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社论“活力”是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的高频词汇,今年也不例外。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从此前的 “市场活力”“微观活力”到近年的 “经济活力”“社会活力”,中央对活力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决策者对活力的关注从“市场”“微观”层面上升到“经济”“社会”,则说明在决策者眼中,社会活力的增强是一个系统工程。
在我们看来,活力是社会中每一个人基于个人意愿追求个人愿景的勇气、动力和行为。我们所说的社会活力应该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
在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中,青年人有底气更多地基于个人爱好和禀赋选择职业方向,而不是“百万大军涌入体制”;在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中,企业更有动力投资创新,以博取高额回报,而不是将大量现金投入理财产品;在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中,官员应该“敢做善为”,而不是“躺平侧卧”;在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中,学者可以在专业领域和法律框架内畅所欲言,而不会因为某种考量就在关键议题上“三缄其口”。
可以这么说,社会活力是创新的“助产士”,也是创造力的源泉。没有一个活力迸发的社会就没有持续不断的创新。
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问的是,靠什么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其中的关键是什么?我们的答案是解放思想、深化改革。
如果没有解放思想,农村联产承包制就可能会夭折于襁褓中,小岗村的尝试只会变成一次“冒进”;如果没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市场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认识,没有打破禁区的勇气和理论突破,就不会有大量个体户的出现,也不会有民营经济的崛起。
改革是释放社会活力的 “总阀门”,解放思想是改革开放的“总开关”。要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这仍然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比如,如果我们希望青年人有更多元的职业选择,就需要持续推动高等教育制度改革,让青年人有空间学习更广泛的知识技能,同时还要持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制度,让青年人的职业生涯有更多容错空间,不至于“一步踏错终身错”——在这种压力下,所谓的 “活力”“兴趣”只会变成一句空话。
如果我们希望市场主体乐于投资、勇于创新,我们就要完善各类产权保护制度,让创新者获得收益,让抄袭者遭到惩罚。我们还要尊重和保护合法合理的财富积累,让企业家不用担忧市场和法律外的风险。
如果我们希望官员更有作为、政府更有效能,就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持续优化官员任免、考核和问责机制。我们还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推动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将政府行为放置在一个更为合理的框架内,为激发社会活力挪出空间、提供支撑。
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官员不缺位也不越位的时候,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势必有助于激发企业的投资意愿;企业敢投敢闯则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让青年人拥有更广阔的择业空间;而那些得到鼓励的活力四射的年轻人,也必然给创新带来更多可能。
我们乐见这样的良性互动。当我们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当我们充分尊重、肯定和挖掘个体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时,就会发现:社会活力就在那里,深植于个体被激发出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所形成的共振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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