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在这里列举的两件事情中,第一件是真实的,因为胡乔木是八大文件的共同起草人之一,是文件起草过程的最知情者。他明确无误地指出,八大决议中最关键的关于生产力的那段话出自于陈伯达一人。而且,胡乔木认为,此事是陈伯达独自向毛泽东提出不同意见的特别重大的事情。尤其应当注意的是,胡乔木的这篇文章写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而其发表则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十一年后的1989年12月,无论是文章的写作时间还是发表时间,中共中央都已对八大重新作了肯定的评价。但是,胡乔木在文章中仍认为陈伯达写进八大决议的论述是错误的,甚至还称此事是使他和田家英认清陈的“假马克思主义者的真面目”的主要理由。这清楚地表明,胡乔木本人从来没有、也决不可能写出这样的论述。即使该决议稿中真有胡乔木的字迹,他也仅仅只是笔录了陈伯达的意见。胡乔木在该文中清晰地写道:陈伯达在决议中写进有关生产力的论述,“事后大受指责”。表明他对陈伯达在决议通过的当年就受到了严厉的指责,此后更长期受到责难,始终是一个知情者和旁观者。在从1956年起直到1992年胡乔木去世的三十六年中,胡乔木熟视陈伯达因此事“大受指责”,从来没有认为这种指责有什么不正确或不符实之处,只能说明胡乔木确实与这一观点毫无瓜葛。
以上事实已经说明了八大决议的起草真相。那么,当事者陈伯达本人又是怎么说的呢?毛泽东究竟是否同意过八大决议中关于生产力问题的论述呢?毛泽东如果不同意,大会又是怎么通过决议的呢?
陈伯达曾在1981年12月与笔者谈了如下的话:
“我倒了以后,上面派人审问我时,问过我八大决议中关于生产力问题的那句话是怎么写出来的。我跟他们说,政治报告是在会议前起草的,经过了多次修改;但是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则是在会议进行中起草的,所以搞得比较仓促。我在决议草案上写上了‘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和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又觉得仅只是这样的提法,有些太笼统,应该有一个概括性的提法。当时会议议程很紧,那天(9月27日)下午就要表决决议,我早晨还在考虑主要矛盾怎么写才好,我想起列宁有过一个提法,这个提法启发了我。我就把主要矛盾概括为‘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我向审问人员说明的这些情况,审问人员都做了记录的。
“我修改好决议以后,已经来不及送毛主席看。毛主席是夜间办公,上午休息,原先的稿子他已经看过,这时已不好再去打扰他。这样,我修改好的稿子就直接在大会上宣读了。表决时大家都举了手,就通过了。那天的会上,叶飞在主席台上的座位就在毛主席后面,我坐的位置是靠侧面。会后叶飞告诉我,宣读决议的时候,当念到‘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句话时,毛主席说了一句:‘这句话不好。’不过毛主席当时也没有说应该怎样才好,可能是来不及想,也就举了手。叶飞讲的情况应当是可信的,他当时坐的位置离毛主席很近。”
陈伯达讲述的情况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一、毛泽东在大会举手表决《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之前没有看到该决议最后的修改稿;二、毛泽东在听到宣读决议时,对陈伯达写进决议中关于生产力的那句话,确实曾当场表示不赞成,但是他没有来得及表示应该怎样,并且同其他人一样举了手,使决议得以一致通过;三、在决议中写进关于生产力的那句话,以及造成毛泽东没有来得及看到决议最后的修改稿,其责任全在陈伯达一人,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另据称王光美写的一篇回忆文章,八大闭幕后的第三天,在十月一日国庆日的天安门城楼上,毛主席对刘少奇说,八大决议中关于主要矛盾的提法是错误的,主要矛盾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刘少奇回答:但是决议已经通过了。
王光美的回忆同陈伯达所述的毛泽东在决议通过的当时就曾表示不赞成决议关于主要矛盾的论述的情况,是比较一致的。
1957年9月至10月,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正式表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1958年5月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刘少奇接受了毛泽东的观点,他在向大会所做的工作报告中说:“在整个过渡时期,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之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
从此,陈伯达写进八大决议中关于国内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论述,被正式否定了。
对于中共八大决议中这个被否定的论述,无论是当年会议文件的主要起草人陈伯达和胡乔木,还是八大文件的主持人兼十大政治报告的审定人毛泽东和周恩来,都一致认定陈伯达是唯一责任人。
在1956年中共八大选举中,陈伯达当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八届中央委员的名单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的,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列,这种排列方式在中共执政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中是唯一的一次(以后历届中央委员会的名单均按姓氏笔画排列,只有中央候补委员的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列)。在九十七名中央委员中,前十五名依次是:毛泽东、刘少奇、林伯渠、邓小平、朱德、周恩来、董必武、陈云、林彪、吴玉章、陈伯达、蔡畅、李富春、罗荣桓、徐特立。陈伯达排在第十一位,高于他当时在中央的实际地位。所以,现今有些回忆录往往称自己如何如何很早就反对陈伯达,恐怕多数是靠不住的。
(在本章已完稿数月之后,笔者看到了2003年12月出版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其中第535页写道:八大结束前,“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通过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这个决议是在毛泽东主持下,由陈伯达、胡乔木负责起草的。”第537页又指出,决议对主要矛盾的概括写法,“这个问题是陈伯达提出的”。这总算是给了历史一个比较清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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