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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实践与思索

温州市“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实践与思索2006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构建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的构想,温州率先开展改革探索

2006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构建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的构想,温州率先开展改革探索,2017年中央1号文件将“三位一体”写入其中,6月中央农办、中华供销总社在我市召开全国“三位一体”改革现场会。

2017年7月温州“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申报获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两年多来,我们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着力健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促进为农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和农民合作经济持续发展。2018-2019年,温州市下辖的瑞安、泰顺、乐清、平阳4地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试点;2019年,温州瑞安梅屿蔬菜合作社、温州乐清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被农业农村部列为“三位一体”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

一、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夯实“三位一体”基础,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引导“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1.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以示范性合作社创建为抓手,完善评级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以规范产权结构为核心的农民合作社改造提升行动,扩充社员数量,拓展服务功能,延伸经营领域,完善分配机制,健全财务制度,重点培育社员数50个以上、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运行规范且带动小农户增收明显的示范合作社,目前全市共培育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302家(其中国家级36家、省级92家),社员2.8万人,2019年经营性服务收入17.94亿元,全市1035家合作社为9.54万农户(其中小农户7.4万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加强农民合作社日常动态监测,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处置政策文件,区分是否税务登记、实质性生产经营运作、社员实际参与等不同情况,明确注销简易程序、原财政补助政策处理、注销税费减免等关键环节,精准甄别,分类处置,依法惩处,目前全市已清理空壳社3220家,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28.7%。其中注销1628家,我市相关做法经验被农业农村部、省厅关注肯定。

3.引导农民合作组织联合做强。围绕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以产权为纽带,组建专业性、综合性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户提供技术推广、储存加工、品牌包装、市场营销等专业服务和会计代理、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与其他涉农经营主体以服务为纽带组建涉农行业协会,同时结合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将相关生产、加工、营销主体联合起来,成立地方特色产业“一业一联”的产业农合联。目前全市共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6个、涉农行业协会104个、特色产业农合联52个。

(二)强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顺应农业农村发展趋势及要求,突出生产、供销、信用三重功能融合,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经营水平,推动建立全要素供给、全产业链服务的利益联结机制。

1.加强生产合作。立足本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以农业“两区”建设为平台,全面开展技术、品种、植保、机收等方面生产合作,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支持农民合作组织推行生产资料统一供应、技术标准统一执行、农产品质量统一认定等措施,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目前全市728家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全过程托管服务,1385家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1530家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2.创新供销合作。积极搭建供销合作平台,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充分利用“老供销”经营服务网络、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对接,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构建现代物流配送和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 2019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100.6亿元,农业电商销售额91.2亿元。培育温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瓯越鲜风”,遴选21家首批品牌授权使用单位和26个首批重点推荐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同时依托温州早茶、雁荡山铁皮石斛、温州大黄鱼、泰顺三杯香、平阳黄汤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助推优质农产品优价销售。

3.开展信用合作。我市率全省之先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成立农村资金互助会,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相继出台农村资金互助会实施办法、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加以规范,目前全市成立农村资金互助会53家,会员4.62万户,筹资总额7.41亿元,累计发放互助金近45亿元。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农信机构对4000多家合作组织实行整体授信,并结合各地实际开发相关信贷产品。做好助农担保服务,全市9家农信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扶持超1.7万户次,担保额近56亿元,助推解决农业小微贷款难题。

(三)创新“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健全农合联组织体系。

着眼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切实提高纵向合作和横向联合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农民合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1.健全农合联组织架构。坚持农有、农治、农享原则,联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为农服务组织,组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农合联,目前全市构建了由市农合联、11个县级农合联、124个乡镇农合联、52家产业农合联组成的农合联组织体系,8131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组织(企业)加入了农合联。完善农合联制度建设,组建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和农民合作基金两项制度载体,促进合作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目前11个县级农合资产经营公司都已成立,筹措农民合作基金1.06亿元。

2.打造“三位一体”合作示范带。以有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信用合作示范平台等“六有”标准打造11条“三位一体”示范带,注重资源融合,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紧密服务党委政府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把农合联为农服务资源要素、农民合作共建机制注入到乡村振兴示范带上,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目前示范带上涌现出老供销一站式直销中心、平阳“合作经济示范街区”、永嘉鹤盛“三位一体”实践基地、泰顺三魁综合农贸市场等一批“三位一体”合作亮点项目。

3.提升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综合能力。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与乡镇农合联合署办公机制,增强协调服务能力,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除了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的传统服务外,还强化了品牌创建、市场对接、金融合作等综合服务功能,目前全市建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7家、农村各类服务站点近1000家。如瑞安马屿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集农资农具、种子种苗、庄稼医院、金融保险、电商服务、农技信息等服务于一体,农民可以获得从种植到销售的一站式服务。

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

(一)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入股等形式,编织好合作与联合的纽带,做实做强农民合作社和各级农合联,激发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的协同效应,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如瑞安市上望为农服务中心,为当地花菜产业提供冷库保鲜、包装销售、质量检测、技术培训、农业保险等“一条龙”服务,建立通达14个省份的销售渠道,通过“抱团销售”,带动4000多农户增收,部分农户年收入超过30万元。

(二)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步子。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以特色产业品牌整合吸引特色产品、生产主体、服务资源,延伸产业链条,聚合农业要素资源,加快推进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振兴。大力推进农合联实体化、市场化运作,为农业生产和流通载入工业化的力量、接入互联网的快车、注入金融的血液,不断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三)撬动了农村改革的盘子。当前,各项农村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错综复杂、矛盾相互交织,需要找到支点撬起来。我们以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为核心,紧紧抓住“三位一体”改革这个突破口,先易后难、分类有序地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积极稳妥、统筹联动地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农村土地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等方面改革。

(四)进一步巩固加强了党的执政基础。“三位一体”改革,创新了农合联强村公司助力经济薄弱村、村干部牵头创办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互助会等发展模式,试点推进了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加强了地方党委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协会、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组织领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农合联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紧密联系,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取得的突破

(一)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变革。在“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的带动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市农业生产的绝对主力。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农合联会员合作发展和利益共享机制。农合联带领会员通过发展产业一体化经营,建立产权联结纽带和利益共享机制。如瓯海区农合实业发展公司组织53家专业合作社1000多户花农参与众筹,合作投资组建温州花城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打造温州花城项目,使农合联会员共享项目建设和产业升级红利。

(三)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资金融通。按照“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原则设立农村资金互助会,在农民合作组织内部设立面向合作社社员提供中小额度资金互助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如平阳县群策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通过5年多的运作探索,为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相关农户社员解决没有抵押物而借不到钱的实际问题,投放会员互助金2500多万元, 不仅起到了帮助农户小额便捷融资,还通过“二次分配”等方式实现了农民资金融通收益的内部化。

(四)探索打通合作制和股份制的闭环。以特色产业农合联公司化运营为突破口,尝试对内合作化联结、对外公司化交易的方式,探索农民参与市场的新路子。鹿城区农合联吸收23名来自禽业养殖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销售商代表成立鹿城区禽业养殖产业农合联,并在产业农合联基础上成立股份制公司,公司架构以产业农合联会员为主体,决策以会员效益为优先,采用统一采购饲料兽药、统一物流运输等“五个统一”经营模式。产业农合联公司化经营可弥补单一经济方式的不足:一是公司代表产业农合联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解决了合作社或产业农合联与股份制公司交易面临的法律地位不对等问题;二是公司由会员出资管理,代表会员利益,避免了“资本坑农”风险,也提高了农民参与市场的主动性。

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中面临问题

(一)农合联“三位一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各县(市、区)农合联发展程度不一,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农合联建设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涉农服务资源未进行充分整合。农合联各成员单位的主体意识不强,未能将自身优势资源整合融入农合联平台;三是农合联职能不全。农合联的职能定位不清,人员配备不齐,运行经费紧张,难以履行相关职能,部分基层农合联只挂牌,少有实质运营。

(二)生产合作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温州农民合作社基数庞大,但发展质量并不高。一是缺乏规范,农民,合作社在设立环节缺乏严格的标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有效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既无“返利分红”,也无“二次分红”,风险独当,利益独享,违背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二是缺乏示范。全市示范性合作社的占比较低,示范社的带动作用发挥不足;三是缺乏标准。目前可供农业经营主体遵循的生产标准较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不高,农产品整体质量不高。

(三)供销合作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缺少品牌。温州市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发布不久,尚未形成较大的品牌影响力;二是缺少平台。温州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小而散,缺乏有效的销售平台对市域农产品进行整合推广;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政府财政对构建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和销售渠道的投入相对不足。

(四)信用合作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缺少做大做强平台。全市未搭建统一高效的涉农金融平台,各家金融机构各自为战,除农信机构和农业银行外,其他银行较少开展涉农业务;二是缺乏风险防控能力。农信担保体量较小,农业保险普及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涉农信贷的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三是缺乏风险补偿机制。财政对农村信用合作风险补偿力度不够,难以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的效应。

五、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的思路措施

(一)基本思路。“三位一体”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组织振兴的重要载体,更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要渠道。要强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合联中的主体地位,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和社会协同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经营水平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使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一是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走规模化联合发展道路。对经营业务基本相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开展横向联合,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切实提高组织化程度;对经营业务相关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开展纵向合作,拓展服务功能,发展一体经营,共同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同时要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联合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建立平等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全要素供给、全产业链服务的综合合作。

二是提升农合联“三位一体”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级农合联成员相关制度建设,积极拓展农合联服务功能,主动承接政府机关改革、职能转换中转移的服务性、经营性职能。引导农合联成员之间通过共建项目形成相关产权利益纽带,进一步强化在农产品营销、区域品牌打造等方面的供销合作服务,同时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为更多成员提供资金互助、保险互助、融资担保等信用合作及服务。同时将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合联的主要工作平台,强化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户的农业公共服务和政策供给,加快构建农业一体经营和服务产业的利益共同体。

(二)工作措施。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位一体”改革工作,4月底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三位一体’改革的实施导则”,这是我市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的第7个专门文件。

1.加快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一是加快区域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散布在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农业生产、流通、信用等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二是加快农业生产主体培育,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改造提升行动,推广产业农合联公司化运作模式,通过公司化运作倒推海域、农田使用权流转。三是加快农产品品牌认证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温州特色主导农业产业标准,推进农产品质量“从田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四是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完善农技服务,提升全市益农信息社的服务质量,完善覆盖到村的信息服务体系。

2.加快推进农业现代流通能力建设。一是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依托市农合联设立温州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运营中心,建立较为完整的品牌生产体系、运营体系和保障体系。二是加快建成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依托供销社建设一批中大型农资企业和农资连锁经营放心店,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东西南北中5个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三是加快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挥温州“老供销”一网多用的优势,开设农合联会员产品专营柜、专营店,助推农产品品牌销售体系建设。四是改善提升农村消费环境,。加快健全“县城超市—乡镇商贸综合体—村综合服务社”的消费服务体系,创新“老供销大蓬车”、“老供销”入文化礼堂等的方式,实现偏远乡村服务全覆盖。

3.加快农村信用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农合联会员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授信机制,扩大信用等级评定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服务机制。二是创新各类农民融资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和产业农合“产业贷”融资模式,为农民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三是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大面增品提额,创新产品设计,提升保险金额,鼓励试点产品逐步扩大大覆盖范围,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发挥政保联动效应,提高农户参保意愿。四是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运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及集体产权、农村金融改革成果,通过资源变资金,有效增加农村“双创”要素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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