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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福建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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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上半年鼓楼区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鼓楼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鼓楼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鼓楼区有效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

3.2024年鼓楼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鼓楼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鼓楼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福州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网上办事”中“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报名”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加入QQ群“2024上半年鼓楼教资认定1群”并填报2024年上半年鼓楼区教师资格认定预约表,群号和预约表网址均在网报提交后页面提示“注意事项”内。

报名前请查阅“办事指南”,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符合上述条件和认定范围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17日(含);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鼓楼区教育局审批处”。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教师资格认定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在读非2024年毕业研究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4.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可在学信网核验学历”“核验证书”进行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并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

5.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留意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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