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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社会本质:“丛林法则”

谈社会本质:“丛林法则”历史经济篇(一)谈社会本质:“丛林法则”最近在读历史经济,打算新开一个专题,写写一些想法和观点。很多人玩过吃鸡、王者、DOTA,这类游戏玩法有个

历史经济篇(一)谈社会本质:“丛林法则

最近在读历史经济,打算新开一个专题,写写一些想法和观点。

很多人玩过吃鸡、王者、DOTA,这类游戏玩法有个共同特点,就是玩家需要在游戏里通过斗智斗勇,争夺有限的游戏资源,淘汰其他对手以便让自己存活到最后。

虽然这只是一个个虚拟游戏,但我们可以从其庞大粉丝群中,窥探出人类一个原始的基因模式:“丛林法则”。

放大到世界万象,其本质均源于竞争

大自然遵循的规律是丛林法则,也就是达尔文进化论核心学说:“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老弱幼小的生物,很难独自生存下去,大部分甚至活不到可以进行对外竞争的时候,就已经被淘汰。

人类自称高等生物,对于大自然其他种类的生物而言,毫无疑问是这套法则之下的强者。但人类本身也是一种生物,这套生存法则意识早已深深刻入了人类基因。人类社会遵循的就是这套最原始的法则。

社会经历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这些时代的社会,无一不体现着这套规则的存在,只是形式在变化发展。

原始社会,强者部落征服弱者部落,粗暴地杀戮与吞并;奴隶社会,奴隶主赤裸裸地控制与剥削奴隶;封建社会,地主阶级通过控制土地所有权对农民阶级进行剥削;到了资本与帝国时代,资本家通过资本规则与资本优势对工人阶级进行剩余价值剥削。

这些现象,归根结底,是由于人类社会内部对有限社会资源的竞争。只要有竞争,就会形成强者与弱者,就会形成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就会形成阶层。

中国古朝经历:夏、商、周【西周、东周(春秋、战国)】、秦、汉(西汉、东汉)、三国(魏、蜀、吴)、晋(西晋、东晋)、五胡十六国、南北朝【南朝(刘宋、萧齐、萧梁、南陈)、北朝(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唐、五代十国【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十国(前蜀、后蜀、杨吴、南唐、吴越、闽、马楚、南汉、南平、北汉)】、宋(北宋、南宋)、辽、西夏、金、元、明、清”。

每一个朝代无一不在体现着社会竞争中弱肉强食的法则。能力强者通过各种方式征服了其他人,自然要为己方制定一套游戏规则,以便在社会资源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相当于在丛林法则中,强行插入了其他规则,并且强制所有人遵守。

这个规则的形式可以是思想、制度、律法。如果这个规则比较温和,在没有天灾的情况下,强者能长期稳定地得到充足的资源供给;反之,当“丛林法则+额外规则”使得大部分底层无法继续生存,就会引起人祸,弱者持续抱团,使旧秩序力量逐渐发生逆转,正如三国演义开头白:“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人类社会经历君主制与共和制,人治与法治,就是强者在试验和完善这一套规则的过程。

西方国家的社会规则,相当于“法律保护+丛林法则”,使得人类能够在法律保护下安全成长至可以竞争年龄,再去进行“公平竞争”,并提供福利保障使得失败者不至于无法生存或作出反社会的行为。其实本质上还是丛林法则,只是程度轻微了些许。部分通过这套规则先行进入丛林安全区的人,会想方设法绕过“法律保护”这一层进行弱肉强食型的“自由竞争”,并让后来者互相厮杀以减少有限资源的竞争者。最后就会变成“垄断+抽梯子+平衡手”的玩法规则。

社会的本质是竞争,竞争的极端是垄断。利益驱使行为。

全世界看成一个人类社会,这个社会中漂亮国处于强者地位,地位来自于一战二战成果,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中,强者制定了一套游戏规则,确定了美元霸权,各国承认其强者地位。在往后的日子里,强者就可以通过这套游戏规则,轻松收割其他弱者的价值,占有人类社会的绝大部分资源。日本广场协议、拉美经济危机、亚洲四小龙跌落,无一不是这一游戏规则的体现。任何想挑战游戏规则的行为,都会引起强者打压。对于强者而言,使用什么理由和手段就不那么重要了。比如两伊和叙利亚战争。

古代下属能与上司相处融洽,甚至步步高升,前提条件一定是遵循已有的游戏规则,承认并保证强者地位。如果上司地位被挑战,即使下属才华横溢,最好的结局也只能是怀才不遇,抱憾终身。古代历朝的文武争斗,一方面是君王的平衡玩法,另一方面也是文和武本身的丛林争斗。

穷在深山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古人早已深谙此道。

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人类唯一正确的社会方式。通过生产资料公有,消灭剥削,消灭贫富差距,消除竞争,达到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全人类解放。

本质规定性_社会本质观_社会规则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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