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是指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即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产关系体系,大致相同的上层建筑。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是整齐划一、按照同一模式进行的。
我们既要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又要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多样性是指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上都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各国的历史是千差万别的。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以奴隶社会为例,在西欧,社会分工程度比较高,商品生产和交换比较发达;在东方,社会分工的发展程度比较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够发达,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第二,各国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具有的典型意义不同。如古希腊、罗马是奴隶制社会形态发展的典型,英、法是资本主义的典型,中国则是封建社会的典型。
第三,人类社会在由较低的社会形态向较高的社会形态转变时,不同国家和民族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特点。例如,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法国1789年的资产阶级大革命更为典型,反封建更为彻底;而德国和日本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主要是通过改良的办法,反封建不彻底。
第四,有些国家由于特殊的社会条件,在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超越某一个或某几个社会形态。
例如美国跨越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社会形态,由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我国在建国初期,藏、彝等少数民族还处在奴隶制或农奴制社会形态,经过民主改革,它们超越了几个社会形态。“超越”情况,就世界范围而言,不仅不违背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规律,反而是以这个规律的存在为前提的。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不是说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一定依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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