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法律规章,表示动态有序平衡的社会状态,是社会学范畴。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治”,就表示社会的有序状态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与巩固,“乱”则表示社会秩序的破坏和社会的无序状态。16世纪英国哲学家T霍布斯用社会契约论来解释社会秩序的起源:独立的个人为摆脱“人自为战”的混乱状态,相互缔结契约,形成社会秩序。首先:社会秩序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1)一定的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也即所有社会成员都被纳入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系,每一个人都被置于一种确定的社会地位,各成员及各种社会地位之间的关系都被社会明确规定。(2)各种社会规范得到正常的遵守和维护。(3)把无序和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根据社会秩序的社会性质,可以分为封建社会的社会秩序、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和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在同一个社会内部,社会秩序还可以分为经济秩序、政治秩序、劳动秩序、伦理道德、社会日常生活秩序等几个大的方面,其中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的稳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法从属于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法存在和发生的前提。社会秩序分为既定的社会秩序和理想的社会秩序两类。
作为工具的法,对给定社会秩序而言是对秩序的描述、强化和发现,对理想社会秩序而言,法是一种创建。立法时必须考虑立法的目的,立法对既有社会秩序的影响。其次:作为社会生活的必需要素,社会秩序与每个社会主体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建构合理的社会秩序、为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始终是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在人类思想史上,社会秩序问题从来都是社会思想家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不同时代,思想家们以不同的方式对这一问题进行不同的解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要求,使立足于现时代推进社会秩序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凸显出来。基于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的需求,本文对社会秩序问题的探讨立足于社会哲学的研究层面,主要研究社会秩序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般本质和规律,力争在社会哲学的层面上对“社会秩序是什么”、“社会秩序的存在方式是怎样的”等问题做出富有说服力的回答。社会哲学对社会生活的把握可能有共时态和历时态、事实性和规范性等不同的向度。本文基于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要求,力图把共时态和历时态、事实性和规范性等不同的研究向度结合起来。因此,本文对研究对象的把握是一种总体性的视角。在这一研究视角下,努力实现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辩证思维方法、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系统方法、语义语用分析方法等各种不同层次的研究方法的有机统一,为实现研究目标服第三:社会秩序的精神支撑与人的自我超越性一种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系,还需要精神的支撑。
因为人总是有价值追求的,总要对某种社会关系作出价值评价。只有合乎人的价值标准的、为人们信赖的社会制度,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和维护,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一旦社会失去了超验纽带的维系,或者说当它不能继续为它的品格构造、工作和文化提供某种„终极意义‟时,这个制度就会发生动荡。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1)道德手段:即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内心的信念来评价人们行为的善恶,达到扬善惩恶,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以调整在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2)法律手段:即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公共生活领域必须遵行的、否则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以维护公共秩序的行为规范,从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3)道德与法律关系:道德和法律是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方面来看,两者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法律对道德建设的支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定”,即通过立法的规定推动道德规范的普及;二是“惩戒”,即通过法律惩治那些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扶助道德的制约作用。
两者的区别,可以从调节的方式、范围、结果来加以说明,不能试图用法律解决道德问题,那样做,不但取消了道德的作用,而且也降低了法律的功能。在二者的范围和内容上道德所提倡的,不一定是法律所调节的;道德所否定的,未必是法律禁止、制裁的。例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吸烟、说脏话等,就很难运用法律来解决。有人面对道德失范和社会丑恶现象的问题,企图把许多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甚至力图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刑峻法解决问题,就是没有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不能企图用法律代替道德。(4)其它手段:风俗、礼仪、宗教教规和戒律、纪律规定等。“道德和道德品质”的基本理论落实到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内容,阐明了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规范的具体要求及其必要性与重要性。让大学生充分认识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基本特点和要求,帮助大学生认清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的本质,强化社会公德意识,遵守公共生活的法律规范;认识到秩序在公共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到公德在建立社会公共秩序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养成良好的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做维护公共秩序的模范,使大学生进一步深切地认识到,无论是社会公德的养成还是法律意识的确立,都是塑造和培养自己道德品质和法律人格的最重要、最实际的途径,也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的精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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