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术界最早的界定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科克(S.Kirk)于1963年提出的学习障碍概念。他认为学习障碍是指儿童在语言、说话、阅读和社会交往技能方面的发育障碍。这些障碍不包括视、听觉障碍和智力障碍。在此之后,学术界研究比较活跃,不同的研究领域,不同的研究宗旨,其概念有所不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如下。
美国公法94-142的定义
LD是指与理解、运用语言有关的一种或几种基本心理过程上的异常,导致儿童在听、说、读、写、思考或数学运算方面显示出能力不足的现象。这些异常包括知觉障碍、脑伤、轻微脑功能失调、阅读障碍和发育性失语症等情形。但LD一词不包括因视觉、听觉、动作障碍、智能不足或环境、文化、经济等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学习问题。
美国“全国学习障碍联合会”(NJCLD)的定义
LD是指听、说、读、写、推理或数学等方面的获取和运用上表现出显著困难的一群不同性质的学习异常者的通称。这些异常现象是个人内在的,一般认为是由于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所致。个体内在自控行为、社会认知与交往中的问题可能与学习无能同时存在,但这些问题不在LD范畴之中,同时,LD也可能与其他残障(如精神发育迟滞,情绪紊乱等)或外界不利条件(如文化差异,教育缺失或不良)相伴发生于同一个体,但LD并非后者的直接后果。
美国联邦教育署的定义
LD是个体在涉及理解或运用语言(口头或书面语言)方面的一种或多种基本心理过程出现的失常。这种失常可能表现在 听、想、说、读、写、拼音或数学计算方面的能力不足。但不包括由视觉、听觉或运动系统缺陷,智力落后.情绪失常或由环境、文化或经济状况引起的学习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
学习障碍是指从发育的早期阶段起,儿童获得学习技能的正常方式受损。这种损害不是单纯缺乏学习机会的结果,不是智力发展迟缓的结果,也不是后天的脑外伤或疾病的结果。这种障碍来源于认识处理过程的异常,由一组障碍所构成,表现在阅读、拼写、计算和运动功能方面有特殊和明显的损害。
日本学者的定义
20世纪70年代,在日本出现"学习障害"这一用语。从字面上说,它给人以重度缺陷的印象,即“从智力发展水准看,属正常范围,但个人内差中有严重的失常,亦即具有差异这一LD的特殊状态”。
日本学者辰野千寿(1986年)认为:LD儿是指有的儿童虽然智力一般,感觉器官和运动功能也没有障碍,环境方面也不存在问题,却出现视觉或听觉障碍、注意范围狭小、持久性短、活动水平异常高、容易冲动、反应过敏、心神不定等问题,所以,在智慧学习(如读、写、算等的学习)上成绩不佳。这和学业不佳儿童、学业迟缓儿童是不同的。一般认为,这是由脑功能的轻微障碍所造成的。
1999年,日本学习障碍以及类似学习上有困难儿童学生指导方法调查研究协作者会议的定义是:LD,一般是指总体的智力发育并不迟缓,而是表现在听、说、读、写、计算或是推理能力等特定的学习和使用方面显示出各种各样显著困难的状态。其原因与中枢神经系统某些功能障碍有关,视觉障碍、听觉障碍、智力障碍、情绪障碍等以及环境的因素不是产生LD的直接原因。
俄罗斯学者的定义
俄罗斯特殊教育学者们把LD儿称为心理发展迟滞儿童。心理发展迟滞是一个心理教育概念。学者们认为:心理发展迟滞儿童是从儿童整个心理活动发展方面的障碍来确定的。主要有两个特征:第一,儿童现有的心理发展水平与其实际年龄水平不相符。第二,儿童所产生的学习障碍不是长期存在的,即是暂时的。儿童总是能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使用所给的提示或帮助,掌握解题原则,并把这一原则转移到其他类似问题的解决上。
我国台湾学者的定义
LD是指在听、说、读、写、算等能力与运用上有显著的困难者。LD可能伴随其他障碍,如感觉障碍、智能不足、情绪困扰;或由环境因素所引起,如文化刺激不足,教学不当所产生的障碍,但不是由前述状况所直接引起的结果。LD通常包括发育性的LD与学业性的LD,前者如注意力缺陷、知觉缺陷、视-动协调能力缺陷和记忆力缺陷等,后者如阅读能力障碍、书写能力障碍和数学障碍。
国内标准
大陆的研究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工作者是在“差生”、“双差生”、“后进生”、“学业不良”等名义下进行LD的相关研究,很少探讨LD的界定。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了“学习困难”、“学习无能”、“学习障碍”等词语,以“学习困难”的出现频率为最高,这几个概念一直在混淆使用。
一些研究者对学习障碍的界定,时常简化为“差生”或“学习成绩低下”。例如,把智商在正常水平、学习的主要科目成绩不及格或低于平均成绩一个标准差以上的儿童认定为LD儿,或把因学习差而留级、被教师评定为学习能力差的儿童认定为LD儿。
到目前为止,我国学术界对LD还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界定。
课题组在长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LD的定义如下:
(l)LD儿的总体智商(IQ)基本在正常范围内,也有的偏低或偏高;
(2)在听、说、读、写、计算、思考等学习能力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为显著困难;
(3)大多数LD儿伴有社会交往和自我行为调节方面的障碍;
(4)其原因是个体内在的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不全所致;
(5)需要排除由于弱智、视觉障碍、听觉障碍、情绪障碍等或由于受经济、文化水平的影响,未能接受正规教育的原因所产生的学习方面的障碍。
除学业不良外,比较常见的表现
注意力不集中,做事磨蹭,有头无尾,缺乏时间观念和任务感。慵懒、拖沓,学习迁移能力差,易形成习惯性惰性及自慰心理。社会适应技能缺陷,凡是都要依赖别人。缺乏良好彻底学习习惯与学习方法。
缺乏学习兴趣,缺乏好奇心,对人对事缺乏兴趣;或学习兴趣肤浅、范围狭窄、兴趣不能稳定持久,易于“见异思迁”,带有情绪性影响。
缺乏学习动机;或学习动机多停留在短暂、浮浅的消极水平上,具有游移摇摆的特点,缺乏强大而稳固的动机支持。一般其动机水平低,目标不明确,学习的社会意义和个人意义不统一。动机只表现在口头上,很少落实在行动上。
学习态度不良,目的不明确、呈现一种漫无目的的学习倾向。缺乏学习热情和自觉性。自制性和坚持性差。
活动过度、问题行为、违纪行为、自我控制力差,不易与同学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寻求反面心理补偿,出现逆反心理及情绪对抗。
自我评价差,容易挫折;忧郁、焦虑、窒息感、压抑感,易自卑及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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