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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斯宾塞-《社会静力学》读书笔记.doc

赫伯特•斯宾塞-《社会静力学》读书笔记.doc赫伯特•斯宾塞-《社会静力学》读书笔记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ncer)是著名的早期社会学家,英国社会学的奠基人,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

赫伯特•斯宾塞-《社会静力学》读书笔记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ncer)是著名的早期社会学家,英国社会学的奠基人,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他的主要代表作有《社会静力学》、《社会学原理》、《伦理学原理》等。其中《社会静力学》是他研究社会和政治学说的主要著作之一,正如作者本人所言,这部著作“包含了自1850年以来已经有很大发展的一些思想和思想的萌芽”。因此研究斯宾塞的思想,此书不可不读。本文记录笔者在粗读《社会静力学》后的一点感想。《社会静力学》是一本很有特色的著作,斯宾塞以散文的形式完成了这本经典名著,整本书分成27篇文章,斯宾塞在每篇文章中都例举出大量实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而且每个实例几乎都是用一句话概括,不会让读者有一种读原著的厌烦感,引人入胜。而且作者在文中常用大量的排比句和反问句来加强语气,使人有种强烈的震慑感。各篇文章看似没有太多关系,实际上书中的文章都是既独立又互相联系的。全书围绕一根线索,主要论述了两个问题。下面就将笔者的一些感想略作阐述,分为两大部分:《社会静力学》一书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一根主线:“第一原理”斯宾塞在书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来对“第一原理”进行论述。

作者在全书的开始论述了“最大幸福”这样一个当时社会所热衷、追求的概念,作者认为,幸福就是指机体的所有功能都得到满足。斯宾塞指出,最大幸福只能间接的去寻求。在对“最大幸福”的论述中,作者引出了一个重要的原理(当然,作者的本意就是要对这个原理进行论述):“每个人都有权要求运用它各种机能的最充分的自由,只要与所有其他人的同样自由不发生矛盾。”因此,作者提出了要实现最大幸福的四个条件。公正:不减少他人活动范围,保证他人的最大幸福。2)、消极的善行:不减少其他人的幸福,最大幸福的实现条件3)、积极的善行:为他人幸福的创造条件4)、最大限度追求自己的幸福斯宾塞“第一原理”的提出具有深刻意义,他是斯宾塞社会有机论的重要表现。作为社会唯实论的支持者,斯宾塞指出社会是一个由互相联系的社会成员所组成的。各个成员在权利上互相制约,每个人的权利或者自由的实现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当中的所以它必然要牵涉到其他人的权利或自由,因此斯宾塞认为“在不侵犯其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实现自己最大的权利”是社会的“第一原理”。作者在阐述”第一原理”的过程中引用伯克的话(“同情必须看作一种替换,它是我们置身于他人的境地,使我们共同的感受在许多方面和他们一样”)又提出了一个新颖而又有道理的观点:“实现最大幸福的主要条件公正和善行的共同根源是人类的同情心。

”“第一原理”在整本书中都起着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是斯宾塞的重要社会学理论之一,在这里就只作粗略分析。2、关于“祸害”的独特见解斯宾塞在写“第一原理”的过程中用了一节来写“祸害”这一社会消极现象。他在文中提到:“不论祸害的特殊性质如何,他总是可以归属于一个普遍性的原因:各种机能与他们活动之间的不调和。”(24页)因为在斯宾塞的观点中,幸福及各种机能需求的满足,因此作者会有刚刚以上的观点。在接下来,作者便开始论证了一个更加新颖的观点:“祸害永远倾向于消失”。由于一种机能不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发展,他便总是在不断地按照外界的要求而改变,直到完全适应为止。这个理论在斯宾塞那是普遍性的,既适应于动物,也适应于人类。因此,作者认为人类的进步并非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人类之所以现在仍然表现为对社会性的部分不适应是因为在人类身上仍然留有因为要适应原始生活而存在的一部分兽性,同时斯宾塞把这个观点作为现代教育之所以已有必要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进步,道德意识(书中另一重要概念)的渗透,这一部分兽性必将被适应于社会性的道德所代替,人类也终将趋近于完美。而这一观点推广到整个社会,很容易得出结论:整个社会也终将走向完美。

这个观点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作者的乐观主义,同时也表现出了斯宾塞较大的局限性,后文将作论述。3、思想的财产权。斯宾塞对思想财产权的考虑在当时的时代是相当领先的,直到今天我们还在受益:知识产权,斯宾塞的这段讨论可以看作是对早期的知识产权的深刻思考。作者在文中通过对无权所受保护的讨论来推广引申至思想的财产权,斯宾塞认为当时的政府对思想才山泉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这是相当先进的观点,充分表现了斯宾塞超前的预见力。4、对妇女权利以及儿童权利的讨论。斯宾塞对这两节作了重点论述。首先,斯宾塞明确反对当时社会上说流行的“女性智利劣势论”(当时社会认为,因为女性在智利、能力等方面要比男性差,所以女性所拥有权利里应该比男性少),并且通过了一下三点论述来对这个观点进行驳斥。1)、如果两性权利以智利来分配,男性之间也必然存在智不同现象那男性也必然要在权力分配上有所不同,而这显然是违背“第一原理”的。对“女性智利劣势论”的驳斥2)、按照“智利劣势论”而比男性智利、能力更突出的女性应该获得多于普通男性,而事实并非如此3)、我们并没有也不能找到一个衡量我们能力的真正标准。斯宾塞在文中很明显的表达了自己对妇女权利的维护,并且为妇女所获权利的不公平以及在生活中的被歧视表示不满。

作者甚至在书中表达了自己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与压制是不能共存的,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男女平等并互相尊重的。斯宾塞认为男女平等的真正实现需要两`个条件:1、女性能够对自己的权利有所认识,并且维护自己的权利;2、男性具有高尚的情操,许给妇女权利。而当真正的男女平等实现时,婚姻生活将达到一种完美状态:以相互忍让为特征。斯宾塞对妇女权利的维护虽然存在一定的漏洞,但是这更大程度的表明斯宾塞是一个早期的女权主义者,这种思想在当时的欧洲是相当先进的。在写完妇女权利后,斯宾塞又接着表达了对儿童权利的维护。作者认为政治关系,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之间具有一致性。当政治专制时,婚姻必将处于一种不平等状态,而父母于子女之间关系也同样将是不平等的;党政治民主时,婚姻、亲子必将是一种平等关系。斯宾塞在文中重点论述了对儿童的教育方法。他认为人最重要的特性就是自我控制的机能。而如果对儿童采取强制性教育,对儿童自我控制机能的培养是没有任何益处的,而且必将导致儿童将来也成为“带强制性”的人。因此对儿童的教育应该有合理的方法,斯宾塞也在书中提出了对教育的一些具体见解(下文将作详细论述)。他认为,要使一个儿童转好,要通过唤起他的同情心来实现,同情心的唤起必须赢得儿童的信任,因此,家长与儿童之间要建立起平等的关系,互相信任。

斯宾塞对妇女权利以及儿童权利的这两节论述充分表现了他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具有早期社会工作的特点。5、关于国家的政治理论斯宾塞关于国家的理论是他最著名的理论之一。在本书中,作者对国家理论作了重点论述。斯宾塞认为政府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们身上还存在牺牲邻人利益来追求自己满足的倾向。而政府的作用就在于调整这种关系,使得“第一原理”能够在社会中实践。因此,当人们的道德意识达到一定水平时,政府就失去它存在的意义。斯宾塞认为,权利就像物理学上所说的力一样,是无法创造的,只能对他进行分配,因此政府并不能为人们创造根多的权利,它只能进行权力分配。 所以, 政府的职责应该是有限度的,他并不应该深入到公民生活的每一方面。据此观点, 斯宾塞在这节后面就对政府不应该涉及的一些方面展开批判,他认为包括宗教、 商业管理、济贫、教育、殖民活动、卫生监督、货币、邮政等方面,在批判中虽 然有点偏激,但却丝毫不能掩盖斯宾塞思想的闪光点。 6、教育问题 对于教育问题,斯宾塞也有他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凡是政府把教育负 担起来时其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威胁他们之上权威的自发教育。所以斯宾塞认为教 育本不应该是由政府来管理的,政府教育在现代只能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

作者在随后又提出一个更让人吃惊的观点:“无知与犯罪并非因果关系。”这 个观点看起来是荒谬的,但斯宾塞的解释却是合理的,他认为,无知与犯罪之所 以会经常同时出现,并不是因为两者存在因果关系,而是因为他们的出现都是“同 一原因伴随”的结果。这一个观点与涂尔干对因果关系的看法是相同的。作者再 次用自己前面提出的的观点——人们表现出恶习是由于他们还存在一些不适应 社会的天性,因此犯罪也是这种天性的一种爆发。 因此作者认为由国家设置的教育机构是毫无意义的。虽然这个观点有点偏 激,但是斯宾塞在随后提出了对当时教育的五点质疑是非常中肯的。 国家所设置的教育包含了许多无实际意义的学科,却漏掉了更多有价值的学科。这一问题对于现代教育来说也是应该值得深思的,我们的教育是否太 过理论化而缺乏实践性? 2)、体系安排有问题,尤其是教学计划,不利于儿 童智力成长。我们现行的教学计划是否真的是完美的呢? 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这一点对现代教育来说是最值得考虑的,从小学开始,我们的儿童就开始习惯于这种学习方法,这种方法对儿童创造力的发展 是极端不利的。 反对教育中对儿童实行奖赏与惩罚。作者认为现实生活中人们已经很功利了,人们只能接受奖赏和赞扬,因此教育不应该再使后代更加功利化;而惩 罚更是应该反对,对儿童应该采取同情和鼓励。

对于现代教育来说,我们实行了 这么久的赏罚分明是否应该再加以考虑? 5)、教育计划存在许多缺陷,它甚至侵犯了孩子们神圣的自由。现代教育常 实行的封闭式管理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作者以这“五条质疑”为理由再次指出国家所设置的教育机构是没有意义的, 而应该让大自然、社会来完成这一任务。 虽然斯宾塞对教育问题的论述存在较为明显的错误,但是他的理性思考尤其 是“五点质疑”对现代教育是具有很大启示意义的。 7、进化论的思想 斯宾塞在《济贫法》一节中提出了优胜劣汰的进化论思想,这也是斯宾塞的 主要社会学理论之一。其实从整体上看,斯宾塞整个关于社会进步的理论都时带 有进化论思想的。 二、斯宾塞在书中表现出的一些不足 1、对社会作用的夸大,忽视“内因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原理。 斯宾塞在《社会静力学》一书中多次提到了社会的重要性以及社会的功能。 但是纵观全书,不难看出,斯宾塞夸大了社会的功能。斯宾塞在《祸害的消失》 一节中写到:“经过长期过程形成的在能力和性格上的多种多样的差异,都必须 归因于各个场合获得了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26 页)作者在随后提出人类 必然将随着社会发展而成为完美的。这些观点表现了斯宾塞是个乐观主义者,但 同时也充分显示出斯宾塞对社会功能的夸大,它忽视了内因的决定性作用。

对社 会作用的夸大在《社会静力学》书中多次出现。比如在教育问题上,斯宾塞认为 应该完全让社会和自然来教导儿童,这显然是荒谬的。 2、人性自私论的支持者 斯宾塞是人性自私论的支持者,他在《国家的政治体制》一节中写到:“人 仍然是自私的,这是一个尚可确定的实施。”很显然,他掉进了人性自私论的陷 3、关于国家职责的学说很大程度上说,斯宾塞关于国家的学说是让人耳目一新的。作者对国家应该 做核不应该做(尤其是不应该做)的一些事务进行了详细地论述。但斯宾塞的观 点未免是有点过激了。在整书中,斯宾塞例举了国家不应该涉及而现实中已经插 足的一些方面。他们有:济贫、国民教育、商业管理、宗教事务、政府殖民、卫 生监督、货币邮政等。而从现代行政的角度来看,斯宾塞的优先方面是荒谬的。 如:国家不应该主持济贫事务,国家应该对货币放任不管任其自我调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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