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世纪文学的文化历史背景与基本特点毫无疑问,欧洲中世纪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使得封建地主阶级与农奴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封建地主阶级的文化形态与农民阶级文化形态的对立,是中世纪欧洲新质文化和文学性质的决定性因素。但也要看到,欧洲中世纪文学是欧洲多种文明与文化相融合的产物。这种融合首先体现在众多蛮族部落各自文化的融合上。据史料记载,在罗马帝国的北方,很早就有蛮族部落形成,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克尔特人、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他们各自的生活状况和习俗,实际上形成的是各自不同的文化种群。例如关于古代日耳曼人生活状况、社会制度以及独特的文化特征的情况,在凯撒于公元前1世纪末所写的《日耳曼尼亚志》中就有过丰富的记载,从中可以看出日耳曼人文化高于其他部族的材料。而后,从公元1世纪末到公元3世纪,日耳曼各部落又开始结成不同的联盟,如东哥特、西哥特、汪达尔、法兰克、盎格鲁-撒克逊、伦巴德等。这种古代蛮族文化的融合,实际上催生着整体性欧洲文化的形成。其次,这种文化融合,也体现在古代希腊罗马的先进文化与蛮族落后文化的融合上。虽然蛮族南侵之后,摧毁了古代的文化,它把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和法律一扫而光,以便一切都从头做起。
但是,新的文化毕竟又是在曾产生过灿烂的古代文明成就的欧洲大陆上产生的,古代的文化传统以及意识形态存在于欧洲本土的遗民身上。这一切都决定着新产生的文化并不能完全剪断古代文化的脐带。例如在中世纪漫长的历史时期,有些封建统治者和教会人士常常就利用古代文化遗产宣传其思想;利用古代天文知识编撰教会历书,利用民间音乐伴唱圣诗;有些人将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学典故和材料加以改造,用拉丁文将其写成宗教故事等。甚至被中世纪奉为“伟大的神学家”的圣·奥古斯丁,早年也曾对古希腊古罗马文学有着相当深刻的研究,并酷爱荷马和维吉尔史诗中一些描写爱情的部分。752年加洛林王朝建立之后,查理大帝“还派人搜集和抄写古代抄本”。这说明,当北方的蛮族人与欧洲本土的文明人相互融合在一起的时候,蛮族文化与希腊罗马文化实际上也融合在一起了。欧洲中世纪文学也是东西方文化相互影响和交融的产物。这主要体现在欧洲的本土文化与希伯莱文化的融合上,也体现在拜占庭文化的独特构成上。处于中东地区的古代希伯莱人曾经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古代文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希伯莱人在神话传说、历史故事、诗歌、小说、预言、箴言等方面,均取得了较高的成就。这些古代的文学成就后来被收入犹太教的经典之中。
而犹太教的经典随着被欧洲人变为自己的宗教——基督教——教义的一部分(即《旧约》)之后,在欧洲大陆开始广泛地流传,并日益与欧洲大陆的人们的思想观念融为一体。这种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尽管在古罗马时代就已经开始,但在中世纪,随着基督教统治地位的确立和基督教文化的传播,它在被译成希腊文、拉丁文乃至译成拉丁口语体和当地土语融合后的语言,如奥依语、奥克语、罗曼语等之后,逐渐成了欧洲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而在中世纪欧洲占有重要地位的拜占庭文学,在整个封建社会中更清楚地显示了东西方文化融合的特色。拜占庭位于从东方到西方的重要商路上,当时君士坦丁堡是手工业和商业的中心,这就使得拜占庭文化具有东西方文化因素的综合性特点。例如,无论是在公元7至11世纪拜占庭封建制度形成与发展时期出现的诗歌创作和散文作品(较有价值者有长篇叙事诗《第格尼斯·亚克里特》、历史著作《拜占庭帝国及其邻近各国记》、《阿历克塞传》等),还是11至13世纪出现的宫廷小说、讽刺作品,都可以看到这一点。欧洲中世纪文学也是基督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相互融合的产物。在整个中世纪里,基督教在文化、教育、哲学、文艺乃至整个精神领域里,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成了欧洲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
众所周知,基督教在公元4世纪被罗马帝国定为国教后,在奴隶主意识形态中即开始占据愈来愈大的比重。当日耳曼人在欧洲建立封建制国家的最初几百年间,封建统治者对基督教的态度曾经历了敌视、容忍到支持的变化,使基督教成了适应封建制度需要的上层建筑和统治工具。1054年基督教内部东西两派正式分裂后,西派的天主教在中世纪欧洲各国思想领域中的地位进一步强化。宗教教义就是政治信条,教会垄断了文化教育。当时《圣经》的词句在任何一个法庭上都具有法律效力,一切学术科学都成了神学的奴婢,一切文化艺术都被染上了宗教色彩。但是,也要看到,在基督教逐渐成为中世纪欧洲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过程中,它与世俗文化之间形成了两种交融关系。一是基督教文化在对古希腊以来的世俗文化精神大肆排斥和毁灭的同时,又将某些世俗文化的材料(如古代故事、历史传说、民间传奇等)、体裁(如故事、诗歌、戏剧传奇等)和艺术手法等,经过改造,纳入到了基督教文化体系之中。二是在中世纪出现的很多世俗作品里,都包含着宗教性的内容,有些作品宗教的因素还很强烈。例如,中世纪后期产生的民间文学、骑士文学乃至城市文学中,都显示出了与基督教文化的强烈的融合关系。可以说,正是在上述多种文化的相互碰撞和融合过程中,经过中世纪独特的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主要体现为封建地主阶级与农奴阶级的矛盾斗争)的作用,发展成了独具特色的中世纪新质文化和文学。
中世纪欧洲文化和文学的主要思想特点是:第一、基督教思想制约着中世纪文化。虽然当时的作家所受的影响有深浅的不同,但是,在基督教思想逐渐深入到各个文化领域,并成为中世纪精神支柱的过程中,各类文学无不打上了它的印迹。有些文学作品公开宣扬禁欲主义和来世思想,表现了封建领主和地主阶级及其精神上的代表僧侣阶级的意识形态特征。同样,也有些作品,仅仅带有崇奉基督教思想的特点。这反映了基督教对文学影响的复杂性。第二、在各种文化的交融中,特别是在中世纪封建制度和封建国家形成与确立的历史条件的作用下,中世纪文学突出了各民族文学遗产中的一个基本思想——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很多作品描写和反映了欧洲封建国家形成和确立时期的社会现实,歌颂了为保卫国家和民族而献身的英雄人物,赞美了在确保王权中起过重大作用的英明帝王。但有些作品又将歌颂英雄和爱国思想与忠君思想、宗教思想结合起来,这实际上是爱国思想和英雄主义的中世纪化,也是东方古代文化中特有因素对中世纪欧洲文学的影响的反映。第三、中世纪作为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形态,还出现了特定阶层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例如骑士阶层、市民阶层的出现,就使得在正统的基督教文学占统治地位的同时,世俗文化的传统也以新的形态发展着,他们的思想感情和生活理想在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反映。
骑士文学将爱情作为描写的主要对象,肯定现世生活,在一定的程度上承继了古代文化精神,背离了禁欲主义。市民文学将笔触指向城市市井生活和世态人情,具有较强的反封建意义。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艺术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各种不同性质文化的相互交融,古代的、当代的、东方的、西方的、宗教的、世俗的等各种各样的题材进入了文学艺术创作领域,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中世纪欧洲文学的描写与反映范围。从中,人们不仅可以看到蛮族早期以及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的生活,也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发展和巩固时期的生活;不仅可以了解到中世纪欧洲社会主要阶层人们的风俗习惯,也可以感受到各种文化融合后欧洲独有的社会现实。第二、在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中,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艺术形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比较起来,艺术形式更为成熟。中世纪欧洲文学主要以诗歌为主,其中有史诗、长篇叙事诗、抒情诗和谣曲等。在各种诗歌样式中,形式因素互相影响,互相交融,从而使诗歌形式发展得更为精雅和完备。在叙事性的作品中,艺术形式开始由“繁杂”向“简约”转变。片断生活的描绘和情节线索的单纯集中,愈来愈使作品的结构布局和技巧运用达到自觉的程度。第三、由于各种文化的影响,在艺术表现手法上有了进一步的开拓。
寓意、象征、梦幻、哲理、现实描写、浪漫抒情乃至运用动物故事等都流行于一时,采用各种艺术手法写成的成功作品比比皆是。这充分地反映了中世纪欧洲作家对古代和各民族、各种不同质文学艺术形式的吸收能力,也说明了当时人们的艺术思维的发展并逐渐走向复杂化的现实。第四、对文学情感特性把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对人的内心情感的挖掘是当时出现的爱情题材作品的重要特点。在这类作品中,人的愿望、激情、喜怒哀乐等复杂的心理活动初步得到成功的描绘,从而揭开了人的内心世界帷幕的一角。这是中世纪欧洲艺术上的一个重大的进展,比起古希腊悲剧家欧里庇得斯和古罗马作家奥维德等人的创作来,此时用文学艺术形式表现人的情感更趋于自觉和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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