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学界主要侧重在经济学领域研究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事实上,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具有丰富的社会意义,集中表现在人的再生产、自然界的再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三个方面。探讨这一理论对我们当前正确认识和建构人与社会关系及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质疑与回应
虽然从经济学语境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生产”和“再生产”理论无可非议,但是若只局限在这种语境中,必然会狭隘化地理解乃至曲解马克思理论的丰富性和深刻性。当代西方学者如海德格尔、阿伦特、鲍德里亚等就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和批判马克思的生产和再生产理论。例如,海德格尔认为,当马克思谈到“改变世界”时,是指在生产关系中通过实践来改变,但是实践“这种理论将生产的概念塑造为对人的(通过他自身的)生产”,而“人的自身生产带来了自身毁灭的危险”。因为这种生产是以技术“支架”为基础,其所产生的人就是“隶属于生产的消费的人。这就是我们先时代的人”。阿伦特认为,尽管马克思把“劳动”提到了很高的地位,但“他所谓的劳动,和传统一致,是指生产维持生命体必需的物质的手段”。而鲍德里亚则把马克思的“劳动”限定在经济财富的“生产价值的理性活动”上,生产和再生产都被局限在政治经济学的“生产之境”中,并因此而试图打破马克思的所谓“生产之境”。面对当代西方学者的众多质疑,阐述马克思理论的丰富性,需要我们拓宽视野,从社会哲学的理论视角去发掘其中的深刻内涵。
那么,马克思的生产与再生产理论是否只能在经济学的语境中展开呢?显然不是。恩格斯曾明确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的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可见,在恩格斯看来,马克思强调“生产和再生产”理论并非用以说明“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
换言之,不应该仅仅从经济学的意义上去理解这一理论,而应该在超经济因素的“现实的生活的”社会领域中去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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