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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毅鹏 | 原子化下的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之痛

田毅鹏 | 原子化下的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之痛田毅鹏,1963年1月生于吉林省吉林市。现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社会学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社会学、城市社会学、中国社会思想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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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毅鹏,1963年1月生于吉林省吉林市。现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社会学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社会学、城市社会学、中国社会思想史等,试图对中国社会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给出具有解释力的阐释和解说。

提 要

所谓社会原子化,主要是指社会转型期因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社会联结机制——中间组织的解体或失缺而产生的个体孤独、无序互动状态和道德解组、社会失范等社会危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社会原子化动向主要与单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走向消解直接关联,表现为“个人与国家”间社会联结的弱化、社区认同的缺失、社会规范的失灵等方面,对城乡社会管理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此,应革新社会发展理念,以“活动”重建社区共同体和工作场所的社会联结,构建新公共性及社会协动体系。

近年来,许多学者在谈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问题时,多采取“问题取向”的进路,即从具体的问题入手展开论述。关注问题,对于社会建设固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们在关注具体“问题”的同时,还要跳出“问题”,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认识和把握转型期社会建设问题的复杂性,即透过这些问题的表象,观察当下中国社会更为深层次的、更为隐秘的变动。从此视角出发,笔者认为,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发展所暴露出来的显性问题是贫富分化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弱势群体等问题,而躲在问题背后的更为复杂的隐性问题是社会深层次剧烈变化——社会的原子化动向。这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表现出来的一个最新动向,关涉到个体、群体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变化,对城乡社会管理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产生了重大影响,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社会“原子化”在中国语境下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社会原子化是社会学自其诞生之日起便密切关注的经典话题之一。如果我们把“社会何以可能”作为社会学穷究的最基本的理论命题,那么,学界迄今关于社会原子化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围绕着此命题而展开的。在此前的研究中,笔者曾对社会原子化的概念及其一般表现做过一些初步的界定,认为社会原子化不是指一般性的社会关系的疏离,而是指在社会重大转型变迁时期,由于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社会联结机制——中间组织的解体或失缺而产生的个体孤独、无序互动状态和道德解组、人际疏离、社会失范的社会总体性危机。出于不同国家历史、文化的限制,社会原子化在不同国家、地区,其表现形态存在着明显差别,其克服社会原子化方式亦存在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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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1897-1990),德国社会学家,一生致力于“人的科学”的研究,试图整合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等学科,并以“形态社会”来整合微观社会学与宏观社会学、“心理发生”层次与“社会发生”层次的问题,被誉为20世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代表作品有《文明的进程》《宫廷社会》《个体的社会》《圈内人与圈外人》等。

在理解社会原子化涵义的过程中,最易发生混淆的是“个体化”概念。在西方社会理论的谱系中,从埃利亚斯、鲍曼到贝克,都曾对个体化理论做过较为全面的阐释,其内涵主要是指个体行为的框架以及制约条件的社会结构逐步松动,以致失效,个体从诸如阶级、阶层、性别、家庭的结构性束缚力量中相对解放出来。同时,个体对传统的思想意识和传统的行为方式越来越持怀疑与批判的态度。个体化这一观念“所承载的是个体的解放,即从归属于自己、通过遗传获得、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等的确定性中解放出来”。故在现代性的话语背景下,个体化虽然也会带来社会孤独和无缘,但究其实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种人的解放和进步,是现代化演进的必然结果。而社会原子化则主要是从问题的视角,关注转型社会出现的社会联结遭到破坏,进而呈现出社会解组的种种动向。就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其所表现出的社会原子化动向主要与单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走向消解直接相关联。

(1)单位制走向消解背景下的“原子化动向”。中国自1949年以来,鉴于传统社会“一盘散沙”的涣散性弊端,试图通过单位制度,建构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总体性社会”。在单位体制下,单位组织的建立实际上成为中国社会整合的最佳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在迈向市场化的进程中,中国城市的典型单位体制和农村的“准单位体制”逐渐走向消解,但代之而起的新的社会组织形态尚在形成、发展过程之中,遂使中国社会的基础秩序发生了包括社会原子化在内的一系列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问题。

(2)城乡二元体制走向消解、乡村社会衰落以及社会流动化背景下的社会原子化动向。虽然典型的单位组织主要集中在城市,但从宏观角度看,城市单位组织的存在及其延续实际上是建立在城乡关联的基础之上的。只不过这种“关联”不是“一体性关联”,而是“二元分割”。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松动与消解,城乡之间的流动性开始空前凸显,素来闭锁的乡村农民逐渐加入到中国历史上最为壮观的社会流动大潮中。故此,笔者所说的乡村社会的原子化主要有两层涵义:其一,指在生产方式转变后,村庄、村民的联系状态发生的变化和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联产承包体制的建立,村庄共同体和村庄共同利益逐步弱化、消失,村民成了单个的孤立的个体。村庄最基本的社会联结被破坏,村民间的联系极大地弱化,相互之间的社会关联度降低,村庄和村民的集体意识减退、协作能力下降。其二,伴随着新时期城乡关系的剧变,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开始进入城市,初入城市时尚存在一定的乡土关系网络,但在步入城市后,伴随着职业的转换与空间的迁徙,迅速走向原子化。从代际的角度看,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一代农民工业已踏上了回故乡之路;而新生代农民工因其或生于农村而长于城市,或根本就是出生在城市,其与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无缘,在城市流动游移的状态下很容易处于原子化状态。

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系面临的根本挑战

众所周知,转型期的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系正面临着空前严峻的挑战。从表面上看,其问题主要表现为频发的城市群体性事件及各种社会矛盾冲突。而从深层次看,由社会原子化而引发的城市社会管理基础秩序的“失调”,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这一危机。从历史上看,任何一种成熟的文明社会都是建立在一些基本的、真实的社会联结基础之上的。作为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产物,走向过密化和陌生化的城市社会秩序之所以会成为可能,主要是因为在城市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大型组织、工作场所、居住社区,并在其中形成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个人与政府之间各种交错复杂的社会联结。任何意义上的城市宏观社会管理体系的存在和运行,都必须依托这些具体的社会联结。如果这些基本的社会联结被破坏,社会管理体系将无法运行并立即陷入危机状态。而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在单位制度变迁、城乡二元结构消解和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出现的社会原子化现象,恰恰破坏了上述基本的社会联结,对当下的城市社会管理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 “个人与国家”间社会联结的弱化

自人类步入现代社会以来,国家与其国民、公民之间的关系模式,一直作为最为重要的社会联结而存在。其中,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社会初级群体及其相应的组织团体,地位和影响最为关键。而走向原子化的社会则恰恰是破坏这一社会联结的中介,导致社会内部松散、组织能力差,在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个人权益时,往往是以个人而不是以群体为单位行动的。也就是说,在这样一种社会关系模式中,政治行动者往往是个人而不是群体。此种现象的危险性在于,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无法上达,而政府的惠民政策也失去了下传的管道,其结果必然导致社会的碎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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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八十年代中国单位家属院的托儿所里玩耍的孩子。在改革开放前,单位组织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政治控制工具,更构成了中国城市的基本组织结构框架。

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基础秩序基本上是依托于单位体制建立起来的,具体表现为“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组织结构体系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观念体系,其中又蕴涵着一种强调整体性、动员性和“一致性”的意识形态。每一个单位人都在“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体系之下生存和生活。单位组织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政治控制体系,同时也是一个生活庇护和理想社会体系。在这一意义上而言,1949年后,单位中的“工业人”堪称是中国城市社会中组织化程度最高的人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正是通过单位组织,中国城市社会实现了空前的组织化与社会整合。但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以单位制度的消解和中国社会的市场化为前提,一些大型企业组织的内部也出现了原子化动向,先是在减员增效、下岗转制的背景下,从单位中游离出来的下岗失业而无法再就业者,在“去单位化”话语背景下,开始脱离庇护体系、归属体系和控制体系,成为从组织中分离出来的原子化人群。稍后,企业中又出现了一大批“非正规就业”人群,亦具有明显的原子化特点。据统计,1978年,全国仅有1.5万就业人员处于正规部门之外;到了2006年,已经爆发性地达到1.682亿人,等于城镇2.831亿就业人员总数的59.4%。在学术界以往的研究中,主要将非正规就业看成是尚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就业形式,认为其核心特征是缺少福利和不受国家劳动法保护的劳工,而忽略了非正规就业所带来的低度组织化以及原子化生存等重要特点。有的研究者也发现:在转制后的国有工业企业内,其劳动关系呈现出“简单控制型”的变化,“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主体等级化,经营者与国家保持紧密的联系,得到其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庇护……大量低价非正规劳动力的状态则是碎片化的,工会的作用被瓦解”。可见,单位制度变迁背景下的社会原子化消解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社会联结,使城市社会管理体系面临“失灵”的险境。

(二)基于社区认同缺失基础之上的社会联结的弱化

计划时期中国的社会管理实际上是一种“主辅双线”结构,所谓“主线”主要指基于“国家—单位—个人”这一纵向体系所形成的管理系统;所谓“辅线”主要指以“街道—居委会”为主体的管理系统。而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管理体系恰恰完成了一个反向的变动,即以企业为主体的单位逐渐“去社会化”,变为纯粹的生产单位,而“街道—社区”体制则开始承担由单位分解出来的诸多社会事务。但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努力将社会管理的重心转向社区时,恰值世界范围内社区认同危机发生之时,这必然对城市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虽然自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人类的种种社会规划活动业已证明,人类乃是一种具有一种超强“社区本能”的高级动物,但到世纪末叶,伴随着社会分化和隔离的加剧,世界范围内还是出现了严重的社区认同危机,“我们运用社区本能来彼此隔离、自我保护,而不是创建一个丰富多样又互相交融的世界社区文化。我们寻找与自己最相似的人,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与其他部分隔离开来。显而易见,这条隔离之路不会带领我们走向一个值得生活的未来。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是重新思考社区观念,从目前封闭的保护主义走向开放,迎接全球化社区的到来”。与欧美世界深度的社区认同危机不同,近年来在中国展开的社区建设是在“单位社会”走向消解的背景之下展开的。1949年后中国城市社会最为基础的社会联结,实际上是通过“国家—单位—个人”这一纵向体系建立起来的。其中,包括单位工作场所及其附设单位居住区在内的近乎封闭的基层空间,构成了单位社会最为重要的基础秩序。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单位制度逐渐走向消解,“单位办社会”的传统格局也不可避免地宣告终结。如何由“单位认同”转向“社区认同”,成为问题的关键。

转型期中国社区所发生的认同危机主要表现在:(1)伴随着城市化和郊区化的进程,大量中产阶级居住在内城或郊区条件较好的封闭花园小区内,导致城市居住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意味着城市空间存在分裂的可能。如一些豪华住宅小区声称要专门打造上流社会或者说中产阶级理想的住所,必定带有强烈的封闭性、垄断性和排外性,最终将导致城市社区认同的危机和基层生活的碎片化。(2)由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而引发的家庭空巢化及社会活力的丧失。(3)由城乡结合部大量外来暂住人口涌入所带来的社会原子化态势。社会管理及生活的碎片化,其危害在于使社会趋于解组,走向凝固化,造成严重的社会无助和疏离感。

(三)植根于社会组织关系弱化基础之上的社会规范的失灵

从一般意义上讲,人类的社会化及其对社会规范的接受过程,基本上都是以一定规模的组织团体及群体为依托而展开的。伴随着社会的原子化趋势,人们之间虽然仍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动关系,但因其缺少组织平台依托,使得社会规范对个体的制约作用大大减弱。在规范失灵的背景下,社会失去了温情,被一种孤独感所笼罩。一般民众的公共关怀也不可避免地走向衰微,出现了“无公德的个人”,而激进的市场化又大大地推进了这一过程。“利己主义是对自己的一种偏激的和过分的爱,它使人们只关心自己和爱自己胜于一切,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戚和朋友疏远,利己主义来自一种盲目的本能,而个人主义与其说来自不良的感情,不如说来自错误的判断。”当社会走向原子化后,各种人际联结的纽带丧失,社会上自私自利的唯我主义风行,导致各种社会制约因素走向消解,将社会推向无序的险境。

如何应对“社会衰落”

近年来,在“发展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度主导下,社会各界普遍将目光投向所谓“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而“社会失灵”现象却在很大程度上被掩盖和遮蔽。人们对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复杂的“社会衰落”现象尤其是日益严重的社会原子化趋向,未给予足够的研究和关注。鉴此,我们应更新观念,直面社会原子化问题及其挑战,以探索应对之策。

(一)社会发展理念的革新

在发展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时代,财富毫无疑问地被作为评估和衡量发展的唯一尺度,社会领域诸多具有实质意义的变化则往往被忽略。人们醉心物质层面的“有形发展”,却没有意识到发展进程中“保卫社会”的重要性,以至于很少追问:“发展是什么?究竟为谁或为什么要发展?什么在发展?经济增长是否就等于改善人们的福利、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同的社群所付出的代价又是什么?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又如何?除了现代化和工业化以外,有没有另类的发展轨道,能更直接改善人们的生活?”

正是基于上述思考,“新发展主义”构建了一个“保卫社会”的理论体系,认为“贫困”和“弱势”并非仅仅表现为物质财富的匮乏,也表现为社会原子化的危险处境。如在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即用较大的篇幅对贫困进行新的界定,认为“贫困不仅仅是指收入低微和人力发展不足,它还包括人对外部冲击的脆弱性,包括缺少发言权、权利和被社会排斥在外。从这种多视角观察,反贫困战略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因为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各种社会与文化力量”。对贫困广义的深刻理解,有助于我们转变以经济为单一中心的片面的发展观念,关注“社会失灵”现象,实现综合而全面的发展。

(二)以“活动”重建社区共同体和工作场所的社会联结

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教授Innes曾提出“好的小区”的规范性原则,包括:(1)一个可以在地理及社会上界定的地区,让多数居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此地区;(2)具有居民可以从事日常活动的场所;(3)具有可辨认的界线,但不一定是围墙;(4)居民共享某些共同生活经验;(5)居民对于安全、财产权、公共灾害等有共同的顾虑;(6)具有可供活动聚集和人群交流的场所;(7)具有居民心理上认同的形象标志或小区名称;(8)有方便的邻里性商业服务及其他共同的生活性服务;(9)小区尺度有一定的限制,可让居民彻底走入小区人群之中;(10)居民间有一定的社交性;(11)有适当的小区治理机制;(12)有适当的规划信息传播管道。参照上述原则来评价具体的社区建设及发展进程,我们可以获得的启示在于,努力找回社区的共同体根性,以“活动”取向重建社区共同体的社会联结。

从字面上讲,所谓“活动”主要是由具有共同目的且联合起来的人群所完成的,具有一定社会职能的动作的总和。从结构的角度看,活动一般是由目的、动机和动作构成,具有完整的结构系统。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陌生的、未建立起联系的人们因其缺乏共同的目标和组织依托,难以产生真实的互动关系,也难以真正具有社会性的社会活动。以“活动取向”发起各种社区活动,使得社区居民得以建立起新的社会联结。在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公共性构造的转换主要体现在“单位社会”终结过程中“公共性”的再造问题。如果我们将社区视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话,那么,社区应包括地域因素、地域内的人群、共同体(核心为组织制度、归属感、认同感)等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是“共同体”要素。但从目前社区建设的情况看,最为艰难的便是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形成。“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更多地强调了社区的地域、组织因素,而忽略了共同体的因素。对于其中的社会性涵意往往忽视了。实际上,最难实现的便是如何将社区的共同体特质激发出来。”正是基于上述思考,我们强调“活动取向”,用“活动”将居民请出闭锁的宅院和高楼,建立起密切的互动关系。用“活动”铸起居民对新共同体的认同,建立起新的社会联结,有助于社会的良性运行。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强化工作场所“社会联结”的特殊作用。在转型期的中国,计划时期“单位社会”高度合一的总体性社会已经成为过去,但告别“单位办社会”体制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单位的“社会性”,而是要设法实现一种创造性的转换。因为,绝大多数社会主流人群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不在其居住社区,而在工作场所,我们无法否认工作场所的社会性。同时,工作场所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生产容器,而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结构体。在这一意义上,强化工作场所的组织化和社会性,对于社会原子化问题的诊治,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公共性及社会协动体系的构建

从总体角度审视克服原子化之对策,我们会发现,迄今的诸多对策基本上都可纳入到新公共性构建这一话题之下。这里所说的“新公共性”,其所具有的新意之处在于“多元性”和扩散性,即由传统的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性转变为多元的公共性诸形态,摆脱了长期以来“国家=官=公”的一元的“公观念”,代之以立足于公众基础之上的“新公共性”,公共性由“垄断”走向“扩散”。审视转型期中国城市发展变迁的总体进程,我们发现:以“单位社会”逐步走向消解为契机,在旧有的单位福利保障体系宣告终结的同时,昔日的“单位人”也变成了“社会人”。虽然这一转化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但其进程实际上已经揭开序幕。为避免“单位社会终结”后社会的“原子化”,人们开始意识到着力建设独立于国家、单位、市场以外的社会支持体系的重要性。于是,昔日由国家和单位垄断和承载的公共性自然被打破,一系列基于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民间组织应运而生。这种“新公共性”构建的意义在于寻找新的社群生活,人们可以通过“社群”建构一种“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能够让人们发出面对生活共同抉择的呼声,可以使其在面对社会急剧变化的“速度”时,不致失掉方向感和生存的力量,以实现由国民向市民的转化。应注意通过一系列有组织的系统的“活动”,把单位体制变革背景下渐趋原子化的人群重新组织起来,建立起新的社会联结,继而形成较为明显的地域自治力、地域关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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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自治是指社区组织根据社区居民意愿形成集体选择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包括涉外事务和内部事务,涉外事务主要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的贯彻落实、社区管理与城市管理的对接、社区代表的履职监督等;内部事务包括社区内部管理、服务和教育。那些戴着红袖章,在社区巡逻的居委会大妈就成为了中国城市自治的一种象征。

所谓地域自治力,主要是指地域居民能充分意识到地域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相对应的组织手段加以解决的能力。地域关心力一般是指建立在地域认同基础之上,地域居民对地域环境、地域组织等地域问题所保持的带有持续性特征的关注力,简言之,地域关心力在很多情况下也可表述为对地域事务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所谓协动,主要是指复数的主体,为了某种共同的目标而采取的合力行动。在一般的情形下,协动概念与地方自治具有密切的关联,如一些地域问题单纯靠行政力量和民间力量难以解决时,需要官民结合起来,通过协动的方式协力解决问题。协动的主体虽然主要是市民,但并非仅仅限定在地域居民的范围内。除了地域居民外,作为地域一员的NPO和企业市民也是协动的主体。以平等的互动理念来理解协动概念,行政力量同样也只是平等协动一方的主体,被称为“行政市民”,也即协动各主体在责任和行动方面具有相互的对等性。自助、共助和公助不可偏废,共同构成了社会协动的基本内容。

总之,人们可以通过“社群”建构一种“新公共性”,作为新公共性最重要的承载者。各种民间组织和社团在新公共性的构建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民间组织和社团把分散的居民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形成新的共同体,真正实现了所谓“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将城市社会管理推向一个新的发展境界。

*本文原载于《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12期。为阅读及排版便利起见,删除了注释,敬请需要的读者参阅期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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