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价值观,顾名思义就是媒体应当秉持的价值理念和职业操守。媒体的核心价值观不仅代表着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是媒体发展的原始动力,还肩负着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舆论观和价值观的社会责任,甚至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媒体的价值观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归纳,一方面表现为媒体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如媒体的认知观、审美观等;另一方面表现为媒体的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公众判断事件的标准和导向。关于媒体的核心价值观,笔者认为可以用三个关键词进行概括。
全面客观真实
真实性是从新闻产生时就一直被提及的基本理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摒弃。真实是新闻业得以生存的基础,也是新闻最本质的核心要素。综观新闻价值观偏移的现状,媒体对新闻的真实性要求没有把握好,导致了报道的主观有意“失实”和浮躁心态引起的客观“失真”两种新闻失实的情况。其中,媒体的功利观念是损害新闻真实性的最直接因素,也是主观有意“失实”的主要原因。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赚取“灰色收入”,掩盖事实真相,帮助一些企业、组织进行宣传性炒作,将事件的真实面貌置于面纱背后,迷惑了公众。比如,最近一些媒体关于河北保定“政治副中心”的报道发表出来后立刻引发质疑,被批为炒作。这种扭曲事实真相,没有经过核实就发布的新闻报道如今屡见不鲜,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公众对真实信息的接收。
还有一些媒体急功近利,为了提高所报道新闻的受关注度和收视率收听率,自导自演制造虚假新闻,不仅到头来损害了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危害。最典型的案例当数发生在2007年的“纸馅包子事件”,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在播出“纸做的包子”的报道后,立刻被包括中央电视台、英国BBC、美国CNN在内的国内外各大媒体转载,一时间群情激奋,使得大量市民对包子这一食品产生“信任危机”,有餐饮业者表示,相关报道对生意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由此可见,假新闻的恶劣影响,并不完全在于利用公众对媒体的高度信任感,用吊诡和离谱的手段编造虚假信息,而在于它愚弄了这个社会的现代化意识,愚弄了人们关注自身权利的信念,社会将失去最基本的共同信仰。①
此外,互联网虽然是秉承开放、自由、匿名、互动的精神,但也不乏唯恐天下不乱并以造谣为业的网络逐利者,甚至滋生了像“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推手,捏造了大量的虚假消息混淆视听,影响了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降低了媒体的诚信度。
之所以还要提到报道全面,是因为很多新闻事件在很多情况下,往往由于我们通常所言的“把关人理论”,新闻事件的完整事实被不同媒体的编辑记者切割拼图,向社会公众呈现的是这些“把关人”自己的视角与价值判断,会让广大受众无法了解事实全貌而失去正确的判断力。如今年4月份发生的“内地女童香港街头小便”一事,本来是民间旅游生活的一桩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就是因为有不同的媒体断章取义地大幅渲染报道和片面评述,最终导致内地和香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激烈辩驳甚至骂战。这是媒体人的悲哀。
媒体人要树立牢固的新闻真实观,把真实摆在第一位,从客观事实入手去报道新闻。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本来就是同社会公德存在一定距离的,甚至很多好新闻都是记者在权衡公德心与记录真实之间作出的艰难选择。②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应当服从于社会伦理道德,受到社会公德的约束,新闻报道应该对社会关系的调节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
社会责任感
一直以来,我国的新闻媒体有着事业和企业的双重属性,在弘扬主旋律的同时,也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压力和挑战。近些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媒体的社会责任感逐渐缺失,一味地求异求新以博得公众的喜欢,赚取公众的眼球和关注,使得媒体的公信力大大下降,对社会的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今年3月底,当公众对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的持续关注还未停止,当马来西亚总理宣布飞机坠毁的沉重消息后,举国人民还沉浸在悲痛当中渴望得到真相之时,演员文章出轨的花边新闻被媒体挖出并铺天盖地地报道,甚至成为不少媒体的头条新闻,将公众的视线从国家重大事件转移到明星的私生活中,全民围观,实为一件可悲之事。
媒体作为社会的守望者,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机构,在寻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扮演着社会组织者的角色,向社会传播正能量,是社会风气的标杆。然而,作为社会守望者的媒体,在理应拥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当下,越来越倾向于将目光锁定在社会的精英阶层、奇闻异事、甚至色情暴力等内容上,而逐渐地忽视了对国计民生、弱势群体等应有的人文关怀。
比如,一些媒体热衷于对奢侈品的报道,无形中向公众灌输了消费主义;有些媒体侧重对暴力的报道,并进行生动细致的描述,以满足公众的猎奇心理;近年来也有一些“冷血报道”屡屡见诸媒体,折射出一些媒体从业者对苦难的漠视、对死者的轻薄,为了蝇头小利而置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于不顾,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种种现象表明,一些媒体以追逐经济利益为本,一味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来博取眼球,已经蜕变成“媚俗者”的娱乐场,致使媒体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与美誉度大打折扣。
因而,媒体必须加强自治自律,必须遵从社会伦理道德与公序良俗,尊重公民的隐私。媒体产品应该在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满足受众安全、快乐、求知的需求,而不能再一味满足受众的低级趣味。
媒体自身的特殊功能和特点,决定了其对国家、政党、公众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媒体要以向社会负责的态度,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报道。媒体对受众有教育和引导的职责,这也决定了媒体要有健康的价值观。新闻媒体应维护自身的权威性,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如果媒体放弃社会责任,为了提高收视率、收听率、发行量,漠视传播内容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漠视公众利益,必然导致公信力下降。
人文关怀
不难发现,这些年媒体的价值观之所以出现不小的偏差,除了过多地关注了一些无关痛痒的娱乐新闻、花边新闻和财富新闻,在报道对象的选择上偏向精英阶层,从而忽视弱势群体之外,同时还出现了对有影响的社会事件或其他领域的新闻关注度不高,人文关怀精神缺失的现象。长此以往,会既降低了媒体的品位,也违背了媒体“铁肩担道义”的公众期待,不利于信息和文化的传播。
尤其是在苦难或灾难性事件的报道上,一些媒体对标题和内容文字的运用让人感到寒心,例如有媒体报道一位跳楼自杀者,标题为《昨晚上演高空飞人》;针对街头的流浪汉,有媒体用了这样的标题——《睡在街上羞不羞?》;北京某电视台,在评价乱停放人力车时,形容车夫“像一群苍蝇,影响着市容”。③这些不胜枚举的实例让人感到,苦难没有成为媒体同情的对象,反而成了吸引人的观赏性内容,在这些有关苦难的报道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安慰、同情和爱心,而是排斥、鄙夷,甚至是被当做笑料呈现在公众的面前。
另外,一些重大的灾难性事件发生时,部分媒体的表现也让人感到失望。就在此次马航客机失联事件的报道中,媒体的聚焦点指向乘客亲属,用大篇幅的文字报道乘客家庭,用高清晰图片呈现乘客亲属的痛哭流涕。一些媒体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放大他们的悲痛,而不是去努力求证事件真相,代表遇难者亲属向马方问责。
媒体是联结社会不同界别的纽带和桥梁,一方面代表着国家政府向社会公众传达政务信息,另一方面也在为百姓了解社会提供平台和渠道。因而媒体在报道中应该有明确的换位意识和情感意识,不能存在高高在上、漠然歧视的心理,应将人文关怀的理念渗透到报道当中,彰显人性的光辉。
作为公众的舆论引导者,媒体的报道和倾向都会影响大众,一旦媒体的价值观出现偏离,就会对公众的价值观和社会舆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如何寻求正确的价值取向,提炼媒体应有的核心价值观,是当前我国媒体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方面,媒体人应该公平、正直、勇敢。要树立正确的媒体价值观,最基本的是遵循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不能变,只有保证了报道的公平公正、真实客观,才能增加社会的透明度,保证公众信息接收的畅通。
另一方面,媒体人应当坚持公利在先,抛弃低劣产品。新闻媒体在平时的选材报道中,应当坚持有取有舍,坚持以公众利益为主,将目光更多地聚焦在关乎国计民生的话题上,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做到不为了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制造低劣的新闻产品,不为了博得公众的眼球刻意进行渲染夸张的报道,分清楚哪些该讲,哪些不该讲。这不仅是尊重公众知情权的表现,也是整个社会健康运行的保证。
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媒体竞争的力度和命运,媒体应当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当自身的价值判断标准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准则出现背离时,应当及时进行反思和调整,以达到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一致,共同引导公众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通过话筒、文字、镜头传递生活的正能量,多记录反思社会现实问题,依靠自身力量推动社会发展,才是媒体核心价值观的最好体现。
注释:
①周庆安:《“纸馅包子”假新闻冲击公众信任底线》,《新京报》,2007年7月20日
②杨清:《新闻传播的伦理学思考》[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③吴华雯:《新闻语体中语言的“人性化”表达》[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11期
(作者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系主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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