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贫困是指维持生存的最低限度的需求品缺乏;相对贫困是建立在将贫困者的生活水平与其他社会成员的第生活水平对比之上的,是指比社会成员平均生活水平低的生活状小于1)、恩格尔系数全年食品支出与消费支出的比率。1、社会救助含义:社会救助是指通过立法由国家或者政府对由于失业、疾病、灾害等原因造成收入中断或者收入降低并陷入贫困的人员或者家庭实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生活社会救助、医疗社会救助、生产社会救助、住房社会救助、教育社会救助、灾害社会救助、护理社会救助、法律社会救助。3、社会救助产生(了解):课本p26,关键词:血缘;地缘;教会;恩惠。救助对象的全民性;最低保障性;适时调整性;既有长期救助又有临时性救助;选择性。2、原则:生存权保障原则;保障最低生活需求原则;不断调整原则;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相协调原则;法制化原则。5、美国生活救助(了解):补充性保障收入;一般援助;对有需要的家庭的临时援助;食品券计划;低收入家庭能源补助计划;三个营养计划;收入所得税抵免(相比之下,较为重要)a.程序:中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行政程序包括六个层次,即个人申请与基层审核(原则:属地管理、首先举证、自愿申请、镇县审批、接受调查、);张榜公布与部门批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任何人”对受助者的经济状况都有监督权和举报权);发证领取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b.问题:关于家庭经济调查;关于隐性收入或隐性就业;关于“张榜公布”;关于低保制度“不利用”问题;关于对“有越轨行为人员”进行救助问题(警惕低保政策中的“连坐思维”);关于制度执行中的资源问题(2)我国农村生活社会救助现行制度主要内容:五保供养(吃、穿、住、医、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临时救济措施。
1、含义:医疗社会救助指由政府从财政、政策和技术上为贫困人群中的疾病患者提供某些或全部基本的医疗健康服务,以改善贫困人群健康状况的一种社会救助项目。2、我国医疗社会救助方式(了解):医疗费用减免;社会救助基金;慈善救助;平民医院;临时救济;专项补助;团体医疗互助。1、生产社会救助含义:指对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从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其通过救助对象(一般是具有一定生产力的贫困者);救助资金偿还性(贴息有偿或低息有偿);救助资金来源多渠道;救助手段多样化;救助方式特征(较其他方式更侧重“助”,更具有长期反贫困效果,是一种更为积极的救助方式,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3、救助内容: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科技扶持;信息扶持;能力培训。2、综合协调机构:减灾委(国家减灾委员会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3、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预案定为“四级响应”。第四级为最基本响应,对应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第三级对应民政部主管副部长,第二级对应民政部部长,第1、含义:法律社会救助指法院或政府设立的法律救助机关对于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法律事务费用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或其他形式如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以保障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
2、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3个实施主体分别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1)适用范围不同:司法救助适用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救助,而法律援助适用范围更大,不仅包括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救助还可以用于刑事案件。(2)制度内容或形式不同:司法救助就目前法律规定仅是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而法律援助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形式较司法救助更多样化。减少由法院以优惠的方式想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而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4)实施主体不用:司法救助只能由法院实施,而法律援助则需要组建专门的机构来实施,并由当地的司法行政机构进行监督,同时,当地的律师协会还有必要的协助义务,参与其中的主体涉及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和志愿人员(5)接受主体不同:司法救助的接受主体是“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而法律援助的主体“经济困难或有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很明显后者主体范围较大。
社会福利主要内容:老年社会福利;残疾人社会福利;妇女儿童社会福利;公共社会福社会福利特性:实施对象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实施主体的社会化;社会福利管理的专业(1)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经济需求;医疗保健需求;生活照料需求;心理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普通儿童社会福利::家庭保护;医疗卫生与保健福利;教育福利;文化福利。特殊儿童社会福利:除了与普通儿童享受同等待遇外,还应该受到特殊保护,包括残疾儿童的预防和康复;残疾儿童的教育;有利于他们成长的社会环境的创造;特殊儿童的的监护养育2、生育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为因怀孕、分娩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妇女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社会保险主要从生育医疗保健服务、产假、生育津贴、育儿假及育儿津贴几个方面向生育妇女提供保障和福利。(1)机会均等原则:使社会各系统和环境诸如服务、活动、信息和文件得以为所有人特别是残疾人享受利用的过程。体现在立法上的平等;就业机会的平等;平等的享有环境;教育和培训机会的平等;平等的履行义务;(1)、供养理论(家人和社会通过对残疾人的供养而表示对残疾人的责任和爱一般来说,这种供养大多限于经济方面或物质方面10(2)、回归社会理论(20世纪5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在研究关护精神病患者的庇护所后提出的认为,由于庇护所中精神病患者处于不良的同伴关系和“关护”关系之中,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有可能加重(3)、增能理论(增能理论站在人的发展立场上,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使残疾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失去的机体的、社会的功能,并有助于他们进入一般的、正常的社会生(4)、新的完整的残疾人观(实质:“平等、参与、共享”具体体现:残疾人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是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的人;社会有责任给残疾人以补偿使残疾人回归社会主流,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并平等享有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残疾人同样是社会物质、精神财富创造者;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态度,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标志,残疾人应当奋发图强,成为社会的奉献者和建设者)(2)残疾人预防:残疾预防是指采取一些行动来避免出现11生理、智力、精神或感官上的缺陷(一级预防)或防止缺陷出现后造成永久性功能限制或残疾(二级预防)。(3)残疾人康复:(世界卫生组织定义)康复是指综合、协调的应用医学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和其他措施,对残疾者进行治疗、训练和辅助,尽量补偿、提高或者恢复其丧失或削弱的功能,增强其能力,促进其适应或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狭义的康复仅指医学康复,它的工作对象不是疾病而是障碍;它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 和保存伤残者的生命,而主要强调功能训练,整体康复,最终重返社会。 指的是运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盲、聋、哑、智力发展落后或残肢的儿童、青少年或成人进行教育,一是有关 残疾人教育的法律、法规,二是残疾人教育机构,三是与残 疾人康复相关的教育训练 (5)残疾人就业。第一,利用法律或政策手段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机会;第二,开展残疾人职业康复,提供残疾人职业 咨询、职业评估、职业治疗、职业培训等福利服务。对于残 疾人就业,各国都有一定的特殊保护措施。
主要是防止企业 随意解雇残疾工人,强调雇主有义务承担残疾人融于社会的 责任。 12 4、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大力开展 职业培训。(注意课本数据) 1、含义:公共福利也称之为国家福利、财政福利或一般福利。它是国家通过直接投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 举办的各种旨在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的社会福利项目。 2、内容:公共教育福利;公共卫生福利;公共文化娱乐福利;住房福利 3、基本特性:具有外部性;公共物品特性;具有社会性;供求的非均衡性。 4、实现方式:我国的公共福利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形式来实现的,一种是国家直接投资兴办社会福利项目和建设社会 福利设施,旨在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 另一是通过各种津贴,将福利直接提供给相关的社会成员。13 具体扶持形式为(1)财政直接投资(2)税收减免(3)财 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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