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介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1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两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相关法规:
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3)
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3)
◇ 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年。
(二)取得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
(四)取得理工类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6年。
(五)取得理工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0年。
(六)取得理工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5年。
(七)取得理工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0年。
在核安全相关岗位上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综合知识》,只参加《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 报名时间
核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请查看考试动态栏目。
◇ 考试时间
核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请查看考试动态栏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法
第一天
9:00~12:00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闭卷笔试
第一天
14:00~17:00
核安全综合知识
闭卷笔试
第二天
9:00~12:00
核安全专业实务
闭卷笔试
第二天
14:00~17:00
核安全案例分析
闭卷笔试
◇ 考试科目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等4个科目。
◇ 考试大纲
核安全工程师 考试大纲
◇ 教材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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