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努力开创党的工运事业新局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深刻阐明了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具有很强的政治动员力、思想穿透力、理论说服力、实践引领力,是我们党开启新征程、续写新辉煌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光辉文献。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采取多种形式对大会精神特别是二十大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这一新体例新格局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报告从五个方面对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伟大变革进行了精辟概括,分三个阶段、从三个时间节点擘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远景目标、总体目标、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的历史性飞跃。面向未来,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按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会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工会力量。
一、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到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再到编纂民法典,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让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有了更坚实的保障。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22年9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70件,修改法律238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突出,亟需补齐制度短板,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提升参与立法能力水平,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修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动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职工群众各项权益在法律源头得以保障。
二、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工会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指明了方向。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开展工会工作、实现职工利益的有力保障。工会工作要自觉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找准角色定位,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充分发挥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为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工会法律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法律贯彻实施,推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基础上,特别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为推动法律贯彻实施,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法治建设在“有法可依”基本解决后,需要更全面、更充分、更扎实地去贯彻执行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形式的积极作用。工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人民团体,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行使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权利的具体形式。工会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目标和任务,自觉融入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加强实践探索和法治支撑,努力形成主动依法科学监督的制度机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彰显工会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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