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作出明确部署,为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繁重、涉及面广,要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国家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党中央历来重视行政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相继就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优化服务等方面做出重要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四个方面的重要任务,《决定》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部署了四个方面重点任务,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指明了方向。
完善国家行政体制,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是国家行政体制的核心要素,要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推动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有机统一、衔接协同。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制度和政策层面协同,破解长期存在的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问题。通过减少事项、整合力量、改进方式、重心下移等举措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将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完善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等手段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无差别受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改革获得感。提升绩效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奖优罚劣、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激励担当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责体系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加快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加强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善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制度、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促进就业、产业、投资、税收、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需要,必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医疗、养老、托幼、住房保障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强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坏赔偿、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执行力,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体系,统筹实施对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动机构运行科学高效。持续推动政府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主要目标。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对政府组织结构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机构运行更加顺畅高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机构“三定”规定,完善“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有机衔接。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态势和地方治理现实需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统筹考虑省直管县、县改市、撤县设区、经济发达镇改市等多种方式,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资源合理配置。按照扁平化、高效率的要求,完善行政管理组织体系,综合设置职能相近的政府部门,根据基层事务特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新中国70年来国家治理的宝贵经验。新时代党和政府的治理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职责关系,把握好“统与分”“放与管”“条与块”“事与财”等几对关系,健全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在统一性方面,要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中央政府宏观事务管理事权。在多样性方面,要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将地方创造的经过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复制推广到全国。强化容错纠错机制制度建设,防止过度督察考核与问责泛化,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此外,还要健全条块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围绕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职责形成治理合力。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中央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兜底保障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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