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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主题为“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第二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在四川省宜宾市举办。认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项目的64个试点地区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携带着两年来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聚焦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第五次试点工作交流会和《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对市域社会治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进行了深度交流研讨。
法治是破解社会治理难点痛点的最优方式
旧楼加装电梯既是民心工程,也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广东省广州市为从源头上破解旧楼加装电梯“落地难”,开出了“法治良方”,通过制度性安排一步步突破瓶颈:2012年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提出“双三分之二”业主决策机制;2016年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构建包括程序规定、技术标准在内的制度体系;2019年出台《加快推进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试点“集中申报、统一规划、统一审查、批量施工”的成片连片模式;2020年出台《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指引图集》,提供千余典型案例,破解“裙楼式”住宅不落地加装电梯的技术难题等。广州市成立了“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搭建政府、企业和志愿者参与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行政复议破解“资金筹集难”“规划许可难”,推动旧楼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行政复议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加强对电梯选址、通风采光、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等焦点问题的调查审查,保障低层业主的合法权益。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加装电梯规划审批12362台,惠及上百万居民。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规则之治,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化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时,市域社会治理领域很多难点痛点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重庆市南川区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信访突出问题,对照《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全区信访工作行为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依法终结、沟通协作等制度机制,将求决、申诉、揭发控告、其他四类信访事项,按照司法、仲裁、行政、信访四个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全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在99.3%以上,缠访闹访和集体访人数断崖式下降。
地处京津冀交界处的北京市平谷区,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持续保持“零病例”。之所以能守好首都“东大门”,靠的是科学依法防控。平谷区依法依规构建以“导则”为支撑的防控指导体系,明确各行业各领域防控标准和管控措施,针对落地查人、防止输入扩散、大人流返京等不同阶段的防控重点及时修订完善导则,采取“规范指引+严厉打击”方式筑牢安全防线。
征地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矛盾集中领域。山西省忻州市以依法决策为牵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市域规划、建设、征迁、管理合理有序运行,防止因决策不合法不透明不严谨引发社会矛盾风险。依据上位法先后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违建查处、主动拆除违建奖励等六方面政策措施,将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确保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切实提高了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忻州市中心城区累计征收土地3.51万亩、征迁各类建筑132万平米、拆除违建35万平米,实现了群体性事件零发生。
良法善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初心所在。各试点地区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安宁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头等大事”和身边的“关键小事”。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2015年修订后的《立法法》,赋予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而地方立法能否“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关键在于是否紧扣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江西省吉安市坚持“一事一法”,实现“小法办大事”。《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从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着手,明确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等作为合同必备条款,防止物业公司任性收费,解决服务质价不符问题。《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着力解决困扰群众“家门口”的乱丢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顽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福建省厦门市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地方金融条例等,开展“多规合一”管理立法,出台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破解城市空间项目审批“各管一块”、规划冲突“老大难”问题。山东省滨州市出台全省首部《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全员网格员”等小创新、微改革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为研发全民“平安码”、探索群防群治新路径提供法治保障。贵州省毕节市根据阶段性特征,按“平安之治”“规则之治”“环境之治”三个层次推进,实现法治服务水平持续优化。
群众参与的广度和决策执行的效果成正比,只有决策前群众参与“最广”,赢得最大认同和支持,决策后的执行力才能“最强”。河北省秦皇岛市2020年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群众参与决策明确规定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开展民意调查三种方式,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并建立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就是提升城市平安指数和群众安全感,把重大风险化解在市域,确保不外溢不上行不扩散。辽宁省本溪市在新建垃圾焚烧厂项目中,多次组织召开环保论证会和涉及村庄的村民代表大会,根据群众意见,在提供就业岗位、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予以倾斜,最终得到群众支持。陕西省咸阳市深化“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案件始发地的社区(村)法官工作室、所在街道法律工作站、区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三级三轮”调解,让大量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构建了事前德治教化、事中多方联动、事后法治兜底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执法司法是法治运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法治尊严和群众获得感。四川省宜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以党的领导监督为根本,充分发挥党委巡察功能、党委政法委案件评查作用和司法机关党组监督职能,确保司法权力始终在正确政治方向引领下运行。湖南省郴州市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规范法律依据检索、类案检索、关联案件检索、证据规则运用、法律规则适用五个步骤,倒逼从侦查到审判全程标准化办案,实现刑事诉讼“一把尺子量到底”。
河南省焦作市探索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府院联动”模式,针对破产企业,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宁夏固原市改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执法资源,厘清执法职能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天津滨海新区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六类执法行为实行多角度、全覆盖式监督。
法润民心,各地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想得起”“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的公共法律服务。北京市昌平区针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倒挂”实际,建成99处“安居驿站”,为流动人口提供精细化服务管理。上海市金山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组建法治宣讲团、法治咨询团、法治体检团,通过预约提供项目化、组团式、互动型服务,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广西玉林市着力打造全时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集成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普法宣传七大类34项服务业务,每个线上业务均对应一个线下法律实体部门或团队。该平台已注册150万用户,“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实现了办事不再难。
抓住“关键少数” 激活“最小细胞”构建市域法治共同体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只有最大限度增强法治文化的浸透力和情感认同,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西藏昌都市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聚焦农牧民、青少年、干部职工、企业人员、寺庙僧尼五类人员,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吉林省延边州建立大数据库,将普法对象按职业、年龄、收入、家庭等情况分类,有针对性地策划宣传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调查、活动中有沟通、活动后有回访,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宣传不是“走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三五九旅”精神细化为尊法守法、诚实守信40多项评议指标,广泛开展法治连队、法治社区、守法光荣户评选活动。甘肃省庆阳市在农村地区建立扶志扶智积分榜、道德评议红黑榜、帮教转化进步榜,打造成乡村治理“利器”。云南省普洱市开展“法治春风拂边寨”行动,把涉疫、涉边、涉毒作为重点,对村民讲深讲透违法犯罪的法律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新疆阿勒泰地区选拔优秀“双语”普法人才组成“普法轻骑兵”,常年活跃在农村牧区,把党的声音、法治政策传到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
人民是法治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对法治建设的参与程度,影响着法治发展的进程及广度、深度。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参与,从“关键少数”到“最小细胞”,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安徽省铜陵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法治领导责任述职测评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通过科学评估、清单推进、量化打分,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浙江省丽水市推动法治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与测评实现全覆盖,并延伸到人大、政协、司法部门及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江苏省南京市创新政法网格员队伍,1.6万名政法机关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会会员等编入1.2万个基层网格,依托“网格巡回法庭”“网格法律服务驿站”“网格法治学堂”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湖北省恩施州持续推进律师进村入户,参与信访接待、案件评查,把脉会诊疑难案件,开展积案攻坚,有效破解“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难题。上海杨浦区通过区级部门搭“台”、社会组织出“人”、街道社区设“场”的形式,深化“社区法治专员”工作机制。每个居委会配备1名法治专员,承担法律咨询、涉法矛盾化解、法治实践指导等9项职责,帮助社区把治理难题解决在“家门口”。安徽省宣城市瞄准家庭这个社会治理的“最小细胞”,从培养家庭“法律明白人”开始,深入实施“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工程,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
增强法治源动力,释放发展新活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揭示了现代化和法治化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揭示了“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的历史规律,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也是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水平的根本遵循。
各试点地区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对标对表中央政法委的系统部署和工作指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在市域社会治理各领域,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市域实际成效,打造了一个个鲜活可感的“法治样本”。这些“法治样本”将形成辐射引领示范效应,在全国由树木到森林、连片成面、郁郁葱葱,共同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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