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发文称,惊闻《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而这次利用知识产权投诉机制投诉《谭谈交通》并且要求全网视频下架的,是一家名叫“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企业。
我看了一下这个所谓版权方,马上想到一个业内很熟悉的物种,叫做“知识产权流氓”。
因为这家公司太典型了,今年起诉了几十家公司,基本就是靠官司诉讼挣钱。谭谈交通的首播时间是2005年,成都游术的成立时间是2018年3月16日,无论如何和节目版权挂不上钩。而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教育管理、企业管理、广告设计、房屋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内容。什么都有,就是和版权没有关系。
那他为啥能得到版权,并且要求全网下架的?那肯定是某些单位把版权给他了。再说明白点,只可能是成都电视台卖给它们的。后续成都电视台的声明也证明了这一点,电视台早在2021年9月签订《授权书》,完全转让成都市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红绿灯》栏目的视听作品著作权。
至于是怎么联系上的,也不复杂。这种公司,都是找到相关单位,搞代维权服务,最后维权的收益可以谈,只要你给他们授权即可。而电视台不可能无缘无故授权给这种公司的,只有一种可能,里边有利可图。比较可气的人家还都在合法范围内恶心人……这种事,就是典型的与法可依,与理不通。
成都电视台可能也没有想到,《谭谈交通》的热度那么大,人民群众的喜爱程度那么深,直接整翻车了。现在出个不痛不痒的声明,在努力挽尊,但很明显没挽回来。因为这个逻辑不能想,你说公益宣传维什么权呢?不是传播越广越好吗?说白了,本来是想赚一笔的,最后发现舆论压力太大,只能改变说法而已。
但是电视台也不是一点问题没有,电视台是不是真的把公益性节目的版权卖给私人用于流氓行为了?卖的时候有没有限制其用途?收益给谁了?有没有上缴财政?如果私人拿着国资制作的内容获赔几千万,那么超低价出售版权的电视台是否涉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这些问题都还暂时存疑,可能以后也没有答案。
对于一个公益节目,在电视台封尘那么多年后爆火,也达到了其最初的普法效果,本应是皆大欢喜的事,这时候现在的著作权方出来“维权”,难免有“”肥了再杀”的嫌疑。现在以版权法为由将其全部拿下,虽然大家都知道是那啥动人心,桃子确实熟得诱人了,但偏生人家就是义正辞严,一身正气,也不知道这种“版权是块砖,哪里有用哪里搬”的行为,算不算得上“以法制法”?
像这种问题,不是孤立,其实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谭乔在做这个节目的时候,大概率是以交警身份借调到成都电视台的。电视台没有和谭乔签任何商业合同——在当时的谭乔、交警队、电视台三方看来,这就是兄弟单位之间互相帮衬。三方压根没作为一个商业作品来运营制作,谈什么钱,伤感情,所以根本没考虑过后来这个节目能火。
做节目的时候,奉行的是社会主义大家庭那一套,而现在,谈的则是资本主义版权那一套。很多时候的冲突,都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矛盾。版权这东西,大部分时候是资本用来垄断的一种工具罢了。只不过这次吃相太难看了,一个宣传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好节目,也逃不过资本的毒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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