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主题】
社会主要矛盾与协调发展
【主讲嘉宾】
邱耕田,中央党校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出版了多部论著,在《中国社会科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了大量文章,在中央党校曾为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学院讲授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等方面的课程。
【文字实录】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发生了阶段性变化,由原来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了。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从发展学的角度看,要解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必须树立协调发展的理念,走协调发展之路。
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当我国社会生产的落后性被克服以后,制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突出因素就是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了。“不平衡”着重是从发展关系的角度把握的,表达的是发展关系的不协调、不全面的问题。2014年6月,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众多主要经济指标名列世界前列。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规模很大、但依然大而不强,我国经济增速很快、但依然快而不优。”这里所说的大而不强、快而不优,反映的就是不平衡的问题。要解决不平衡的问题,就要实行协调发展,克服短板现象。换言之,我们之所以要高度强调协调发展,就在于协调发展具有克服不平衡问题的现实功能。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我国发展不协调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区域、城乡、经济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关系上。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情况下,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是要跑得快,但跑过一定路程后,就要注意调整关系,注重发展的整体效能,否则‘木桶’效应就会愈加显现,一系列社会矛盾会不断加深。为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协调发展理念要求我们要用统筹兼顾的系统性思维来看待并指导发展,在对发展关系的优化协调中解决发展的失衡问题,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是要坚持经济建设的中心性,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在实践中普遍把经济建设的“中心性”变成了“唯一性”,因而使得发展的片面性、失调性问题很严重,出现了发展中的很多“短板”现象。而这些短板的存在,就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造成了严重制约。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我们突出的短板,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这是值得我们自豪和骄傲的,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羡慕我们的地方。同时必须看到,我们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明显的短板,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比如,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除此之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的短板主要在民生领域,发展不全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不同社会群体民生保障方面。”习总书记还进一步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七千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当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了较好满足之后,人们自然会产生其他方面的需要,如对公平、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但在“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会被蒙上浓重的雾霾阴影,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幸福度也会大打折扣。同样,在农村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存在的情况下,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处于较低或较差的状况,这样的状况离美好尚有一定的距离。因此,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了真正满足全民性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必须通过协调发展来解决当今社会的一系列短板现象。
总之,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因而我们就要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发展,不能长的很长、短的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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