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稳评”)机制,建立健全DI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准入、执业和退出制度,加强DI三方评估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管理与退出
已登记注册DI三方稳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二)遵守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工作的各项规定、程序和要求。
(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评估主体(或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为评估主体(或委托方)保守秘密和隐私,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四)有权要求评估主体(或委托方)给予必要的协调配合,有权拒绝评估主体(或委托方)提出的违法请求;
(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进行转包、等违法行为,不恶意进行行业竞争,不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六)不以哄骗、欺瞒等手段进行测评、调查和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出具评估报告;
(七)向评估主体(或委托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已登记注册DI三方稳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予以黄牌警告:
(一)违反稳评工作程序开展稳评工作,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因稳评结论风险等级认定不准确,导致委托方作出错误决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稳评事项在评审中未获通过的;
(四)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稳评工作被委托方投诉,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自然灾害等无法抗拒的原因或者委托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五)委托方的决策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与稳评结论不相符合的涉稳事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保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经查实从事不正当竞争的。
已登记注册DI三方稳评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清退出登记注册目录,相关企业、人员信息记入征信系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登记注册后发生违法违纪或犯罪行为,恶意扰乱稳评市场秩序并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二)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稳评业务等违法行为的;
(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工商、税务或公安机关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被纳入不良行为名单或有不良行为的;
(四)在申报登记注册时,存在企业(单位)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五)被选定为稳评机构后除因不可抗力而无故放弃稳评业务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业务的,无相应能力承揽业务造成项目失败或搁置的;
(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由于评估事项征求群众意见不充分、查找风险点不全面、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实际、评估结论不真实,引发不稳定问题的;
(七)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估报告粗制滥造明显缺乏专业水平的;
(八)一年内2次受到黄牌警告的;
(九)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拒绝接受各级维稳部门监督管理,并未按要求参加年审备案和我市每年组织的相关稳评业务培训,或者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山东省国稳安全性企业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服务项目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性DI三方组织,在稳评业务流程上面有丰富多彩的資源和调查工作经验,大家企业秉持诚实守信、整体实力为本,顾客至上、客户至上的经营管理理念,在逐步完善和提升服务标准的另外累积了丰富多彩的实际操作工作经验和人力资源,将尽心尽意致力于服务项目于中国各大型企业,为其出示高品质的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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