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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理解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

重新理解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乡村教师是农村教育“活的灵魂”,是农村学生睁眼看外部世界的“第一面镜子”。他们地位的变化,事实上与乡村社会对待读书的态度直接相关:乡村教师的地位愈高

乡村教师是农村教育“活的灵魂”,是农村学生睁眼看外部世界的“第一面镜子”。他们地位的变化,事实上与乡村社会对待读书的态度直接相关:乡村教师的地位愈高,农村家长和学生对通过读书改变命运,以实现阶层向上流动的认同度也就愈高;反之,则愈低。可见,让全社会赋予乡村教师这个群体本应拥有的崇高地位,绝不仅仅关乎这个特定群体自身的光荣,更关乎乡村社会与农家子弟对待知识的态度,关乎底层社会对未来的期望。然而,作为一个庞大的知识群体,当前乡村教师的地位总体不高,这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

从外部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广大农民经济地位的提升,乡村教师的经济和文化地位均受到一定冲击。由于多年来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的存在,乡村教师已很难满足乡村社会日益多元化和优质化的教育消费需求。“城乡分殊已致流动固化”“激励缺位已致职业倦化”“待遇低下已致负担沉化”“道统剥离已致功能窄化”“原创不足已致话语弱化”的乡村教师,很难在乡村社会获得地位认同,更遑论全社会发自内心的尊崇了。

从内部来看,作为一个群体,乡村教师这一岗位无疑具有“超稳定性”,但乡村教师个体却具有明显的“强流动性”。一些教师凭借个人实力或人脉关系脱离了教师岗位,这给仍在坚守的乡村教师造成了额外的精神压力,使得坚守者在教育内部空间也找不到足够的尊严感。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群体的帮扶行为和同情话语,固然有用且必要,但客观上也在不断印证着乡村教师的弱势地位。另外,随着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重心上移”和乡村教育的“选择性消费分层”,底层农村学校的优秀生源不断流失,这样的客观现实使得乡村教师很难在教育教学绩效考核中获得职业成就感,结果更容易产生职业倦怠。这种恶性循环一旦形成,会进一步助推外界对乡村教师群体的轻视。

在笔者看来,乡村教师要摆脱当下的地位之困,亟须对症下药。从社会大结构来看,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农村家长和学生教育需求的提高,乡村教师必须正视由此带来的新挑战。首先需要走出与村落空间相互划界的“文化城堡”——乡校,不仅要成为书本等普遍性知识和形式理论的专门提供者,更需要成为地方性知识和实践理论的生产者和发掘者,使乡村教师摆脱悬浮的状态而真正内嵌入乡村社会。这就需要打破教育常规,实现教育与社会的深度融合。笔者建议,第一步是突破人事管理壁垒,放宽教育系统内部对乡村教师的管理,由党委和政府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参照“第一书记”的精准扶贫挂职模式,将乡校教师分散至所在乡镇的村组担任“教育书记员”或“教育委员”,为乡村教师与乡土社会的深度融入、生成实践知识奠定基础,让乡村教师能够在乡土实践中真正形成本土化的原创教育理论和实践。

从制度层面来看,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已迫在眉睫。要实现乡村教师“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有发展”,无疑需要一揽子的系统性制度设计,其中收入分配制度中待遇的“增量性提高”和合理的“存量型分配”尤为关键。未来中国乡村教师需要从政策层面明确“以岗定薪”,边远艰苦地区的教师岗位薪酬设置应在本地具有足够的竞争力,各地要制定明细的岗位工作计划,并接受专业化的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

通过公共治理结构改革,国家和地方设立创新项目和特殊岗位时,要引入具有创造力和执行力的思想家、实践者,打通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制度分界线,在农村合理布局高校,打通高校教师、中小学乡村教师和外部民间力量之间的壁垒。笔者期待开展新乡土中国框架下的教育改革试验,有像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一样的乡村教育大家在未来涌现出来,从而以乡村教师的内生实力,提高全社会对其地位的认同。(李涛,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东北师大农村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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