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苏州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与质效提升(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较为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对该项目进行相关公示并对所涉及区域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苏州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苏州市水务局拟实施苏州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与质效提升(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苏州市福星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改造工程、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苏州市吴江区平西污水厂新建工程、苏州市相城区漕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昆山城区污水处理厂易地迁建工程、张家港市高新区水处理中心建设工程、张家港市高新区水处理中心尾水湿地工程。
二、征集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营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示说明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天内,公众对本事项有何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向评估责任单位、受托评估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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