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组对10个省区进行“回头看”,一些地方的弄虚作假、口是心非、敷衍应对的情况陆续被曝光。 特别是一些企业违法生产、排放污染物,或者伪造污染监测数据。 对逃避监管或以拆解设备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将严肃查处,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种种现象表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压力增大、负担沉重的关键时期。 我们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还存在许多不足。 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和集群,实行拉网检查和清单化、台账化、网格化管理,落实关停、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 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大攻坚力度,将成为渡过未来三年关键时期的必由之路。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任何企业都不能抱着侥幸和观望的心态逃避环境治理责任。 对于企业来说,污染治理和减排不仅是法律和社会责任,也是生存的现实需要。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 他们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 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企业只有主动承担环境治理责任、谋求发展,才有出路。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环境保护的九大责任,从法律角度划定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底线。 知法、懂法、守法,主动防治污染,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和改进技术,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不容忍“数”游戏”和污染治理的肤浅文章,否则你一定会自食恶果。
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 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地方政府也必须真正承担起环境监管责任,不能允许企业随意污染环境。 辖区内企业环境排放不达标,甚至没有环评、“先建后批”等,表面上问题出在企业,但实际上根本原因还在当地政府缺乏日常监管。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实施以来,其严格的监管责任有目共睹。 “党政同责”、“一岗两责”有效传递了环保压力,促进了当地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随着环保督察深入开展,无疑将在激活企业环境责任方面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全民攻坚战。 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不会有等待,不会拖延,不会犹豫。 只有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努力,把对美好环境的向往转化为积极行动,才能最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曹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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