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决定法治社会建设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社会逐渐呈现出社会层次立体化、社会主体多样化、社会利益差别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新局面,坚持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便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也多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等重要文件、文献中,这体现了对多年来我国依法治理的经验总结,也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国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新阶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着力推进市域治理创新,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等,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田训龙: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田训龙: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决定法治社会建设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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