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公共性的生产,多元社会管理格局的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没有共同的社会价值,社会紧张就会大量存在。
■ 社会认同不能完全独立地发挥稳定和持久的作用,而是需要社会的一些基础性条件的支撑,比如社会福利系统、社会意义系统和社会组织方式,当它们之间在结构和功能上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强化的匹配关系时,其支撑社会认同的作用就会越大。
■ 当今社会公共性的生产更多要依赖一种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公共治理结构。
记者:传统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社会结构长期稳定,社会基本价值的共识比较清晰。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转型不断加速,社会形态日趋复杂,社会认同的基础和社会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城市化和市场化程度的快速提高、社会开放和流动的程度不断加大,传统思想资源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今天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地动员社会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形成一种新的集体行动机制,这对制度设计与安排会提出怎样的要求?
李友梅:从当今世界范围看,中国已经不再是一个封闭的国家,而是一个正在快步进入发展的“开放社会”,且处在多重逻辑,如全球化逻辑、后工业社会逻辑、风险社会逻辑等共同作用的状态中,这些逻辑的相互交织、迭压、互动所形成的力量,正在消解前现代性和现代性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众多固定的东西。
回顾近六十多年的历史进程,党和政府对于“如何塑造和引领有序的社会生活”这一命题的思考和认知在不断深入,据此探索和采取的治理举措越来越与时俱进,也更加贴合实际发展的需求:从最初推动社会单位化并建立起某种“总体性支配模式”,逐步转向依托社会多方力量,推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格局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这个转型过程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社会资源配置结构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有着密切而复杂的因果关联,也反映了不同治理模式之间的转换是离不开特定社会条件的。今天,当人们在日益开放和分化的,已明显感到传统的资源控制机制和集体主义意识形态的缓冲作用在不断弱化的社会里,开始接受多主体社会治理结构时,很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要建设一个组织与秩序良好的社会,需要建立怎样的共享规则?在我们看来,这其实也是新形势下社会建设在基本价值理念的层面形成“共识”并以此为基础重建“公共性”的问题。
“公共性”作为一个学理概念,简单地讲,其涉及的是人们从私人领域中走出来,就公共问题开展讨论和行动,在公开讨论和行动中实现自己从私人向公民转化的一种状态。纵观人类社会现代以来的发展进步,公共性是激发公众参与意识、培育“公平正义”社会价值、提升社会自我协调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基础所在。因此可以说,没有公共性的生产,多元社会管理格局的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没有共同的社会价值,社会紧张就会大量存在。在现实社会中,“公共性”培育是一个自我循环(即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集体心理和情感塑造过程,其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其自身得以完成的。因此,要在复杂多变的当今社会培育公共性,首先要为其自我生长创造一些基本条件,比如: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并通过这个改革促进新时期社会认同的基础重建和公共精神的养成机制。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语境中,以人为本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目的,尊严、守法、诚信作为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每个社会成员来说应该具有共享的性质;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对于每个社会成员而言都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保证公共产品配置的公平正义应该构成当前社会体制改革所追求的核心价值。因此,很有必要与时俱进地完善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现状的全民普惠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利益的自我协调机制、形成多次分配间相互补充的新机制。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必须以重塑社会共识作为公共性的前提。社会共识作为一种认知和心理层面的结构性要素,由于不能完全独立地发挥稳定且持久的作用,而需要一些基础性要素的支撑,就重点而言,包括人们对社会利益配置结构公平性的认可、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匹配度的认知以及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等。
记者:我们不仅要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自治,也要思考使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中养成公共精神并成为公共性建设载体的问题。由于当前个体自主性日益彰显,社会价值取向趋于多样化,凝聚社会向心力的任务也是一个重要任务。
李友梅: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这对建构和驾驭社会合作新机制的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因此,我们不仅要深刻认识当前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社会的组织边界以及人们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社会关系基础的复杂性。其实,在全球化快速渗入社会生活领域的背景下,职业日益弹性化,确定性不断消减,人们正面临着“社会认同何以可能”的问题。
社会认同的成功建构对于个人融入社会生活,维护本体性安全,确立生活和道德的方向感等方面均有重要意义,也是一个正常人在社会中顺利生存的基本条件。从社会层面看,认同是确定群体的符号边界、实现群体向心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确立群体内向的合法性的必要条件。但是,社会认同不能完全独立地发挥稳定和持久的作用,需要社会的一些基础性条件的支撑,比如社会福利系统、社会意义系统和社会组织方式,当它们之间在结构和功能上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强化的匹配关系时,其支撑社会认同的作用就会越大。
我国在1949年以后的30年中,经历了极具个性的社会重建与社会管理的实践探索,当时鉴于政权建设和经济发展,国家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高度一元化的意识形态以及“单位制度”和平均主义原则,推出了一系列围绕公共产品配置的制度安排,由此形成了管控和调节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独特模式。这些制度相互之间因为高度匹配和高度适应,有效地将社会生活组织起来并为社会带来了稳定而持续的社会认同。发轫于1978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的重要变化,因而开启了社会体制建设的新历程。这场改革随后从经济领域逐步扩散到整个社会领域。在社会领域,最重要的变化是从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转变,社会不断成为各种新出现的力量谋求和彰显自主性的最为重要的领域,同时催生了多样而复杂的社会理念和社会形态,使社会秩序和社会认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如何从战略高度结合中国的实际变化,重建新时期社会认同的基础条件成为亟需研究的重大课题。
记者:在社会生活中培育公共性,其效果的获得不像追求GDP的增长、搞个工业开发园区、修个地铁那样可以立竿见影。公共性培育属于软件建设,这个工作是否都要依赖政府的力量来推动?
李友梅:在开放的步子越来越快的社会里培育和生产公共性,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为这在根本上涉及到了思想观念、社会价值等文化建设的问题。这种困难和问题在人们当前推动中国社会治理转型的实践中是经常能被感觉到的,比如工具主义和利己主义对中国社会团结机制的影响和消解,社会管理手段的高度技术化致使民众社会性联系碎片化,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职能部门与民争利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对当前的社会治理创新与公共性培育之间的重要关系还需要在认识上有更多的提高。不过,近些年以来,在最基层的社区建设中,一些从自发的到有组织的环境治理的探索实践中,我们看到了公共精神发育的苗头。
城市最基层社区的居委会自上世纪50年代至今一直具有行政和自治的双重身份,其行政与自治的并存、互动与衔接,是中国基层社会管理的体制安排。但是,随着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日趋复杂以及城市流动性和开放性的不断提升,这个体制安排的重要性快速被相对化了。最近,我们从上海凌云路街道梅陇三村多方面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社会活动中,看到了“自治”与“共治”的一种有机结合。
梅陇三村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造的公房式小区,共有2369户居民。这里曾经是附近有名的“垃圾村”,脏乱差现象处处可见。一方面,居民以拖欠物业费来表示对物业公司工作的不满,以不参加小区卫生清洁志愿活动来表示对居委会工作的不满。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和居委会都认为物业费很低,无法完全以市场手段解决环境卫生问题,小区保洁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可以说,既有的市场化、行政化的治理手段几乎都失效了。
2011年,小区里的少数居民自发地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回收的环保行动倡议,这个倡议得到了居民区书记的支持。有十名家庭主妇在居委会引导下成立了“绿主妇,我当家”行动小组,以塑料垃圾回收为主开展环保活动。随后,行动小组发展成为“绿主妇”工作室,邀请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的专家来指导,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办法。经过一年运行的“绿主妇”工作室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成为民间公益组织。这个组织在坚持垃圾回收利用的活动之外,还借助科普活动,拓展了“家庭一平米小菜园”、“爱心编结社”、“家庭微绿地”等多个项目,通过这些项目,不仅促进了广大社区居民围绕共同关心的议题的互动交流和邻里互助关系,更是带出了他们的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仅2012年,梅陇三村就有1360多户家庭加入垃圾减量回收的行列,并带动周边7个小区共7490多位居民参与环保活动,共回收废旧塑料和利乐包装达9.6吨。随着垃圾分类减量活动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居民提高了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社区环境因此有了很大改善。
这样的案例在上海基层社区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好好总结。从梅陇三村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社区环境治理中形成的一种由居民区党政协调引导、社会组织主体作用突出、居民主动参与的社会发育机制,不仅改变了社区环境治理以物业公司和居委会为主的“他治”,实现了“自治”与“共治”的有机结合,而且还有助于广大居民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并由此产生了基层社区社会生活中的公共意识和多渠道汲取资源、多主体形成合力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今社会公共性的生产更多要依赖一种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公共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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