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对于建设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现代国家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民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在革命性创建和适应性变革中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发展前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实践经验,成为当前和未来社会救助发展的基础和遵循。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社会救助变迁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革命和斗争”为底色的社会救助
20世纪20-40年代,中国社会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尖锐,国弱民穷,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面广和贫困程度深成为突出的社会贫困特征。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把按照共产主义的理想缔造一个新社会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坚持通过社会革命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达致社会救助的根本实现,开启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探索实现劳苦大众摆脱贫困的革命实践。在社会救助的手段上,通过采取革命行动,坚决剥夺“剥夺者”,彰显革命者的社会行动特色。面对工农贫困和当时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救助政策,形成了在伤亡抚恤、赈济灾民难民、保护儿童、劳动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了对灾民大规模的救济工作。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贫困治理理念,与改良主义的社会救助理念和行动形成了根本对照和反差,体现了思想理念与行动上人民性、革命性的鲜明特质。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改造和创建”为特征的社会救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社会改造、社会重建和社会治理中开展有力的社会救助,基于“改造”理念致力于建立新中国的社会救助体系。首先,对失业人员、难民灾民和乞丐等为主要来源的贫困群体进行救助和改造,发放救济金,救助困难群众。其次,根除贫困发生的社会制度根源,在社会改造中除旧布新。新中国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封建婚姻制度、封建把头制度,消灭了农奴制度,严禁吸毒赌博,努力根除造成社会不平等的封建压迫制度。同时,大力开展社会建设,从改造社会和扶危济困的双重维度奠定了新中国社会救助的基石。最后,改革灾害救助制度,抗击旱涝等自然灾害,保障灾民生活。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重要成就还体现在社会救助组织的沿袭、创立和构建上,在历史上第一次探索建立了从根本上有别于资本主义制度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的社会救助制度,展现了新中国的社会生态。在实践中,中国逐步形成了在城乡两个板块上独立运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救助制度。在城市地区,企业办社会和单位制在扶危济困中发挥重要作用;而在农村地区,在自愿和互利基础上形成了农民组织起来并建立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制度依托。伴随农业合作化和农村发展,农村五保制度从无到有逐渐发展,成为农村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灾害救助上,以1976年唐山大地震为代表,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党、政府和人民军队积极抗震救灾,也凸显构建制度化、法治化的灾害救助和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这一时期,以计划经济体制为根基,以全民所有制为保障,以政府救助为依托,中国逐步建立了包括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和五保供养制度等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成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社会救助的重要实践基础和制度源头。
(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改革和创新”为核心的社会救助
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深刻的经济转型和巨大的社会变迁。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社会救助制度必须做出适应性和针对性的变革调整,着力构建以“兜底”为重要制度特质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在城市,建立城镇低保制度成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社会政策安排。在社会救助发展中,党和政府秉持人文关怀、以人为本、应保尽保的救助理念,不断扩大救助覆盖面,并在社会救助管理运行中着力提升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在农村,社会救助也获得了新的发展。其中,突出表现为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以及农村五保制度的创新发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村救助保障缺失的问题,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民生权益。在灾害救助方面,2008 年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社会所蕴含和展现出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公民行动力量推动着社会救助的合作治理,进一步引发对于灾害救助制度构建的社会思考。
这一时期是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变革重塑的重要时期,党和政府着力推进社会救助的制度创新,构建了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框架。大量社会保护干预措施的出台和施行,推动着全面的复合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形成,体现了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冲击响应性和变革适应性的社会保护制度特征,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变革和发展”为特征的社会救助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党和政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加突出强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制度特质。
一是救助体系系统化。在发展实践中,中国逐步建立了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全方位、复合式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构建了包括党政党群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在内的多层次、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涉及民生保障的各个重要领域。
二是救助项目定型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实践,低保制度获得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的趋势日益彰显,救助功能更趋增强;起始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年代并长期存在于农村贫困救助的五保制度,在新时代实现范围延伸和功能增强;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上,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现了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人文关怀和社会关爱。
三是救助管理机制化。在新时代,以提升精准性、公平性、规范性为目标的社会救助管理和工作机制不断优化。通过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专门核对机构、构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系统、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相关政策,以及构建物价联动机制、低保渐退机制和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进了社会救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是救助格局多元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贫困治理多元共治的局面正在形成。在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获得发展,社会救助的公众参与不断扩大,慈善事业不断发展,拓展了社会救助的治理基础,为社会救助和贫困治理注入了新的力量和资源,增强了社会救助的保障能力。
二、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实践原则
(一)以范式革命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跃迁
一是在社会变革中推动社会救助制度进步和治理变革。中国共产党创建以来,在社会历史巨变中,社会救助在制度属性上经历了两次深刻的根本性范式革命,包括新中国成立后从剥削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制度属性根本转变后对社会救助进行的范式革命,以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经济运行方式根本变革中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救助进行的范式革命。
二是在制度变迁中实现社会救助的政治目标与民生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救助坚持人民性的根本要义,在实现社会政治目标和民生目标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权利,达致社会救助政治功能与民生功能的有机统一。在民生目标实现上,注重保障性与发展性相结合,注重治贫治根,努力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和恶性循环。
(二)在经济转型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在兜底保障中创新社会救助制度。在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救助制度运行中,如何“保得全”(应保尽保)、“保得准”(精准施助)、“保得好”(群众满意)、“保得稳”(兜底保障)、“保得优”(治理升级),成为社会救助政策目标的具体管理实务表达。社会救助的政策实践体现了对社会救助改革发展目标的追求,需要在社会救助的发展进程中不断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的改革创新,在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保障标准科学衔接、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运行监测评估、救助资源整合聚力等方面不断优化,打造新时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升级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破解难题中推进社会救助善治。纵观社会救助发展历程和政策实践可以看出,社会救助所取得的进步是在努力破解制约发展的问题基础上变革实现的。在改革发展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动社会救助持续发展,成为社会救助改革发展的最为基本的实践思维。
三是法治保障原则,在法制建设中推动社会救助发展。从制度构建的维度看,中国社会救助走过了一条从传统的人道施救到不断趋于现代的制度施救的发展道路,成为中国式社会救助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出台和实施了大量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对于中国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塑造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社会救助发展的地方实践中,各地区制定和实施了大量涉及社会救助管理运行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救助,依法管理,依法施政,推进了社会救助的法治化实践、规范化发展和制度化运行,体现了社会救助法治化发展的积极成果和制度文明。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救助实践经验
(一)在社会救助的发展道路上,实现中国道路与国际经验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救助坚持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走出了一条植根于中国国情的社会救助道路,在世界社会救助实践中呈现了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同时,在中国社会救助的发展实践中,秉持互学互鉴和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研究和借鉴国际经验,并实现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下的本土化构建和创造性转化。
(二)在社会救助的变迁路径上,实现质变跃进与量变渐进相结合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式社会救助现代化发展历程中,社会救助历经了三次重大的深刻制度转型和质变更迭,包括,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下的社会救济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救助转变,从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救助向社会主义的社会救助转变,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救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救助转变。其中,既包括无产阶级革命后国家国体政体根本改变下社会救助制度人民属性的深刻变化,也包括为实现社会救助目标而进行的涉及局部和整体的渐进性和适应性的变革调整,彰显着量变嬗变特征的救助管理体制完善、救助利益关系优化、救助制度校正和政策创新,体现了改革与创新、继承与发展的鲜明实践逻辑。
(三)在社会救助的运行管理上,实现国家统制和地方分治相结合
立足于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贫困治理的非均衡性和社会政策实施条件的差异性,中国的社会救助既不采用统一规制的高度集中的社会救助制度,也不采取模式各异的单纯地方分权式的社会救助治理路径,而是在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增强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的组织力、领导力和执行力。同时,落实地方政府社会救助的管理和建设责任,尊重和倡导社会救助的地方创新实践,并努力推进社会救助的共同发展、协调发展和均衡发展。此外,各地区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具有创造性的社会救助地方实践,丰富了中国社会救助的善治元素,为推动全国社会救助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和经验创造。
(四)在社会救助的政社关系上,实现党政救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
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仅是社会救助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政策制定者,也是社会救助的具体参与者和践行者。党和政府倡导弘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利他主义精神文化和道德伦理,构建自立自强、治贫治愚的社会救助文化,展现了中国社会救助政策的行动特色。在中国社会变迁和历史巨变中,家庭、邻里、社区救助等非正规救助和非正式救助在国家社会救助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和不可或缺的作用,蕴含“爱人助人”“善举义举”的文化教化意涵。在当代中国,志愿服务逐步兴起,慈善事业趋于壮大,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获得了制度化和组织化的发展,为中国式社会救助现代化注入融入新的力量和元素。
综上所述,中国式社会救助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以“革命”“改革”“变革”为特征的深刻经济转型和巨大社会变迁中以及在从传统救助向现代救助的历史嬗变中发展前行的,需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和社会政策条件的变化,不断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优化升级,实现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本文摘自《社会保障评论》2023年第1期,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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