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保障对政治生活的重要性
现代各国都将社会保障看作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的制度,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要想实现政治稳定,必须建设好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都是通过社会责任的平衡和社会义务的实现,对于社会生产方式进行保护,因此社会保障在政治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对政治稳定的影响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经过程,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稳定也有极大地影响。作为民生基石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与政治稳定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是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前提。就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虽有卓越成效,但也存在重大缺陷,恰恰是这些不足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稳定。为此,建立健全而完善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概括社会保障制度及政治稳定的内涵、主要特点和分类;探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对政治稳定产生影响的特征等,提出有利于保障政治稳定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途经。
(一)社会保障制度对中国政治稳定的影响。21世纪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与政治稳定之间的关系较以往更为密切,它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不过,客观的讲,尽管中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尚有重大缺陷,这些重大缺陷严重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稳定,政治稳定面临着挑战。可以说,要保持中国的政治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要想实现政治稳定,必须建设好社会保障制度。而社会保障建设的宗旨也便应是保障人最基本的生活、生存要求、它与居民的生活质量关系密切,其最终落脚点也就应是给人以某种生活保障感。不过,客观的讲,尽管中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尚有重大缺陷,这些重大缺陷严重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稳定,政治稳定面临着挑战。可以说,要保持中国的政治稳定,就的依靠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们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建设目标就是巩固社会保障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努力克服其尚存的严重不足,以保证中国的长期政治稳定。
(二)社会保障制度对西方国家政治稳定的影响。西方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与经济利益紧密相关,而且与政治斗争结伴而来 ,逐渐成为资本主义政府的一项基本功能 ,成为资本主义政党政治的一个主要内容 ,对稳定西方资产阶级统治和国家政权发挥了重要的政治功能。2 0世纪 70年代中期以后 ,西方各国纷纷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刚性和权威性 ,甚至已经和西方政治制度融为一体 ,社会保障政策成了政治体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因此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牵涉到公众的既得利益 ,要经过复杂的政治程序和相当程度的公民认同 ,必须谨慎地加以推进。
二、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党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政治论断,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持续热议。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新型政党制度植根于中国土壤,适合中国国情,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始终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型政党制度取得成功的关键。多国政党政要、智库媒体均强调,新型政党制度为破解世界政党难题、创新民主实现形式和推动世界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选举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政策功能,是指社会保障政策作为一种社会事物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默顿曾提出显功能和隐功能的概念。社会保障政策可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要,保护既有制度,这是社会保障政策的显功能;社会保障政策是被统治阶级争取阶级统治的工具,它保护既得利益者,这是它的隐功能。各政党之间为争取选票从而上台执政无休止地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他们之间的斗争围绕着诸多对内对外政策,社会保障问题是其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的特点是:涉及面广。它不是孤立的、局部的问题,而是与整个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种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进而达到特定政治目的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障兼具弹性与刚性的特点。
(二)党活动的压力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党作为社会体系和文化界标,要能“体现那种去保存与之相关的工农业等级制之道德和不平等之意志”,使大众置身于拥有治理能力和良好秩序的社会,故应当认可社会上层作为“统治阶级”的权势,服从合法政府。在此之前,L·S·阿莫雷的表述更为露骨:英国应该是一个“民有、民享而非民治的”的国家。哈耶克的评述更加直白:保守主义者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有一些公认的优越者,他们所承袭的生活标准、价值观念和社会地位应该受到保护。显然,保守主义的这种观点与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的自由和平等观念是不相容的。在历史上,政党政治对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影响最为深刻的是20世纪初期英国自由党所做的努力。自由党的一系列改革不仅意味着与过去经济和政治原则的决裂,是一个根本变革,而且也意味着英国在短期间内实现了较大的进步,它是多年来社会矛盾发展以及相应的意识形态变化的结果。
(三)政党政治与“福利国家”的形成及其改革。战后的40年代下半期至50年代,是西方整套社会保障制度及“福利国家”的确立时期。二战以后,“福利国家”可以说在西欧风靡一时。对于社会成员极为有益的那些公共设施和机构,不会由个人来造就,而这便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因为这些服务的提供并不会给从事该事业的人带来利润。到60年代,社会福利国家为社会弱者和依附者提供的保障和参与机会已达到广泛包容的程度。政党制度是福利政治学研究中一个一直被忽视的领域。
三、社会保障对政府的影响
(一)政府的权威地位。在明确有限政府原则的前提下,政府能够做到的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转变以往“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偏狭理念,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与民众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项目不可能得到根本建设,这一内容只会被社会发展一再向前推进缓和而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取而代之的应是人本主义的理念“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对劳动者的关心和培养”,对于社会评价的尺度,不应仅仅是社会财富增加的规模,恰恰更应是对劳动者的关心和培养程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的权威制度所受到的制约。强制性制度变迁必须依靠政府力量的推动,政府的权威地位在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中是不可动摇的,但是这并不表明政府可以为所欲为。近几年政府正在试图改变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不作为状态,这恰好能说明非正式规则的作用。
四、社会保障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响 。中国几大社会问题成因与社会保障和政治体制改革有着必然关系,所有进行社会保障与政治体制双重改革的必要性。从实践来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着民主制度的成长而发展起来的,凡是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往往都是民主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因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不仅是对工业化社会带来各种风险的一种技术性修复,更是公民意志表达的结果,因此深深地植根于民主制度之中。而当代中国诸多问题,最终莫不与政治体制相关。因此仅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而忽视政治体制建设,被许多人认为并非治本良方。
五、社会保障对法制建设的影响。各国都将社会保障看作直接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重要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障的依据是国家立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要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必须相应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中占有重要地位。社会保障各项具体制度都是依据法律而设定的。因此一般通称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法属权益保障范围。社会保障法涉及全体公民的经济利益,从某种意义上,它保障的是我国公民的生存权。它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社会保障的功能及健全社会保障法制的原则。社会保障的功能或作用,可以从不同角度提出多种功能。概括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社会保障的经济功能与会保障的社会功能。会保障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是稳定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安全网”和“减震器”。健全社会保障法制的几个原则公平与效率兼顾、竞争与稳定并重的原则,国情特点与国际标准的结合原则,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的原则。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立法有我们自己的道路和成就。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经历了劳动保险立法和社会保险立法两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由我国社会性质所决定,国家对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也制定发布了大量法律规范。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是从社会保险的立法开始的。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等。
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保障立法规划。我国已经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提了出来。法律成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要手段。制定短期、中期、远期社会保障立法规划是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依法学理论和立法技术的要求,一个部门法的立法工作,最好先制定一部统一的综合性的法典式的法律。在此基础上陆续颁布单行法、实施细则、立法及司法解释等。但目前从我国实际出发,制定一部法典式的,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社区服务等广泛而庞大内容体系的法律,是非常困难的。尽快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部法律最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使其成为一部重要法律,并建议农村社会保险可另行单独立法。我国远期立法规划是待条件成熟时,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中心的、内容体系完整的社会保障法规群,完备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这是一个艰巨而复杂、庞大的立法工程,作为远期目标应该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目标。
(三)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社会统筹必须具有较大的范围,不能过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广覆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互济,互济功能的发挥取决于社会统筹的层次,而社会统筹的层次又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即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御风险 的能力就越强,人数的广覆盖是做大做强社会保险的坚实基础。所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所有在统筹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和单位都要无一例外地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调动了民营企业参保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对于非公有企业,可以采取“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同时,社会保障必须实行多层次,不能“单打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 保障的标准不可能高,只能保基本。但是为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了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为了调动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必须通过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鼓励进行个人储蓄性积累保障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不发展补充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保障也难以巩固和发展。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制度对政治稳定与政党政治的地位与作用及其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对政府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有重要影响,对法制建设的影响及其重要,因此社会保障在政治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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