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公益捐赠”、“卡友帮扶”、“乡村振兴”,以上词语经常出现在笔者日常工作中,但是身边很多人都没有完整准确理解社会责任的含义,把社会责任等同于做公益的误解始终存在。
企业的“社会责任”究竟是什么?
一、企业是什么
企业是在社会中存在的经济组织。
古代中国存在被政府严格管控的盐铁或者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组织,例如包子铺,欧洲也存在类似的作坊、商号,但这些组织与现代人对于企业的认知相去甚远。直到16世纪,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演变出现代人所理解的企业,即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上,实现了有限责任、股份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现了更大规模的人员雇用,还实现了受法律保护的长期永续经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世界上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意义上,企业不等同于公司。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类型,同时也是最常见的类型。
二、企业存在的理由
先思考几个问题:
假如一家企业,它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任何消费者,它值得存在吗?
假如一家企业,它排出的废水废气废料会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它值得存在吗?
假如一家企业,它从不把赚取的利润分一部分贡献社会,它值得存在吗?
从贡献价值的角度,作为社会中的一种经济组织,企业的存在如果不能让社会整体变得更好,反而让社会变得更糟,社会便没有让企业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例如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只满足了少部分人,而排出的废水废气废料危害了大多数人,它的存在价值为负,社会应当消灭此类企业。
至于那些产品或服务无法满足任何消费者的企业,它们从来没存在过。最为常见的,是那些努力满足客户需求、为员工提供应有保障,并把部分利润投入再生产的企业。比起把赚取的利润捐出去,多数企业更喜欢把利润留在自己手中,这无可厚非,将个人私利与社会公利相统一正是被大力倡导的。
无法满足任何需求的企业无法存在,作恶大过行善的企业不值得存在,不把利润拿出来的企业普遍存在。
三、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我看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最为透彻的专家是经济学家许小年。他曾在中欧社会责任主题论坛上详细介绍了该如何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第一社会责任,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为公众提供产品和服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这个企业无论做多少公益,都是不负责任的企业。产品或服务为公众所需,意味着企业的存在具有价值,尽可能的成本,意味着对各种资源的高效利用。从人与自然的角度看,人类任何被满足的需求都会消耗有限的自然资源,低成本意味着低消耗,意味着可持续。
企业的第二社会责任,是要满足包括管理者在内的员工的需求。满足员工的需求,不仅仅是要让员工得到经济收入,还包括要帮助他们在企业中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许小年说:“员工不是企业实现利润的工具,而是企业存在的目的,正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言,人是目的本源。”
当前公众普遍误解企业存在的目的,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赚钱,主要原因是管理者需要用钱来激励员工,最终形成了一切向“钱”看的氛围。细致分析,倘若企业的目的是为作为虚拟实体的法人赚钱,那人就成了企业的奴隶。人类为什么要创造一个位居自身之上的奴隶主呢?倘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企业背后的所有者或股东赚钱,那么便过于强化了资本在各类经营要素中的地位,员工就成了资本的奴隶。普天之下,人是第一宝贵的资源,更是最终的目的。如果企业成为了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工具,那多数人从来不缺少挣脱铁链的勇气。
两家优秀的中国公司,华为和阿里巴巴,在对使命价值观的设定上,其实大同小异。华为的企业价值观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坚持艰苦奋斗。阿里巴巴则提出,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两家公司都在强调客户和员工。强调客户和员工,不是说利润不重要,利润是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结果,是经营效率的衡量,而非企业的使命。
企业的第三社会责任,是积极参加社会建设。第一种情况是当企业自身发展对社会造成部分损害时,例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问题。为了解决此类附带损害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把问题解决方案变成企业新兴业务,例如开发废水处理技术,并将此作为企业的新业务。其次,是严格严格遵守监管法律。最后,如果是法律监管的模糊地带,企业要遵守不伤害他人的原则。另外一种情况,是在不对企业产生直接收益的情况下,能够将企业的部分利润或资源捐赠社会,比如一汽解放每卖出1辆车就捐出10元用于公益事业。
企业的目的不应是利润,利润是企业得以持续存在的手段,也是社会系统对于企业值得存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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