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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并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渡性质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经济上,由于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并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渡性质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经济上,由于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因而必须实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领导作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 (2)在政治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领导权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 (3)在文化上,实行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所谓民族的,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独立的、带有中华民族特性的文化。所谓科学的,就是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的一致。所谓大众的文化,即是民主的文化,这种文化是为人民服务的文化。

一、 毛泽东思想中有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

过去讲新民主主义理论,主要是讲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事实上,新民主主义理论中还包含了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就是关于革命胜利之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的理论。关于这一方面,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作过很多论述,有很丰富的内容,只是过去注意不够罢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思想的解放和研究的深入,有的论者就提出,作为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两大部分。在1988年召开的“刘少奇研究学术讨论会”上,有的人正式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两个概念。从此之后,不少人又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作了论述。有的论者指出,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有许多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那里来的,但是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文献中却是崭新的东西,完全是毛泽东的创造。它不仅提出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分两步走,在夺取政权以后仍然要分两步走,即第一步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再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而指明了经济落后的国家在取得民主革命胜利后如何建设国家并准备条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把落后国家革命胜利后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阶段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变成了科学的实施方案。因此,这个理论的提出,意义是重大的。正是考虑到这个理论的重大意义,在这次修改教材时特别把它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并列,并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

二、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比较熟悉,就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阐述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毛泽东指出就是要建立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即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在这个国家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总之,“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到1947年,毛泽东又将上述内容概括为中国共产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后来,又提出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这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的一个新发展。建国以后,就根据这一理论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毛泽东指出就是“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即没收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共和国的国家所有,但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但容许富农经济的存在。1947年,毛泽东明确提出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又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指出它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它的根本点,就是确认国营经济领导之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会后,毛泽东还提出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1949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把这项政策确定为新中国发展经济的根本方针。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毛泽东指出就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所谓民族的,是指它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带有我们民族的特性。所谓科学的,是指它反对一切封建思想,主张实事求是、客观真理、理论和实践一致。所谓大众的,是指它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因为它是大众的,所以也是民主的。总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

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实质上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新中国建立以后,新民主主义的各项纲领得到了全面实施,在全国建立起了新民主主义社会。

三、 新民主主义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党的领导人在很长一个时期中没有谈及。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毛泽东只是谈到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各阶级之间仍然是有矛盾的,例如劳资之间的矛盾,就是显著的一种,但这些矛盾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上,可以获得调节。在1948年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刘少奇都讲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认为在民主革命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党的七届二中全会采纳了这一观点。但在七届二中全会后四个月,刘少奇即修正了他的看法,认为广大人民群众与三大敌人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和斗争,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存在的,并且仍然是主要的矛盾和斗争。那种认为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以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立即成为主要矛盾的看法是不正确的,这将把目前尚能与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赶到帝国主义那一边去。这在目前的中国实行起来,将是一种危险的冒险主义的政策。 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也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不要四面出击”的方针,事实上也没有立即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看作主要矛盾。我认为,刘少奇的看法和毛泽东提出的方针是正确的,只有到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以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才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任务,是由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的。但是,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却出现了主要任务和主要矛盾不一致的现象。当时,党中央一方面认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另一方面又一再强调,当时的“中心任务”、“中心工作”、“中心问题”,是恢复与发展经济,要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就是说,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历史已经证明,当时确定的这一主要任务是正确的。这也同时说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不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全国人民与三大敌人残余势力的矛盾,特别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矛盾,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四、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是什么?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曾认为新民主主义就是“新资本主义”。1944年3月22日,毛泽东即说:“现在我们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但又是人民大众的,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老资本主义,而是新资本主义,或者说是新民主主义。” 当时,他是以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建立,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的。但到1948年9月,毛泽东的看法有了改变,认为“新资本主义”这个名词不妥当,因为它没有说明在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所以“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 。也就是说,他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应该是社会主义因素起决定作用的社会。

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刘少奇比较强调它的过渡性,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既不是资本主义的,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是一种过渡时期的经济,“这种过渡性,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也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特点” 。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的宣传提纲,进一步强调了它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性,指出它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但有的学者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既是过渡性的,又有相对的独立性。有的学者甚至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既不属于社会主义范畴――尽管它是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作准备的;也不属于资本主义范畴――尽管它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作为自己的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它是一个全新的、有着特定的社会历史涵义的范畴;它取代了资本主义,但同资本主义社会处于同一阶段,是进入社会主义之前的一个特殊的社会形态。

应该怎么看这个问题呢?还应该看一看毛泽东的论述。毛泽东曾经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 从这里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终极前途虽然是社会主义,因而带有过渡性;但它又是一种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又不同于社会主义,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第三种社会形式。

五、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

与上一个问题相联系,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前后也有所变化。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曾指出新民主主义是一个“经济形态”。所谓经济形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论述,就是“社会形态”,也就是历史发展阶段。既然把新民主主义看作是一种经济形态,就表明是把它看作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当时,党的领导人大都认为它将存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一般说是一二十年,甚至二三十年或几十年。但后来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就更多地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不再把它看作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

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看法。建国前后,理论界就曾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基本倾向是把它看作中国历史发展中必经的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后来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这种看法也发生了改变。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的学者又提出它是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有着自身的规定性和发展的阶段性。

我认为,既然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看作一个独立的经济形态,而且要存在比较长的时间,就应该看作一个独立的社会历史阶段,就像把我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看作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一样。建国后之所以不再把它看作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一方面是为了给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供理论根据,另一方面也是受了斯大林关于社会发展五阶段论的影响,即认为它既不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就应该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范畴。事实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发展道路的特殊性,不能按照一种模式来硬套。如果按照上述理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不能看作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因为它既不属于封建社会,也不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但现在大家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异议。既然可以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看作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也应该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看作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后来虽然由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提前完成,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的时间比较短,但它毕竟独立地存在过。从1949年到1956年,中国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如果不承认这个时期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承认这是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就无所谓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就不能成立。

六、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物质基础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毛泽东一方面重视发展农业,一方面主张发展工业,实现工业化。1944年5月,他在中央办公厅举办的招待职工代表的会上说:“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必需有工业;要中国的民族独立有巩固的保障,就必需工业化。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的” 。同年8月,他在致博古的信中进一步指出:“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就是从侵略者、地主、买办手下解放农民,建立近代工业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简单言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 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他又专门论述了发展工业的问题,说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这个思想是非常深刻的。它说明毛泽东要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并不是建立在手工作业的小生产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先进的工业和发达的农业,即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的基础上的。�

七、 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何联系和区别?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以后,理论界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新民主主义社会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政治上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有的学者则认为,二者虽然在时间上是一种递进关系,是紧密连结的两种社会形态,但本质上是不同的。虽然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阶级基础却有了实质性的重大变化;虽然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但公有制在两种社会里所占的比重是不同的,只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才占到统治地位。有的学者还提出区分两种社会的标准,一是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两种社会虽然都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并都加以限制,但资本主义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只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二是生产社会化的程度不同: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比较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比较高。

我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既有联系和相同之处,又有本质区别的两种社会形态。其联系和相同之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而来,政治上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都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运行机制都是市场经济,思想文化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等等。但是,二者在本质上又是不同的,正如上述学者所言,不能把二者混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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