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总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是相互区别的,有着各自的内容,但它们又是相互联结的,任何现实的事物都是特殊性和普遍性、个性和共性的有机统一而且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从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对各国具体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矛盾的普遍性;各国的国情、环境、历史条件又不同,具体实践必然又有自己的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二者相结合,才能找到适合自己国情的正确道路,高好革命和建设。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基本思想原则的理论基础。我国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的理论成果。因此,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当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体现出中国特色这一个性。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注意中国的特点。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又是一个穷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即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就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走自己的路,我们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取得胜利。在所有制方面,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在分配形式方面,我们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在政治上,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在建设国家的指导思想上,我们国家的几代领导人都可以说是做出了很多创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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