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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制度对贫困保障和治理双向促增

社会救助制度对贫困保障和治理双向促增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对贫困人口权益保障和国家贫困治理能力提升形成双向增促。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出系统部署。

【理论】社会救助制度贫困保障和治理双向促增

贾玉娇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当下,中国社会救助制度面临的贫困治理与基本民生保障的时代意涵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底绝对贫困人口的历史存量将完全消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贫困的相对意涵突出,智慧治理与服务型政府改革浪潮的叠加,世界经济发展低迷导致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问题突出等,给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出诸多新议题和新要求。

在此背景下,《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具有重要意义,成为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对贫困人口权益保障和国家贫困治理能力提升形成双向增促,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社会救助制度现实贴合力强化与国家贫困治理体系韧性提高。《意见》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明确了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的根本价值立场和基本目标指向。为此,需要破解两方面难题,其一是如何化解宏观制度表达与微观实际差异之间的对立;其二是如何充分分析和解释复杂的贫困现象,完全提取出可形成制度反馈的要素,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精细化、精准化。为应对上述问题,《意见》增大了社会救助制度弹性,从而不断提高与贫困现实的贴合度。

第二,社会救助水平适度化与贫困人口和国家互洽式发展。通过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实现贫困人口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然而,形成何种良性互动,进而实现个人与国家的互洽式发展,需要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中进行定义。中国现阶段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时期应通过社会救助制度调控贫困人口的存在状态,使其与现阶段的国家建设与发展目标相契合。《意见》指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第三,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与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形成合力。为提高国家贫困治理效率,实现社会救助资源优化整合,释放多元社会主体共治能量,更好地满足人民基本民生保障需求,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应尤其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其一,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其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其三,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其四,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

第四,社会救助经办关系理顺与贫困人口资源可及能力增强。为增强社会救助上传下达的制度敏感度,压缩社会救助经办链条,增强贫困人口对社会救助资源可及能力,《意见》提出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并对社会救助制度的主动发现机制、经办流程、审核审批程序等做出新的规定。

第五,社会救助制度嵌合性提高与人民生存权保障制度合力强化。国家贫困治理制度效能的释放与提高不仅取决于制度价值立场、完善程度,还受制度体系结构影响。制度嵌合度低、衔接不畅不仅会造成公共资源浪费,降低整体治理效能,还会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为提高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内的嵌合度,形成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制度保障合力,《意见》从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发力进行完善。其一,就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内部关系而言,加强了各项制度之间的协同与衔接机制建设。如实现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其二,就社会救助制度外部关系而言,注重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如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

【动向】

民政部举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专题研修班,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督促推动兜底脱贫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11月2-3日,民政部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专题研修班。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出席研修班并以“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以攻坚态势打赢兜底脱贫攻坚战”为题为研修班学员专题授课,安徽省副省长张红文出席并致辞。

唐承沛指出,《意见》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要求,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出系统部署,规划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引领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意见》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唐承沛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冲刺阶段兜底脱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慎终如始、再接再厉,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做好查漏补缺,努力做到“一个不漏”;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兜底脱贫质量;深化专项治理,确保兜底保障规范精准。积极谋划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工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总结,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

【实践】

1.广东5部门联合发文 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两年时间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据悉,广东省民政厅于2017年起开始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目前全省已设立407个乡镇(街道)“双百”社工站,共聘请1737名社工,采取“扎根一村(居),做专做精做实做细后,再逐步辐射”的方式,为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累计服务有需求对象超过732万人次。

在系统总结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河北省明确24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任务

为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河北省出台了贯彻落实措施,明确6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具有河北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基础。

一是前瞻性强。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资源统筹聚合,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在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二是兜底性强。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采取“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之前实施“单人保”政策覆盖人群由农村贫困户扩大到城乡低收入群体;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扩大了救助范围。创新救助管理。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多主体多方面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为减少基层人员的工作量,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规范救助标准调整。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建立部门会商、统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全省财力状况和物价上涨因素,适时调整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指导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三是可操作性强。对基层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政策标准作出了量化规定,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按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减就业成本;对急难型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等政策,既便于基层精准操作,更方便受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四是针对性强。实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健全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助预案,统筹救助资源,加强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受困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保障;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救助类社会组织,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按照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绩效评价、合同管理等原则,规范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3.人脸识别应用

青海——为更好地解决死亡人员享受低保的问题,强化精准救助,着力破解民政救助领域资格认证、生存状态核查等难题,近日,青海省民政厅借鉴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开发了人脸识别的模块,提供流程统一、操作便捷的认证服务,每月通过手机APP比对低保数据库照片,进行生存认证、人脸识别,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仅可以有效维护信息安全、堵塞漏洞、防止冒领行为的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此次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启用可以有效解决边远地区困难群众无法按月或按季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动态管理本人签到等问题。同时,也为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实现民政服务对象管理的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提供了有利保障。

广州——广州市民政局推出在线刷脸申请社会救助、救助事务“全城通办”等智慧救助“大礼包”,助力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全面实施“一证一书”改革。通过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取消个人工资性收入证明、养老保险核定单、社保缴费单等反映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的多项申报材料,取消机动车权属证明、银行账户明细、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登记等反映家庭财产情况的申报材料。目前,广州市民群众仅需要“一证一书”(身份证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即可提出社会救助申请。

救助事务“全城通办”。全面升级低保业务系统,困难群众可根据需要,选择户籍地或者 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按照就近原则由居住地开展信息化核查、入户调查、社区公示、送达文书等,方便人户分离的群众办理救助事务,进一步实现社会救助“零跑动”。

特困供养“双保障”。深化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衔接机制,强化特困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社区居家服务信息系统、为老综合服务系统的对接,实现特困人员认定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同步开展,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与特困人员护理双重保障。

信息核查助力精准救助。目前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已实现67家单位、30大类信息共享,在全国率先实现“出入境”信息查询核对功能和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人“实物类财产价格评估和复核机制”;加强核对数据分析应用,在全国率先建立“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诚信数据库”,相关数据共享到市信用平台供全市使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实现救助对象“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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