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 Mills
Viroj Tangcharoensathien
另外,《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2015—2020年)》里第三章有较上图简略的结构图,第四章详细介绍了各个卫生机构。
网页链接:
fdi.gov.cn/1800000121_23_72184_0_7.html
《转型中的中国卫生体系》
2.3 组织
2.3.1 卫生体系行政管理组织
中国卫生行政组织体系分为四级,从中央到地方主要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地市卫生局和县区卫生局 。乡(镇)一般不设独立的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隶属于国务院,是最高卫生行政机关,现有21个内设机构:办公厅、人事司、规划与信息司、财务司、法制司、体制改革司、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局、基层卫生司、妇幼健康服务司、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司、综合监督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宣传司、科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和离退休干部局。
省、市、县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机关的业务领导。其内部机构设置与国家卫计委基本保持一致,一般设有医政、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规划财务等职能科室。
2.3.2 卫生服务提供组织
中国卫生服务提供组织是以卫生部门所属机构为主的多元化办医体系。在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体系中,除了作为主体的政府办医疗机构外,还存在较多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机构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可以分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4级,社区(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一般由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各级均有其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包括中医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
医疗服务提供体系
按地域划分,中国医疗服务体系分为农村和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体系,总体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发挥重要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体系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县级医院为县域内的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一般疾病的诊治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承担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城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发挥健康“守门人”职责。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大型综合医院承担城乡居民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等方面的职责。但目前卫生资源分配不均衡,医院占据了较多的医疗资源,2012年中国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是572.5万张,其中医院416.1万张,占72.6%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在医疗服务提供方面,2013年政府办医院诊疗人次数是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7倍,实际占用床日数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4倍(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
未来中国应更加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和服务体系的完善。中国的医疗服务体系还包括中国传统医学服务体系,包括中医、藏医、蒙医等民族传统医学。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主要由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中医科室组成,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也占有一定的比重。
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等。上述机构一般分国家、省、市、县四级,乡镇和村级不单独设置,相关职能整合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口腔疾病、精神疾病等各类专业防治站所等。
• 妇幼保健机构是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等的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机构。
• 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食品及医疗市场、传染病等的卫生监督工作。
•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主要承担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管理、技术支持与指导等工作。
2.3.3 卫生治理组织中主要行为主体的作用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该小组主要职责为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成人员包括来自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民政部、原人口计生委、国资委、法制办、国研室、保监会、原食品药品监督局、中医药局等机构高级别行政官员。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协调医改各项工作的推进,协调、督办落实医改工作任务。在2013进行的机构改革中,卫生部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部委职能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划入国家卫生计生委,这种职能调整的优点是卫生计生委对医疗卫生领域的具体工作更为熟悉,有利于政策制定,但可能在部门协调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由卫生计生、总后、发改、财政、农业、水利、教育、卫生、环保、宣传、体育、公安、民政、武警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公共卫生、环境治理、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原卫生部的职责、原人口计生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计生委。核心职能是负责国家医疗卫生的规范、规划和行政管理,并协调其他部委与卫生相关的活动。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于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专门负责中医药事业管理。主要职能是拟定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与科学研究、技术的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3月,中国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行政和技术监督;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的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依法查处、审批;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划卫生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协调卫生事业发展、改革重大问题,负责医药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等。
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主要的卫生筹资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提供卫生政策实施的资金保障及财政投入,监督卫生部门的财务状况,参与确立卫生政策与战略制定。财政部卫生补助的范围包括医疗保障补助、公共卫生补助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等。2013年政府补助约占医院总收入的8%左右,约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的40%左右,占疾病控制机构收入的6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拟定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建设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加强各类保障制度间的衔接,提高保障水平。其他部门和机构,包括:
. 民政部。民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定医疗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
. 教育部。教育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组织实施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对医疗技术人员的正规教育培训,参与拟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包括通报交流机制和协作处理机制。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发放营业执照,以及对营利和非营利医疗保险机构和私营医院的注册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对营利性医院的征税工作。
地方政府
中国的行政体制主要分为五级,分别是中央、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和乡镇级,除中央外,其他四级政府均可称为地方政府。在中国,卫生服务提供体系主要由地方政府组织。地方政府在卫生服务提供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欠发达地区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如乙肝疫苗接种、改水改厕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中央财政承担较多的经费补助责任。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安排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行。
私立部门
私立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机构。私立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机构主要是私人诊所,加上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和私人医院,但私人医院一般规模比较小,人员和床位较少。2011年,中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非公立占48%,但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中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仅占17.5%,床位数仅占9.7%(卫生部,2012)。目前,中国政府正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推动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商业健康保险公司。
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近年来,随着健康保险需求的增加,各类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也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2006年8月,中国保监会颁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统一了财险公司、寿险公司、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业务经营上的监管标准。2013年,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未来私立部门在医疗卫生体系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他组织
包括学会、协会等组织承担一定行业管理职责的机构,如中华医学会、中华全国中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等。
【侵删】
利益相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