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广泛的民主。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好地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4、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目的。
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由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人民民主专政成为我国的国体。
我国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民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传统以及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任务密切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团结全体人民,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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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扬弃和超越,是符合民主本意、更高类型的民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
贯彻这些精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需要始终做到几个坚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特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广泛的民主。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好地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4、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目的。
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由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人民民主专政成为我国的国体。
我国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民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传统以及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任务密切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团结全体人民,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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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动员、团结和组织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使社会充满创新活力的基本保障。
社会主义民主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体现出了明显的制度优势。
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能够真正实现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是由金钱与资本主宰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形式上的民主。
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依法所享有的民主权利,是不受财产、职位、民族和性别差异限制的平等权利。
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了我国人民的自由与权利,人民可以依法选举人民代表,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政治上的主人;
在社会文化生活中,人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享有信仰自由、文化创造与文化享受的多种、广泛的文化权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上的主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真实地享有主人翁的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被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出来。
这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所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特点如下: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是人民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没有人民民主就不能有效地对敌人实行专政,而对敌人的专政又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
在人民内部,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经过长期探索,中国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创造了协商民主这一独特的民主形式。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行之有效,具有巨大优越性,在整合社会关系、促进民主监督、提升决策效率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有力促进了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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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主要特点:
1、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人民民主,这是被历史证明了的客观事实。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实现的。
2、中国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一方面要求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为人民服务。
另一方面要求对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使用专政手段予以制裁,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中国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家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
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在此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集体决策,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实和满足。
实行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无政府主义的“大民主”,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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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优越性:
1、既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中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自觉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的过程中实现领导权。
2、既有集中,又有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合作,通过民主协商形成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和一党制的种种弊端。
3、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根本利益。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不同的阶层、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4、既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又“和而不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同时,各民主党派又有各自的特色,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根本措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措施。历史证明,保持社会稳定,最根本、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民主政治。
只有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保证国家与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保持政权的稳定、政治路线和政策的稳定、经济社会制度的稳定。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可以提高党和国家的干部的民主意识,从而对遏制腐败、澄清吏治、反对官僚主义产生积极作用。
从理论维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质民主”理论。当今世界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民主理论,然而透过光怪陆离的表象,纷繁复杂的民主理论背后,实际上蕴含着“程序”与“实质”两条路径的分野。
程序民主理论把民主视为一种“政治方法”或“游戏规则”,主张将民主的适用范围严格地限定在政治领域,认为竞争性选举、宪政、代议制、权力制衡等政治制度是民主不可或缺的要素。由于强调民主在保护公民个体“消极自由”方面的工具理性而非民主本身的价值理性,因而程序民主也被称为“弱势民主”“低调民主”“保护型民主”“最小化民主”。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实质民主”理论则强调民主在赋予政治体制合法性以及实现“积极自由”上的重要功能,它认为,程序民主理论的精英主义立场,极易导致民主的“形式化”“空心化”,即民主面临沦为一种政治符号而丧失实质内容的危险。
作为对“程序民主”的价值纠正与内容补充,“实质民主”主张将民主的适用范围从政治领域延伸至社会经济领域,从而复活民主的广义内涵。由此可见,“实质民主”追求的是一种更加强势、更加彻底的“发展型民主”“最大化民主”。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就属于典型的“实质民主”理论,它强调“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承担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其核心理论主张在于维护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认为民主不应流于形式、沦为摆设,而应该“回归经济” “回归社会”,最终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很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传统和价值立场上,批判“大多数居民在通常的平静的局势下都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的形式主义民主,扬弃并超越“西式民主”的局限性,最终实现“实质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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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报告还指出了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的重要地位,作出了制度安排,科学设计和规划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宏伟蓝图,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学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与优势
中国的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普遍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国情而创造、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本质和特点主要有:
第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主要形式。
第二,实行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以这种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保障社会各阶层、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种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形式,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团结在一起,让他们通过政协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四,建立社会协商和对话制度,提高各级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让人民了解国家、社会的重大情况,并将重大问题交由人民讨论。
第五,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公民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第六,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并将此作为保障中国公民直接、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七,实行民主监督制度。公民的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宪法和法律为公民切实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提供了有效保障。
第八,根据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平等关系,并建立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的正确关系。
中国民主政治的这些本质和特点,对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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