部分人因为挥霍和经营不善,开始衰落。另外,通过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教界贵族也日益衰落,总体上这个时期贵族人数在下降。与贵族衰落相对的,是乡绅的兴起。16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市场活动的增多,乡绅阶层逐渐壮大。他们懂得经营,又力行节约,生活方式比挥霍无度的贵族和失去信用的投机商更好地适应了在通货膨胀年代里生存的需,经济实力大大增长。如亨利八世时期没收的教会地产大多是出售给了社会中间阶层,而乡绅就是购买者最多的人群之一。乡绅阶层的兴起对社会政治结构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需要更为相称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因此他们大多热衷于参与政治活动,参与社会事务,关心国家的政策,参与地方的控制和管理。他们更热衷于服务社会,往往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积极入选议会,把持着地方行政和司法权力,成为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政治结构中的重要因素。总之,乡绅作为农业资本主义新时代的弄潮儿,已成为一支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力量。他们的崛起打破了几百年来传统社会关系的平衡。
另外,处于农村社会底层的农民在资本主义浪潮冲击下,也开始了剧烈的分化过程。极少数上层自由持有农发家致富,地位上升,形成一个富裕的约曼自耕农阶层,他们是乡绅和农业资本家队伍的重要后备来源。大批的自由持有农和公薄持有农在通货膨胀和圈地运动下走向破产,沦为工资劳动者,所以农村雇佣劳动者数量剧增。17世纪初,该阶层已占农村人口的1/3左右。综上所述,随着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革命前英国的农村社会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变革:土地占有结构正从封建领主所有制和村社公有制向资本主义地主所有制转变,农业生产结构正从自然经济型向商品经济型转变,社会阶级结构正从领主—农奴双层式等级制向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资劳动者三层式非等级制转变,社会力量的重心正从封建大贵族一边转向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和乡绅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变迁促使了英国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而这一过程也就是近代市民社会形成的过程。近代市民社会意指以商品货币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社会,而非原始的、野蛮的自然状态社会或以自然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等级社会。市场社会的产生对社会关系的转型和现代性制度的形成负有根源责任。它的产生是经济现象,却又不只是一种经济现象,它还是重要的社会现象、制度现象和文化现象。
市场社会的诞生,可以说是传统社会关系变革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它瓦解了集体本位式社会关系组合,创造了人与人之间新型社会关系;它使人与人之间充斥着竞争性和侵略性关系;它使得人与人之间关系相互主体化,社会关系规则日益客观化。私人财产权的产生,货币经济的运行,使得社会结构由纵向的政治隶属转变为横向的权利平等。在传统社会的财富“共有”状态中,个人生命和财产的拥有更多地依赖于政治身份和等级特权;而在货币经济社会中,以往处于财产“共有”状态中的依附关系变成了私有财产状态下的独立平等的契约关系,从而为法治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同时,这种市场社会也必需有法治来规范和保障,否则就会陷入无政府的混乱之中。因为近代早期英国市场社会孕育、发展出了个体自由。正如沃勒斯坦所说“16世纪和17世纪经济变化的影响,与其说是产生了一些新的人群划分,不如说是给已存在的各类人等提供了新的机会。”(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这种“新机会”就是个体自由事实本身。近代英国的个体自由的实质,是经济权或称经济自由。近代英国的个体自由主要是不受限制地享有的一些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尤其是对财富追逐的自由。它不仅承认基本上不受限制的个人财富积累权,而且赋予这种权利以中心地位。
它源于一种以财产为基础的个人主义,亦即为麦克弗森所生动称道的那种“占有性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试图以财产而不是出身为基础来安排人的社会地位,它更多存在于经济领域中而不是政治领域,主要是在经济和市场领域中的经济自由,而非是对共同体事务积极参与的政治自由。近代早期英国的自由是与市民社会中的“经济人”联系在一起的,是市民社会中一种利己的、独立的“经济人”的个人自由、经济自由。但在市民社会中,自由是以自由为界限的。市民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人从自我的利己心出发而承认他人的利己心的经济。在市民社会中,社会关系被概念化为单个所有者之间的一系列自愿的市场关系。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自由权利,每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原则。凡是要求自由的人必须尊重他人 的自由,自由以自由为限,即每个人的自由要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为限。这就是 每个人权利的限度,即“利己不损人”。 在自由以自由为界限的要求下,契约、法治必然要成为自由者之间社会关系 组合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因为在以商品交换为经济原理的市民社会,所有的人互 相承认对方的自主的主体性。正是近代市民社会中的这种法主体者间的关系,才 使法的独自存在成为可能。
在市民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是权利义务关系。而只 有当社会关系被作为权利义务关系来对待,市民社会中的法才能成为独立的存在 物。因为,真正的法治是一种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规范体系,它要求承认每个 人的主体地位,这种情况也已为历史所证实。只有在法治的规范下,才能保证利 己不损人的私人财富积累继续下去,才能保证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 发展条件,才能构筑真正的市民社会——人们用带有普遍主义的、能保护到每个 人的法律来结成“自由的联合体”。 总之,近代早期英国市民社会的基本要素是自由产生的原因和法治与宪政形 成的动力。市民社会的形成,孕育、产生出了个体自由,但个体自由的实现离不 开法治的保障和宪政的维护。近代早期英国的法治与宪政秩序的建构是在市民社 会的框架内实现的。 三、社会秩序重建和政治领域的矛盾与变革 近代早期的英国,货币经济的发展、个体自由的产生,动摇了原来建立在封 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价值观和制度规范,瓦解了中世纪的社会结构,社会 出现了失范。英国从 16 世纪晚期开始,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此时货币 与土地所有权的积累已使“严谨、纯真”的中世纪时代走向了终结。 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和获取财富成为社会生活的目标,必然要引发原有社会 关系变革和新社会秩序重建。
货币经济发展与法治的秩序维持可谓密切相关,不 可分割。在动态的、以金钱为价值本位的市场社会中,人为的法治秩序是实现新 社会价值目标的根本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的形成有赖于一套特定的政治和法律,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治提供了公平制度保障,而在当时的英国这种法治只能说 是正在建设当中。传统社会秩序失范、原有社会关系的变革和社会新秩序重建的要求,最终势 必反映到政治领域的矛盾和变革上来。新旧社会势力在政治领域形成了对抗并展 开了激烈的斗争。 在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 年),专制王权同资产阶级以及新贵族阶级的矛 盾激化,都铎王朝由于教权与王权的分离而成为英国历史上最专制的王权,也是 资产阶级同王权激烈斗争的开始,英国近代的议会制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都铎 王朝时期是英国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兴起的时期,活跃的商品市场促使新兴的资产 阶级和有资本主义倾向的乡绅为经济转型取得最多的发展机会、争取最大的经营 空间,而利用议会提出自己的主张,捍卫自己的利益。王权至上还是议会至上是议 会与国王争论的焦点,而16 世纪英格兰的社会结构已经同欧洲大陆不同,英格兰 的下议院,早在14 世纪就已经由贵族中人数最多的一个阶层担任议员。
他们全是 小地主,拥有同贵族同样的权利。绅士、小业主、市民们一心专注于改良他们的 土地,扩大他们的贸易资本,日见其发财致富,信用亦与日俱增,相互联络得更亲 密,他们正在把全体人民吸引到他们的影响下。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与君主专制 对抗的力量形成了,但并未采取激进的方式,而是围绕权力,一步步限制权力,而 形成的新兴阶级则一步步地获得权利。 到了斯图亚特王朝(1603 年开始)时期,王权走向极端,议会中断 11 (1629-1640),1640年开始的革命是议会与专制也即资产阶级市民社会同王权矛 盾激化的结果。市民社会的成长与壮大过程,就是专制权力走向衰落的过程。1649 年英国革命第一阶段结束时,议会主权思想基本形成。在议会主权思想的形成过 程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力量的下议院多次提出议案限制王权,而贵族院则主张 保留王权。议会主权思想的形成反映了新兴市民社会各个阶层的要求,即建立限 制绝对权力的民主政治。1688 年的《权利法案》重申了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言论 自由的权利,征税权属于国会,国民可以自由请愿等。《权利法案》是对1215 由大宪章》以后所有关于民主宪政的法案的重申,是对权利的重新保障,因为它的基础是新贵族与新兴资产阶级联合的产物,因而它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从此以后, 《权利法案》成为英国宪政中的核心部分。
1688 年的光荣革命表明了资产阶级的最终胜利。而与贵族的联盟表明英国 的民主政治还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18世纪的产业革命进一步推动了市民社会 力量壮大,而相应的政治制度也不断改革,英国最终走向宪政。 总之,16、17 世纪英国政治在传统中实行变革,以及其渐进式发展道路,说明 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实质上是同期英国社会结构和社会阶级力量发生变 化的结果。英国由于特殊的传统条件和环境因素首先开始了资本主义的生长,近 代市民社会初步形成,新兴市民阶级出现和不断壮大。市民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经 济的增长而势力增大,并提出议会改革和法治等要求,从而推动宪政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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