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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人类学视角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探析

景观人类学视角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探析景观人类学视角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探析

【内容摘要】文章系统梳理了西方文化景观研究以及景观文化遗产概念产生和演进的历史过程,阐述了文化景观遗产是人类创造与自然环境互动的结果。景观人类学的出现,进一步拓展了从人类文化产生的内在机理上研究和把握景观文化的内涵和特质,为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同时分析了浙江省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景观人类学 文化景观 文化遗产保护 空间 文化记忆

景观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它既是由人类创造的文化构成的生存环境,又是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互动的结果。景观文化通过人类世代的创造与积累,形成了景观文化遗产。这种独特的文化遗产,一方面传承了不同地域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多种形态的文化基因,另一方面保存了人与环境互动的文化记忆。因此,景观文化遗产在整个人类文化遗产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

一、景观与景观文化遗产

景观是欧洲古老的概念,最初指可以证明是一个人或者一个集团所拥有的土地,后来在荷兰风景画派的影响下,景观被赋予了具有欣赏价值的自然风貌的涵义。19世纪初,德国科学家洪堡从地理学的意义上,把景观界定为在某一地表所能看到的所有地貌。由此,景观在地理学意义上被分为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两大类型。自然景观是指没有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自然综合体;人文景观是指人类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进行加工形成的景观。但是,地理学上的景观涵义更多的是指地貌的自然状态,而没有与文化产生关联。1863年,奥姆斯戴德(F. L. Olmsted)把景观学与建筑学进行了理论的整合,提出了“景观建筑学”(Landscape architecture)的理论。1974年,美国的麦克哈格(I. L. Mcharg)在 《设计结合自然》一书中,从生态与人文的双重视角,提出生态设计的理念,奠定了景观生态学的基础。

1925年,美国学者索尔(Sauer)被认为是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研究的第一人,他有力地推进了把景观的研究中心从自然风貌向人类文化活动的转向。他在所著的《景观的形态》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认为文化景观是人类文化作用于自然环境的结果,由此,文化景观成为了人文地理学的研究内容。索尔把文化景观理解为自然风光、田野、建筑、村落、厂矿、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及人物和服饰等所构成的文化现象的复合体;提出文化景观是在特定时间与空间形成的自然与人文因素的复合体,赋予了文化景观以历史的时间维度的内涵;并给出了文化景观的定义:“附加在自然景观之上的各种人类活动形态”。在这一定义中,文化景观从地理风貌延伸到了人类创造的文化成果。同时,索尔认为文化景观是人类活动长期积累的结果,沉淀了不同历史时期文化的记忆,每一个时代的人们,都会按照自己的标准去创造属于自己时代的文化景观。他指出,“就像历史事实是时间事实,他们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时代概念一样,地理事实可以看做是地点事实,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景观概念来表达。”①因此,文化景观被打上了鲜明的历史的烙印,为景观文化遗产的理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美国地理学家特惠尔根据文化景观的概念,在1929年提出了景观文化的“相继占用”(sequent occupance)的论说,即每个地区在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特质决定了其文化景观。这一观点,已经触及到了景观文化遗产的核心问题。1963年,英国学者斯潘塞与豪沃思通过对美国和东南亚地区农业景观文化的考察,提出了构成农业景观文化的六个要素,即心理要素、政治要素、历史要素(民族、语言、宗教和习俗)、技术要素、农艺要素、经济要素。法国学者戈特芒则提出,文化景观是识别一个区域的特征的重要标志,除了有形的文化景观外,还有无形文化景观。这一学说丰a富了文化景观研究的内容,与当代景观文化的内涵已经基本一致,或者说成为了当今景观文化概念的重要来源。上述这些学者对文化景观的不断研究,极大地拓展了对景观文化研究的视野,直接启发了当代国际社会对景观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从上述西方学者对文化景观的研究内容来看,他们都强调文化景观是人类创造与自然有机结合的结果;在景观文化研究的历史进程中,景观的概念是从自然概念向文化概念逐步演变的过程;景观因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点,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形态,每一种景观形态都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人类活动本身是文化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历史上形成的文化景观经过不断传承与发展,决定了文化景观遗产的特征和内容;文化景观是特定时间与空间的有机统一,每一种文化景观都被赋予了具体的文化内涵。其中,索尔是景观文化理论的主要奠基者,他把文化景观阐释为是自然与人类活动的复合体,在方法论上为当代景观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他没有在理论上深入展开,尤其是对不同形态的景观构成研究方面涉及不多,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景观文化构成方式也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索尔对景观文化理论的形成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他提出的文化景观命题开启了现代景观文化研究的路径,使人们对景观文化给予了高度重视。同时,文化景观理论的产生不仅为人们提供了把握和理解文化的一个全新的视角,而且对于保护景观文化遗产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文化景观的概念开始流行,更多学者加入了这一领域的研究当中,从不同的领域丰富了文化景观研究的视角,并在实践上开展了对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应用,使这一理论与实际得到了有机的结合。在文化景观理论有力的推动下,根据文化景观学者的研究成果,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全新的视角开始高度重视对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1992年12月,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在美国圣菲召开的第16届会议上,正式提出把文化景观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内容纳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在《世界遗产公约》上描述为“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它体现了人类社会与居住区的长期演变,这种演变是在文化景观所处的自然环境造成的各种客观因素的限制或机遇的作用下,以及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社会、经济、文化势力不断的影响下发生的。由此在原有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新的文化遗产类型――文化景观遗产,此外还有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共五类。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认定文化景观时,确认了三种文化景观的类型,即人类有意设计与建筑景观,如出于审美需要的园林;有机进化的景观,如化石景观;关联性文化景观,如西湖景区。这类文化景观被纳入了《世界遗产名录》,对其保护的主要根据是:是全人类公认的世界罕见、目前无法替代,并具有普遍的价值;具有明确的地理――文化代表性;独特的文化因素能力;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目前,我国已有江西庐山(1996年12月)、山西五台山(2009年6月)、杭州西湖(2011年6月)、云南红河哈尼梯田(2013年6月)四处文化景观获得世界文化遗产称号。 二、景观人类学的理论建构与景观文化遗产保护

景观文化的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文化景观与景观文化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如果说文化景观是作为一种与自然景观并列的景观类型的话,那么,景观文化则是从文化特征的角度来考察景观现象,更关注景观背后的文化生成机理,或者说景观在某一文化体系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景观人类学的出现,进一步强化了文化学视角的景观文化的研究,深化了对景观的文化传统及其本质的探索。

景观与文化景观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一个相互关联又相互作用的历史过程。一方面,人们对景观的文化意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形成了景观文化理论;另一方面,人们又不断地用景观文化理论去指导景观设计与创造的实践,丰富与完善了景观文化理论。在这一过程中,有不同学科背景的理论与学说,包括地理学、生态学、建筑学、农学等,但由于这些学科都属于自然科学,缺少社会人文学科的视角,即没有从人类文化的维度上去阐释景观生成的肌理,因而是不全面、不完整的。虽然索尔已经意识到人类文化是景观文化构成的重要基础,并提出了文化景观的命题,却没有建构完整的理论体系。自19世纪初到20世纪70年代,不同学科的学者对景观与文化景观的持续研究为景观人类学的产生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景观人类学是20世纪80年代创立的理论,这一新学科的出现不仅深化和拓展了景观文化理论的研究,而且为景观文化遗产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按照日本景观人类学家河合洋尚的解释,景观人类学中的“景观”不同于设计学或地理学中的景观,它不是一种外在的意象,而是借助于意象所透露出的文化内涵,是嵌入于文化意义中的环境,本土的居民对这种景观环境的“景观”有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河合洋尚对我国梅州地区的客家景观文化的实证性研究,充分说明了景观文化涉及到文化认同与归属感的问题。梅州的客家人聚居地,上世纪90年代之前,梅州本土居民对客家文化的认同感很低。90年代后,梅州政府重新修建了孔庙、义冢、三山国王庙等客家文化景观,但当地宗族认为,这些文化景观是新造的“假景观”,难以唤起客家人文化的认同感。于是,梅州的宗族开始修建自己的内部文化景观,以唤起梅州客家人的本土化文化认同。因此,景观人类学中“景观”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他者如何描述和塑造异文化意象,他者因景观的文化差异,能够清晰地识别景观的异质性文化内涵与特征;其二是这种景观文化意象作为一种文化理念和形式,如何影响了现实的景观建设。景观人类学的这一视角,对我们保护景观文化遗产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即对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对景观的外在形式的把握,更重要的是对景观内在的文化机理的把握。

“空间”与“场所”是景观人类学着重研究的两大核心概念,但是这两个概念又在时间的维度上与文化传统形成交织,共同构成了时空双重维度的文化空间。虽然景观人类学与设计学、艺术学一样,也使用甚至强调“空间”(space)和“场所”(place)等概念,但是对这些概念理解的视角与方法完全不同。设计学和艺术学往往是从物质形态的视角去理解“空间”与“场所”的,景观人类学则是从文化的生成机制角度来理解“空间”与“场所”的,因此,景观人类学意义上的“空间”,是嵌入了文化意象、装入了特色文化容器之中具有边界的形式,这种边界主要是文化的要素构成的,或者说,不同的文化形成了景观文化的空间的边界。而“场所”则是被嵌入了历史与文化记忆,具有文化认同感的社会空间,是没有边界的。在这种“场所”的空间,人们能够形成共同的话语、共享文化记忆、建构文化对话的内容。

从西方早期对文化景观的关注,到现代景观人类学的研究,可以发现一条景观文化研究的清晰脉络。或者说,景观人类学学科的构建,与欧洲200年来的景观理论传统是一脉相承的,而且在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和拓展,注入了人文学科的新鲜营养。事实上,景观人类学从文化的视角,赋予了景观概念以全新的涵义,它不仅延续19世纪初洪堡以来西方建立的古典景观理论,也融合了上世纪70年代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和德波的景观社会理论的思想精华,从而形成了现代景观文化的价值观和设计理念。在列斐伏尔看来,“环境的组构、城镇和区域的分布,都是根据空间生产和再生产中所扮演的角色来进行”。②景观人类学对文化景观理论的发展,对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出保护文化景观遗产产生了重要影响。1992年12月,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出文化景观概念并将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因此,欧美国家将景观人类学应用于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是题中应有之义。

西方在景观人类学学科创立之前,已经开始从人类学的视角来探索景观文化的人类学问题,可以说是景观人类学理论的萌芽,为景观人类学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列斐伏尔把空间生产界定为人的生产实践产物,空间是一种社会关系,打破了传统上把空间仅仅看作是一种物质存在的观念,构建了社会―历史―空间的三重复合维度,提出了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空间表征(Representation of space)、再现性空间(Space of representation)三大范畴(1974年)。德波把景观描述为“以影像为中介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1973年)。他们都把景观视为人的意识活动的一种外在形式。怀利把景观作为一种观看世界的方式, 是一整套关联的文化价值、实践、管理及聚落(2007年)。菲利普斯认为,文化景观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否则会破坏对文化景观理解的完整性(2007年)。欧维葛认为景观不仅是空间概念,而且是长时期积累的习俗和文化的概念(2003年)。索尔认为文化景观的产生,有自然景观与民间或国家文化之间双向的交互作用(2001年)。阿什莫和克纳普从后现代主义立场,提出文化景观是一种文化意象,其口头与书面的表达,能够创造可供“阅读”的形象或文本(1999年)。

欧洲理事会出台的《欧洲景观公约》,强调文化景观不仅是物质载体或空间,而且与文学、绘画、音乐等文化遗产紧密相连(2000年)。现代西方学界对景观文化的研究,已经超越了把景观看做是一种外在的意象的传统,而是把人类所有的文化活动都纳入到景观文化之中,强调了景观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关联,这一视角本身就是文化人类学方法在景观文化中的具体应用,同时,也丰富了景观人类学的理论内涵。 欧美对文化景观遗产的理解,强调了它是人类意识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空间和意象的景观与人类精神活动密不可分;文化景观充满了人类的体验,是一种文化表征体系;文化景观遗产能够唤起“记忆”与“回忆”,是可“阅读”的文本或形象。同时,西方现代文化景观研究注重文化景观变迁及其解释性研究,强调“景观文化变迁是环境中的自然力和文化力之间动力相互作用的表现”③。但是西方景观研究对文化景观遗产的历史、地域、民族的维度重视不够,缺乏文化多样性的视角,理论建构上有明显不足,这对于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是有明显欠缺的。河合洋尚对中国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超越了西方景观文化研究的窠臼,更注重景观文化的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等核心构成要素,对保护我国形式多样、地域分布广阔的景观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基于景观人类学视角的浙江省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研究

景观文化遗产是浙江的独特资源优势,以景观资源为依托,为旅游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规划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浙江人文荟萃、历史悠久,自然风光迤逦、景观形态多样,是我国景观文化遗产大省,尤其是拥有一批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互辉映、相互交融的景观文化遗产,在国内外享有盛名。浙江的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的形成,既有自然因素也有历史文化因素。“从文化生态的角度分析,环境影响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同时文化也对环境起反作用。”④浙江地处长三角南端、东海之滨,自然条件优越,浙赣山脉贯穿全境,西湖、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楠溪江、大运河、太湖等河流湖泊构成了多姿多彩的水文化景观,从7000多年前的河姆渡文化和5000多年前的良渚文化,到南宋迁都临安,几千年形成的丰厚文化积淀,为浙江留下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景观遗产。2011年,杭州西湖获得文化景观世界遗产称号。这是全球第一个获得世界遗产的湖泊文化景观,为浙江景观文化遗产赢得了殊荣。

浙江省丰富的景观文化遗产资源受到了我国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西湖获得世界景观文化遗产后,更引发了国内外对浙江景观文化遗产的强烈关注,并从景观人类学的视角开展了对浙江景观文化遗产的研究,形成了一批较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其中,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孙艺惠从传统乡村地域景观研究的视角,以浙江省古龙门镇为研究对象,开展了“乡村景观遗产地保护性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研究――以浙江龙门古镇为例”的课题研究,并获国家自然基金立项。这项研究探讨了旅游业导致文化景观遗产地商业过度开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给文化景观保护和持续利用带来了严重威胁等问题(2009年)。

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浙江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与文化表征给予高度关注,提出“院落空间、街巷空间、园林空间、水空间”是其重要特色,“传统村庄的原有属性和历史记忆亟待保护”,“乡村聚落遗传因子,是乡村民众的精神寄托,构成了中华民族整体的家园感和归属感”,但“中华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丧失了个性”(2010年)。宁波大学教授李加林则着重系统研究了浙江海洋文化景观,阐述了海洋文化景观保护的机制、分类、开发与模式,提出浙江海洋文化景观开发与保护的思路(2011年),但他的研究不足之处在于对浙江海洋文化景观的历史、地域特点的梳理不够深入。倪琪等学者从中国传统文化特征出发,研究了杭州西湖世界文化景观的物质表象与精神内涵,结合西湖的园林、建筑、山水、历史遗迹、景观题名等物质与精神元素,探究了其文化表征方式与价值(2012年)。这些研究方法借鉴了景观人类学的研究思路,充分结合浙江景观文化资源的特点与形态,为浙江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在西湖获得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后,浙江省各级政府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但是在如何保护的思路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有学者指出,目前,地方政府“更加侧重保护物质文化景观,且保护尺度常以小场地和建筑空间内部的保护为主,甚至狭义地以建筑、遗址的保护取代对传统地域文化景观的整体性保护”⑤。就浙江省而言,在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重物质景观,轻非物质景观;重文化景观开发,轻景观资源保护;重城市景观,轻乡村聚落景观;重单一性保护,轻综合性保护。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对浙江文化景观资源的有效保护。因此,从景观人类学的视角保护浙江省文化景观遗产,笔者认为今后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景观文化中的建筑、自然风景与历史传说及其多种艺术形式,是一个完整的景观文化空间。因此,必须把建筑、自然风景等实物形态的景观,与相关的其他形式的文化统筹加以保护。比如,杭州的西湖文化景观遗产,除了闻名遐迩的苏堤春晓、柳浪闻莺、断桥残雪、雷峰夕照、曲院风荷、花港观鱼、三潭印月等西湖十景外,还有与西湖密不可分的诸多传说,如被称为中国四大传奇故事的白蛇传与雷峰塔,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文化景观空间整体。传说法海和尚骗许仙到金山,白娘子水漫金山救许仙,被法海镇在雷峰塔下,后来许仙的儿子祭祀于雷峰塔,雷峰塔倒塌,白娘子获救。2000年,浙江省政府决定重修雷峰塔,却没有把这一流传千年的传奇充分地整合进去,同时,也没有从口头文化遗产的角度系统地对白蛇传与雷峰塔传说进行收集和整理。事实上,自古以来,白蛇传就有镇江说书版本和杭州说书版本,但在国家级“非遗”申报中,镇江市作为第一申报单位成功申报了《白蛇传》,杭州却成为了第二申报单位,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浙江省对雷峰塔的文化景观的保护是不完整的,或者说是缺乏整体观的。

第二,对浙江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应将地域特色和历史传统风格有机地统一起来。浙江地理环境以山水著称,江河湖海环绕全境,形成了以水为特色的景观文化,完整地保留了一批在历史上著名的水乡聚落,如乌镇、塘栖、西塘、南浔等,同时也保留下来一批附有浓郁江南水乡风格的水建筑,如廊桥、水上凉亭、水街、水码头、滨水别墅等。这些水文化景观不仅能够充分凸显江南水乡的景观特色,也彰显了江南水乡历史积淀深厚的文化传统,是浙江独特的文化记忆。对于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单霁翔指出:“对文化遗产内涵和价值认识的逐步深化,促使人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更深入的角度去分析和梳理文化遗产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并建立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和相应的保护方式、手段、体系,受到关注的文化遗产的类型也在不断扩充,例如‘历史城镇’‘传统村落’‘运河遗产’和‘文化线路’。这些遗产的共同特点就是都体现出文化与自然两者的密切关联和相互结合,文化遗产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价值,并拥有了更为深刻的涵义。”⑥ 第三,要坚持对文化景观遗产实行多元化保护的原则,尤其要注重对浙江乡村聚落的景观保护。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学者,更多地把眼光投向了著名的旅游景点或建筑的保护,忽视了对乡村聚落的景观遗产保护。这其中有经济利益驱动的因素,但更多的是缺乏对乡村聚落保护的理念和意识。事实上,许多浙江乡村聚落的景观,由于远离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破坏,仍然原汁原味地保留了原生态的乡村文化景观,在整个景观中是难得的资源。孙艺惠认为:“乡村作为世界上出现最早、分布最为广泛的地域类型,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孕育了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形成并流传了众多独特的人文景观风貌。Mac Antrop(2005年)指出,存在于乡村的传统文化景观有助于维护乡村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景观体系,使乡村景观具有更好的可识别性。”⑦笔者曾考察了安吉县山川乡的文化景观,在这个偏僻的乡村聚落中,有魏晋时期阮籍后代聚集的村落,也有唐代的寺庙,村民的生活保持着淳朴的状态。这样的乡村聚落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十分罕见了,有着不可替代的景观文化价值,体现了景观文化的多样性。

必须清醒地看到,浙江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给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土地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导致景观文化遗产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传统文化景观意象遭受现代文明冲击等严峻挑战;另一方面,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旅游开发,新建了许多仿制古建筑,甚至改建古建筑,对景观文化遗产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损毁。因此,政府必须制定景观文化的保护规划,在对浙江景观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排队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逐步把有价值的景观资源统一纳入到规划保护的名录中,对条件较好的景观资源,可以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此外,应尽快出台景观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对现有的浙江省景观遗产资源给予有效的法律保护。

注释:

①Mikesell Marvin W. Landscape[J].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Social Science.1968(8):575.

②陆扬.社会空间的生产[J].甘肃社会科学,2008(5):136.

③褚成芳,等.近十年国外景观文化研究综述[J].旅游论坛,2012(11):99.

④吴水田,游细斌.地域文化景观的起源、传播与演变研究[J].热带地理,2009(3):190.

⑤陈晓刚,等.景观文化研究进展及前沿问题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10):6017.

⑥单霁翔.从“文化景观”到“文化景观遗产”(下)[J].东南论坛,2010(3):7.

⑦孙艺惠,等.传统乡村地域文化景观研究进展[J].地理科学进展,2008(11):90.

作者单位:宁波大红鹰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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