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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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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过渡性的社会性质。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有以下特征:

1、在社会形态上,它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2、在政治上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

3、在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主导的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4、在文化上实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过渡性质的社会_过渡时期的社会性质是什么?_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

扩展资料:

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条件包括过渡的物质基础、经济条件、政治保证和国际因素。

1、有相当规模的社会主义生产力,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及现代工业的初步发展和我国已有相当规模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

2、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是实现过渡的经济条件。国营经济是通过没收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和接收英美在华企业而建立起来的。国营经济的建立使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是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主要经济条件。

3、成熟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治保证。

4、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勃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及其对中国建设的支援,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利的国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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