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街头的外卖小哥。图/IC photo
“我来自农村,社保对我来说,意义不大,我是不愿意缴纳的!”据报道,3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立法大讨论,一位90后外卖小哥道出自己的想法。
这样的声音很有代表性。讨论现场,有外卖小哥也表示,“如果缴社保,每个月我个人要出700元,这700元相当于我要送100个订单”。
事实上,不只是外卖小哥,整个灵活就业群体参保积极性不足的问题都较普遍。据2020年发布的《流动的“新市民”:新生代农民工生活与心态调查报告》显示,受访对象中不缴社保的占比51.3%,缴了公积金的仅有17.4%。
而其中原因也非常“现实”:灵活就业群体普遍处于高流动状态,很难按照规定在一个地方缴满15年社保。尽管社保跨地区转移机制已经打通,但并不能确保其账户金额完全转移。这就削弱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参保动力。
另外,灵活就业群体一般较年轻,距离领取社保的时间较长,参保就意味着要将相当比例的收入投入到“未来”。在不确定的“未来”与可以看得见的“现在”之间,一些人也往往更倾向于优先保障眼前的生活。
可以说,从长远看,不愿参保确实增加了个人和家庭的风险,但他们的选择,又未尝不具有现实的考量因素。
明白了背后原因,也就可以“对症下药”。比如,可考虑允许灵活就业群体在社保跨区域迁移时实现完整转移,避免“滴漏”,真正做到社保完全“随人走”;可有针对性地降低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保缴纳标准甚至是缴纳年限,以减轻“眼前”为社保的支出负担。
但客观说,这些办法仍只是基于既有制度的局部改良。考虑到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在工作年限、年龄、家庭情况、个人需求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差异,要增强社会保障体系对他们的“兼容”度,还需另辟蹊径创造更多元、更多维度、更灵活的参保方式与保障方式,给予他们更大的选择空间。
这方面近年来其实已有一些创新尝试。如自2022年7月起,人社部面向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灵活就业者的意外伤害托底;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更多快递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这款缴费方式更灵活、缴费金额不固定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对这些创新性的保障方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参与积极性到底如何,与传统社保体系相比的优劣在哪,相关部门不妨及时摸底,再针对性完善。同时,鼓励市场化保险机构探索更多的商业保险方式,更好挖掘灵活就业领域社保与商业保险的互补潜力,也值得重视。
其实,正如这次立法大讨论所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关键还是要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多了解其真实处境,才能让保障体系的优化更具针对性,也为社保体系的创新打开更多新思路。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已超2亿人。如何为这一群体“系上安全带”,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保障水平的进步,也与未来的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因此,有必要予以全面考量,将之当作社保制度进一步优化、与时俱进的一个重要课题来应对,并在资源保障上予以更多倾斜。如眼下,可整体加大对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保补贴。
还需指出的是,跟灵活就业群体相关的平台或第三方企业,也要不打折扣地依规履行好自身的社保缴纳义务,公平保障好有参保需求的劳动者的参保权利。企业应尽的责任和员工参保意愿不能混为一谈。
总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足的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待。如何在各级政府、企业、个人之间打造更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实现社保可持续发展与参保人员获得感整体提升的双赢,有赖于各方统筹应对。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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