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既涉及特殊群体基本民生保障,又涉及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正处于“十四五”开局之年,未来五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由此起航。这一年,民政各级部门在社会事务领域聚焦群众关切、回应社会期盼,逐步完善民生保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能,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学党史、办实事
增强民生福祉
今年以来,社会事务司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不断将其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不断推动社会事务领域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细、向纵深发展。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的暖心话语是对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庄重承诺。今年以来,民政部门不断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并推进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相适应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部署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已纳入民政部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国累计接受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申请720例,审定通过337例,有效满足残疾人异地申领两项补贴的需求。社会事务司在此基础上,研究确立了“1+N”工作模式。“1”就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N”就是向流浪救助、殡葬、婚姻等领域拓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让流浪乞讨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一直以来是救助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担当。为全面加强救助管理站内照料服务质量,今年社会事务司印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应用金民工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并于7月全面启用信息系统。相较于原信息系统,增加了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等板块,实现了救助管理工作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指导各地持续开展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安全检查“两个清单”,落实整改要求;按照“站内照料是常态、站外托养是例外”的原则,优化救助管理服务供给,充分利用站内设施设备开展照料服务。针对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启动落户安置程序,将困难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帮助其摆脱生存困境。截至目前,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共落户安置18313人,长期滞留人员大幅下降。
转观念、促改革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社会事务领域中,殡葬管理、婚姻登记都是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事项。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推动老旧殡仪馆改造,推动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县市。推动农村公墓建设。加大生态殡葬奖补力度”。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满足民众期盼,弘扬时代新风,成为新时期社会事务领域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点。
既要让逝者有尊严,也要让生者得慰藉。民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与此同时,各地也加快了殡葬改革步伐,北京、江苏、江西、山东、广东、青海6省份出台“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或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江西省完成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各类资金约120亿元用于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山东省实现惠民殡葬、生态安葬奖补、公益性安葬设施、红白理事会全覆盖,累计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8735处。湖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
婚姻登记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也是面向社会公众窗口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民政服务。6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民政部在7省份(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2市(武汉、西安)组织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已纳入民政部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目前,上述试点地区共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2092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跨省通办”18048对,办理离婚登记“跨省通办”4044对,登记合格率100%,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升了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效能,加快了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此外,两批32个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提出,则拉开了弘扬新时代婚俗新风的大幕。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重庆等地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培育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升了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也是重中之重。各地把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要求各地区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强化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
强意识、勇担当
提升服务水平
兜底保障特殊群体的核心是服务,政务服务的落脚点也是服务,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民之所盼,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出发,是社会事务领域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所在。
救助管理方面,寻亲力度持续加大。充分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以及人像识别、精准地域弹窗等技术开展寻亲,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身份查询力度,及时采集比对DNA等身份信息。推广北京“寻亲专班”、上海“甄别寻亲十二法”、浙江“乡音寻亲”、广东“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典型经验,实现了工作效率的大幅提升,共帮助2万余名受助对象寻亲成功,回归家庭温暖。民政部连续第9年部署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今年首次举办全国性活动,征集推广“最美救助站”“最美救助人”等典型案例,全方位展示了救助管理工作成效。
殡葬服务管理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困难群体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配合发展改革委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在今年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中,安排了近2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婚姻家庭服务方面,扎实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方法措施。全国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率从去年的54.3%提高到70.2%,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覆盖率不断提高。指导各地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化、人性化的婚姻家庭服务机制,向婚姻当事人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普及和谐婚姻家庭知识,提高了当事人维护婚姻家庭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有效减少冲动离婚行为。
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积极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会同中国残联制订出台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护服务的工作方案,指导地方切实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开展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国家综合创新试点,会同6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的通知》,遴选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2个地区开展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增加了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服务的内容。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联合中国残联印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地方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切实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回顾今年的社会事务工作,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刻伴随着社会事务各项服务的开展,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散发病例,民政各级部门快速反应、及时调度,有力阻击疫情,坚决守护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服务对象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
新时代赋予新任务,新任务赋予新要求。民政“十四五”规划为社会事务工作描绘了五年规划图,提升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水平,推动殡葬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推进婚俗改革、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构建现代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格局……一桩桩民生保障措施的落实、一件件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变革,必将惠及全体人民,让群众过上更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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